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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率团参加国际宪法学协会圆桌会议

时间:2016-12-09   来源:中国法学网  责任编辑:elite

  12月5日至9日,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率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代表团周汉华、张生、李洪雷、翟国强和姚佳一行6人出席了在意大利威尼斯举行的国际宪法学协会圆桌会议。此次圆桌会议是国际宪法学协会与“通过法律实现民主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以及民主和选举协助国际研究所在意大利外交部的支持下召开的。圆桌会议的主题是“全球宪法话语与跨国家宪法行动”。

  会议首先邀请了美国耶鲁大学法律和政治学教授布鲁斯·阿克曼做了题为“重组北约:欧洲维护基本权利最后机会”的主题报告。在报告中,阿克曼指出:二战后苏联建立华沙军事组织,随后美国牵头成立了军事性组织北约以此来防卫华约对侵犯自由民主制度的侵犯。华约解体后,北约仍然负有保卫西方民主自由价值和制度的职责,目前要防范来自俄罗斯对北约成员国的威胁。但最近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的态度转变确实给北约这样一个军事性国际组织的维系带来一定困难。美国可能要从北约这样的组织往后退,而只顾及美国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如果是那样的话,布达佩斯、贝尔格莱德等等这些东欧国家难保很快就会陷入象巴格达一样的困境,民主自由制度可能就会受到威胁,过去北约旨在维系的西方民主阵线就会失去应有的防御能力。在最近两三年,美国也可能考虑如何维护一个最低的价值底线,例如,对基本权利的捍卫,不可能去满足成员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所有方面的要求。过去我们做的事情有两点做得肯定,一是把德国纳入了北约组织,二是把前苏联的一些国家纳入北约。特朗普是个商人,他目前关心的是美国利益和价值,而不关心北约的固有价值,美国人不准备对民主自由价值承担太多的责任了,特别是发生在世界各地非常琐碎的事务,美国人只能维护象基本权利这样的核心价值不受侵犯,所以,以保障基本权利为借口维系北约是北约能够存在下去的位数不多的理由了。

  会议第一单元由威尼斯委员会组织,主题是“威尼斯委员会工作中比较论辩的意义”。有三位来自该委员会的专家发了言,由威尼斯委员会挪威问题前替补成员佛里德里克·色叶尔斯泰主持。

  首先是威尼斯委员会芬兰代表赫尔辛基大学法理学教授卡卢·图奥里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从一个欧洲人到一个普遍的宪法遗产”?他在发言中认为,作为芬兰代表,在三个层次与威尼斯委员会联系在一起。首先是威尼斯委员会的一个成员;其次是参与威尼斯委员会的各种活动;三是分享威尼斯委员会下关于宪法和人权、民主等价值的共同标准。在1990年初,威尼斯委员会协助南非制定新宪法和建设宪法文化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威尼斯委员会不仅是在假设层面上、也旨在从行动上建设宪法和民主制度和传递欧洲的三个基本价值:民主、人权和自由。威尼斯委员会也注重吸收外部的一些经验,例如,与美国同行加强联系、学习美国民主制度实践中的一些经验。委员会还致力于加强欧洲宪法法院之间的交流,汇编和总结欧洲各国宪法法院的案例,提炼出一些旨在构建宪法文化的共同价值基础,与此同时,威尼斯委员会也致力于向世界传播宪法文化的共同规范,吸收一些观察员参与委员会的各项行动,对观察员所在国产生直接的价值影响。

  其次是威尼斯委员会意大利替补代表、的里雅斯特大学宪法名誉教授色基奥·巴特勒发言,他的发言主题是“宪法遗产的渊源与鉴定标准”。他在发言中指出:威尼斯委员会作为一种价值的国际建议和倡导者,完全可以通过比较意义上的论辩来传播共同价值。在不同国家的宪法价值之间加入国际宪法价值的因素来促使不同国家予以借鉴。威尼斯委员会不只是对不同成员国的国内宪法文本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传递一种宪法文化。我们可以从英国、法国的宪法价值出发,结合宪法价值的发展产生对世界的影响,提出一种普遍的不断增长的宪法理念。我们不仅关心西欧的价值,也关注中东欧、乌克兰和俄罗斯。欧洲的价值有些并没有在所有欧洲国家适用,有时在不同欧洲国家还存在相互矛盾和冲突,而且,欧洲宪法文化传统在美洲也有很好的体现,有的时候有些欧洲国家的宪法制度是混合性的。威尼斯委员会旨在全球范围内展望以及保持宪法遗产和传统。

  最后是威尼斯委员会名誉主席波兰波兹南阿丹·米基维茨大学宪法讲席教授哈娜·苏秋斯卡女士发言,她的发言题目是“宪法遗产与政府形式”。在发言中,她指出:怎么来发现中东欧的宪法文化遗产呢?我们讨论宪法遗产有两个角度,一是欧洲宪法遗产,一是规范意义上的宪法遗产。社会主义宪政原则是否属于欧洲宪法遗产?我认为不属于,因为社会主义宪政原则完全不同于创建欧洲的各项价值原则。宪法遗产以及与政府形成之间的关系在欧洲整体价值形成之时就已经形成了。欧洲价值来源于自然法、自由、民主和三权分立原则,但社会主义宪政原则完全不同于上述原则,强调权力集中、专政对立、保障民生等。社会主义宪法产生之前的宪法原则应当视为欧洲宪法遗产,而欧洲宪法遗产主要是西欧的宪法遗产。威尼斯委员会致力于构建欧洲宪法遗产并以此来确立欧洲的宪法标准。但为什么欧盟宪法在不同欧盟成员国中却没有获通过呢?这可能与成员国自身拥有强势的宪法遗产有关系,例如,法国、荷兰都有这方面的痕迹。近年来欧洲宪法遗产也受到了全球化的影响,特别是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其后的国际人权宪章的影响,但最终应当是能够找到的共同价值基础的,威尼斯委员会致力于这项发现工作,寻找一些欧洲最基本的东西。

  会议第二单元由民主和选举协助国际研究所主持。主题为“宪法设计的外来帮助”。该单元主席是挪威王国外交部人权与民主司资深顾问克里斯汀·海佛莱女士,有四位发言人在该单元里发言。第一位是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教授切丽尔·桑德斯教授,她发言的主题是“以适用比较宪法为基础的宪法建设”。她指出:全球化使得我们汇聚在一起来谈论宪法建设。从比较宪法的角度,大家可以来分享宪法的价值、规范、人权、民主、国内宪法与跨国家宪法关系等等。关于宪法国际合作,可以在不同层面得以展开。一方面,各种宪法知识可以供宪法建设所用;另一方面,还有很多宪法价值可供新的宪法制度参考。宪法建设确实发生了各个领域的变化。宪法建设促进了透明化,信息化也加快了宪法建设的步伐。在全球范围内的宪法建设至少导致了最低程度的政治透明化。当然,宪法建设中最核心的有宪法解释制度建设和宪法文化建设,这是宪法建设中最基础和有效的部分。也是宪法价值在全球传播中最重要的影响。

  第二位发言人是民主和选举协助国际研究所理事会成员、苏丹和南苏丹联合国公使尼哥拉斯·哈伊索穆先生,他的发言主题是“作为和平建设的宪法建设”。在发言中,他指出:宪法建设是彰显国家主权的重要活动。目前,宪法建设的范围更广,不仅涉及到主权,而且涉及到国家所有权以及与跨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的关系。宪法建设不仅仅发挥了传统意义上的制度规范功能,在全球化的时代对各种社会事务也具有了管理功能。宪法建设为纳税设定规则,甚至还在代际冲突中设定一些代际性的特权。在南非,基础性的宪法文本是很容易产生的,但许多宪法建设技术上的问题也需要关注。宪法建设要关注善政问题,也会涉及到宪法制定危机。对于恐怖主义,宪法建设也必须关注。宪法建设也应当在不同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协调的平衡点,为制造和平提供条件。总之,宪法建设目前正在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来寻求人类社会最大限度的和平,宪法与和平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渊源及价值相通特性。

  第三位发言人是民主和选举协助国际研究所宪法建设的资深项目管理人,苏米特·比萨尔雅先生,他的发言题目是“对宪法建设力量和机制实施的国际援助的裁量”。在发言中,他指出:目前在世界上许多机构都在促进主权国家的宪法建设,例如今天会议组织者威尼斯委员会、民主和选举协助国际研究所、国际宪法学协会等等,这些机构做了很多工作。提供宪法方面的建议给世界不同地区的各个国家,对宪法制定或修改提出意见,向普通民众提供宪法知识,向专业的法律群体提供宪法运行的技能。一些宪法制定团体也会主动寻求各种宪法帮助,例如,伊拉克的新宪法就是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形成的全民公决形式也要遵循严格的宪法程序,在一些国家也在尽力模仿,具有一定的扩散效应。当然,在向宪法建设提供国际援助时,最重要的是宪法“对价”,各方在制定宪法规则时都可以讨价还价,寻求各自的满足。宪法在和平层面上旨在追求最大限度的妥协。宪法建设关注在宪法制定中如何最大限度地吸收各方不同利益、特别是在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基础上来体现各方意志。

  第四位发言人是英国苏格兰爱丁堡大学爱丁堡法学院爱丁堡宪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公法讲师阿萨卡·委力卡拉先生,他发言主题是“众多国家宪法文本中自由民主宪法模式面临的挑战”。在发言中,他指出:宪法挑战在某些宪法修改中会经常性地出现。事实上,在宪法规范设计中也充满了各种争议。宪法制定中往往要考虑多元主义价值,包括国际人权标准、外国经验以及各种比较法的资料和信息。国际社会的政治倾向也有很大影响。目前,很多国家宪法文本中都包含了被称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宪法价值、同时又保留很多与宪法价值不完全一致的传统价值理念,在实践中这些矛盾性价值往往会导致冲突,并会削减宪法建设的力量。所以,有效性地甄别和选择对于宪法建设来说具有很现实的意义。

  第三单元由国际宪法学协会组织,主题是“通过外部呈现出来的国际规范和实践的起草过程与作用”,该单元由比利时根特大学人权中心教授爱娃·不莱梅教授主持,共有三位发言人,第一位是英国宾厄姆法治中心主任克里斯蒂娜·穆莱教授,她发言主题是“外部宪法建议的内部看法”。她指出:宪法的作用关键在于宪法时刻,但很多宪法并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就匆匆通过了。国际社会的宪法经验不论是直接借鉴还是通过讨论逐步纳入宪法制定中,外部宪法建议的最终作用都应当体现在宪法最后被通过的文本上或者是宪法制度运行上。在这方面,南非的经验是在起草性宪法的时候并没有让律师们过多介入,而是让政治家们广泛参与,并且充分吸收了外部经验,邀请了世界上很多著名的旨在促进宪法建设的国际组织,汇聚各方面的智力进行充分协商,最终产生质量很高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宪法。对于外部宪法建议,需要经过充分论辩才能有效地进行取舍,当然,没有有效的外部经验,也很难产生切实有效的宪法时刻。

  第二位是美国律师基金会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和政治学教授汤姆·金斯伯格教授,他的发言主题是“外部建议和公共参与”。在发言中,他指出:民主宪政下最大的价值要求就是充分保证公众的广泛和深度参与,即便是外部建议也不得当然有效,也需要在充分的民主参与机制和程序中来加以甄别和适用。民主社会更重要的是强调民众的参与,最极端的形式就是全民公决。但是,对全民公决也要设定必要的程序和机制。外部建议作为辅助性的参考,可以通过民众的参与机制容纳进来,才能发挥外部建议对于本国民主建设和宪法建设的积极作用。

  第三位发言人是民主和选举协助国际研究所宪法建设资深项目官员乍得·阿勒·阿力先生,他的发言主题是“对过渡中国家外部建议的不相干问题”,他指出:很多过渡国家过分依赖外部建议来实行宪法建设效果往往不好,主要的原因是没有认真关注外部建议中的很多要求与过渡国家的固有传统和文化不一致,此外,过渡时期的一些具体问题也无法完全接纳外部建议的影响。在这方面,伊拉克、埃及、利比亚等等国家都有值得关注的问题。总的来说,宪法价值有一定普遍性,但是要结合各国文化的具体特点来建设有适应性的宪法文化。

  国际宪法学协会圆桌会议期间,莫纪宏研究员还以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的身份参加了国际宪法学协会的执委会会议,并就2018年在韩国举办的世界宪法大会的议题和组织工作发表了中肯意见。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环球法律评论》主编周汉华研究员以及《环球法律评论》姚佳副编审还利用圆桌会议的空隙向与会的国际宪法学协会主席、威尼斯委员会主席以及美国耶鲁大学布鲁斯·阿克曼教授等国际社会知名学者介绍了《环球法律评论》杂志的编辑方针和影响,并向这些国际知名学者当场邀稿,得到了很好的回应,为《环球法律评论》下一步走出去、成为国际法学界知名的法学期刊打下了良好的人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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