时间:2016-11-20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2016年6月24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截至8月31日,共收到有效申请书1367份。9月23日—10月31日,中国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124位专家进行了两个阶段的通讯匿名评审工作。11月18日,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的主持下,在中国法学会机关纪委委员、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黎伟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敏远教授的参与和监督下,严格按照两个阶段总分的高低,确定了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其中,重大课题1项(资助经费20万元),重点课题9项(资助经费12万元),一般课题65项(资助经费6万元),青年调研项目21项(资助经费4万元),自选课题180项。上述立项课题中,有6项重点课题、19项一般课题从自选课题中择优产生。自拟选题的重点课题从各组总分排名第一或第二且课题主持人具有正高职称或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的自选课题中确定。自拟选题的一般课题从各组总分排名第一、主持人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自选课题中产生。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各流标1项。
本年度课题评审工作严格遵循《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专家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请人对课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性、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阶段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主持人及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在课题选题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2.两个阶段均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背靠背进行,尽最大可能避免干扰。内容评审阶段确保绝对匿名,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与申请人之间完全匿名。基础评审确保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对申请人匿名。
3.全部申请书根据学科或研究领域分为27组,每个阶段每组的评审专家均为3人,两个阶段的专家不交叉。除了学术造诣和学术公心的遴选条件,为了遵循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一般不由法学院校和高校科研部门负责人担任。
4.第一阶段即内容评审阶段评分排名前35%的,进入第二阶段即基础评审阶段,其余淘汰。内容评审第一名领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项建议名单,不再进行基础评审。
5.两个阶段总分的计算公式为:总分=内容评分X65%+基础评分X35%。
6.自选课题立项数占自选课题申请总数的21.5%。自选课题与资助课题同等重要,统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专家、统一评审标准、统一限制数量,确保自选课题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自选课题按期结项且成果鉴定为“优秀”的,予以后期经费资助。
7.评审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尽可能全面公开,包括公开评审办法、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2016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16年11月29之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姚国艳收,邮编:100081。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0日—11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姚国艳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电子邮箱:ktps2014@126.com
附件:
1.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点击下载)
2.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点击下载)
5.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指标及分值(点击下载)
6.中国法学会201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承诺书、工作人员保证书(点击下载)
7.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点击下载)
中国法学会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