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8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xzw
来自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等专业领域的张腊梅、程雁雷、吴椒军、汪晖、蒋敏等5位专家,12月16日上午从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手中接过聘书,成为安徽省委法律顾问。这标志着安徽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据介绍,十八大之后,省级党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在全国尚属首家。之前也有地方探索建立省级法律顾问团,而此次安徽是专为省委配备法律“智库”,更显其重要性与针对性。
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制定的省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省委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主要履行6项工作职责:向省委提出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研究立法规划、重要法规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根据需要参与省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省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本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服务;就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省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办理省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根据工作规则,省委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应当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方式为主,书面法律意见应当一事一结;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的,事后应及时形成书面法律意见,交省委办公厅法规工作机构存档。省委法律顾问履行职责要遵守相关规定: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按照规定签署保密协议;与承办的法律服务事项有关联或者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以省委法律顾问身份,从事与省委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等。
法学界专家普遍认为,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表明安徽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必将对法治安徽建设产生深远影响。(记者刘杰、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