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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方青教授被任命为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

时间:2015-11-18   来源:厦门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elite

  11月12日下午,厦门大学法学院在B137教室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举行院长任命仪式。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教授,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孙理,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孙理主持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宣布学校干部任免决定并讲话。

  李建发在讲话中介绍了本次院长选任的基本情况,对徐崇利院长在任期间,法学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对新院长宋方青及其现任领导班子寄以厚望。李建发书记代表校党委、校行政对新班子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团结共识,履职尽责,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二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监督;三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相信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在新任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能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努力拼搏,早日将厦门大学法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学院。

  徐崇利教授在讲话中祝贺宋方青教授担任新一任的法学院院长并表达了三点感谢:一是感谢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二是感谢各位同仁的支持;三是感谢院党政班子成员和院党务行政工作人员。

  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教授在就职讲话中对学校党委和广大教职工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负重托、尽心尽职、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与现任党政班子成员密切配合,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诸多方面为法学院发展做出努力,继续提升法学院的办学水平。

  李智勇书记代表学院党委感谢校党委对法学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坚决拥护并执行校党委的决定;对徐崇利教授在担任法学院院长八年期间,对学院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李智勇表示,今后将按照校党委的三点要求,在工作中加强与宋方青院长的配合,团结班子成员,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并及时补位,发挥好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共同把法学院的事情做好,希望法学院的全体教职员工团结一致,凝聚力量,推动法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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