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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在抓好整改落实

时间:2014-03-21   来源: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elite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是关键,整改是根本。半年以来,法律信息部党支部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认真总结、深刻剖析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把查摆和整改切实贯穿到各项本职工作中,力求立竿见影,马上见效;坚持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主要做法是:

  问题一:重大活动规划性不够。全年工作增加什么重大项目,什么时间开展,事先往往没有经过慎重、合理的规划。结果是,工作安排缺乏节奏,未能做到有张有弛。有些重大活动在实施时间上发生了冲突,有的活动的实施方案多次调整。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主要负责人对工作过于理想化、管理能力有待加强有关。以前,会领导曾多次指出这方面的问题,但由于认识不到位,再加上有些消极后果还没有出现,重视程度不够。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这个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进行了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年度规划。今年春节之前,我部对2014年工作从总体上进行了规划,开展什么活动,什么时间开展,谁负责,都进行了安排,并提出除了中央部门和学会党组交办的任务,原则上不临时新增项目。

  2.加强中长期规划。根据会领导的指示,正在调研、起草《法律信息部发展五年规划》和“中国法学会法学信息港建设规划”。

  3.凡重大活动都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去年11月底中国法学会换届,我部根据学会党组的要求,承担出席开幕式的部级领导和部分资深法学家的接待服务任务。经过反复推演,形成了3千多字的实施方案,包括把近40位领导、专家的照片从网上一一查找出来并熟记,确保会议当天在人民大会堂东门接到了全部服务对象,顺利完成了过安检、上电梯、进贵宾室、大厅合影、主席台就坐、护送资深法学家或法学会老领导离场的任务,受到了学会领导的充分肯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问题二:日常管理规范性不足。法律信息部自2008年2月底开始运行,把工作重心放在争取中央政法委及其他相关中央部门交办或委托课题任务上,在较长的时间里重发展轻管理,日常管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但随着工作人员和项目的日益增多,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如,事业单位应当更多地体现“多劳多得”,对有突出贡献的同志需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但奖励标准是什么?法律信息部作为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来定位,多数同志具有博士学位,还有3位博士后,怎样委托有关科研单位代评职称,法律信息部如何进行内聘等等,都没有相应的制度。这就可能导致不同的时间对待不同的事、不同的人,尺度标准不统一,不能做到用制度管人。

  整改情况:

  1.出台了《法律信息部职称评定办法》。明确了委托代评的条件和程序以及与工资福利待遇的关系,实行评聘分离制度。同时,借鉴科研单位比较普遍的做法,规定达到一定学历、资历的可以由法律信息部内聘为中高级职称,满足对外开展学术交流的需要。

  2.改革了财务报销制度。一是在签字权上,主任和副主任明确了分工;二是在报销签字程序上,无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出纳、办公室主任、法律信息部负责人三人签字制度,既尽可能避免了错误的发生,又加强了相互制约和监督。

  3.严格了工作月报制度。由办公室设专人对法律信息部每个月的工作情况进行整理,报送给学会分管领导阅示,及时报告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得到了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4.将制定系列内部规范性文件。经过研究讨论,近期将出台一批法律信息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公文管理办法、突出贡献奖励办法、项目绩效评估办法、请假休假办法、访问学者和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等。

  问题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部门本位主义的倾向,与学会机关其他部门的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缺乏沟通、协调,力量分散、合力不强,是学会领导反复强调需要克服的问题。法律信息部在这个方面离领导的要求也有差距。如,开展重大活动单打独斗,没有主动请求学会其他部门参与。2011年10月,举办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有两位国家领导人、14位部级领导出席,10多家中央部委参与,300人的规模,议程比较丰富。但几乎所有的会务都由法律信息部自己承担。由于经验不足、力不从心,在颁奖环节还是出现了一些混乱。再如,学会其他部门包括研究部开展的一些活动,我部在主观上也存在参与不足、配合不够的情况。

  整改情况:

  1.主动请求其他部门的支持。去年下半年有两项比较大的活动。一项活动是联合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我们及早向会领导提出书面请示,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一是请办公室宣传处联系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二是请办公室组织20—30人参加下午的会议;三是请机关服务中心安排医务人员参会。此外,我们还请《民主与法制时报》进行大幅报道,请学会机关各部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另一项活动是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和网站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向会领导上报评选实施方案之前,充分征求了研究部和会员部的意见。在评选工作中,又邀请学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评委。特别是会员部的领导和负责同志积极与地方法学会沟通,保证了地方法学会的广泛参与。

  2.全力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去年下半年到现在,积极参加学会机关党委组织的中直机关工委“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征文占了9篇中的7篇,获奖3篇;对“海研会”网站建设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双百”活动选题征求意见两次提交书面建议;多次与咨询中心、交流中心负责人探讨工作。积极参与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负责全面查寻、整理78位候选人的科研成果和申报材料,包括引证情况,制作成表并打印装订,确保了评选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受到了评委们的一致肯定。

  问题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成果转化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信息部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主动细致作为部门的核心部训,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总局、国家卫计委等中央部门连续委托课题,众多中央部门大力支持我会举办“食品安全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诚信建设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的重要原因。尽管如此,我们在开展活动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形式主义,在宣传上重视活动的形式报道,挖掘实质内容、创新观点不够。在为中央决策提供治理和信息支持方面,尽管“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议”、“公正司法”座谈会综合报告、关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建议等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但是对通过系列活动包括论坛形成重要调研报告上报中央部门的意识和能力,与中国法学会作为法治领域国家新型智库的定位、学会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整改情况:

  1.加大对大型活动实质内容、创新观点的宣传力度。通过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的交流探讨,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媒体除了对有相当级别的领导出席的活动发布会议消息之外,更多地要求会议有实际内容,希望报道观点。这就要求我们除了提供一篇高质量的新闻通稿之外,还要从不同角度整理出具有创新性的观点。而要做到会议观点纷呈,就要求我们对议题、专家、议程作出精心安排。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作为整改提升的实战机会。会前,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从不同的角度采写观点新闻,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都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具体请求。这一努力收到了很好成效,除了消息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了观点报道,人民日报破天荒地发表了4篇观点报道和评论,新华社在新华网首页作为头条新闻并设置专题报道页面,法制日报先后用两个整版、两个半版进行深度报道。

  2.各项活动都要尽可能实现成果转化,大型活动务必做到成果落地。针对过去成果转化重视不够的情况,进一步强化了成果转化的意识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举措。走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尝试建立合作机制,丰富成果转化的渠道。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采取举措确保成果落地:一是委托地方法学会广泛开展调研,法律信息部也成立课题组,组织专家,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赞皇县调研,形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修改建议稿、《未成年人保护法》局部修改建议稿、《未成年人福利法》立法建议稿,每一条法律规定都有翔实的修改或立法理由,受到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团中央等单位领导同志的重视,推进了立法进程;二是对大型系列活动评选出来的25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进行了交流、宣传和推广;三是创办了《未成年人法治内刊》,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未成年人法治保障方面的理论成果、实践创新和域外经验;四是在调研、征文、事例征集、座谈会、研讨会基础上撰写了综合调研报告,报送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本文系法律信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阶段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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