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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综述

时间:2018-06-06   来源: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fml

  2017年12月23日,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本次年会主题为“网络信息法治建设新格局、新展望”。来自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共同发起单位的领导同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近百所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腾讯集团、阿里巴巴集团、搜狐集团、中伦律师事务所等企业和实务界的代表约300人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指导。

  23日上午,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学会负责人。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研究员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致开幕词并作重要讲话。

  陈冀平同志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随后,陈冀平同志对于做好研究会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第一,自觉深入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从事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更加要坚守“底线意识”,始终坚定社会主义的方向和立场。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第二,深刻领会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进一步加强网络法治体系研究,为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引领和保障。研究会要根据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重点需求,进一步加强网络法治体系研究,为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第三,全面加强网络信息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构建完备的网络信息法学科体系,打造一支优秀的网络信息法人才队伍。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激励更多青年学者成长成才,并培养出更多能在国际法学法律战线上竞争交流的优秀人才,在国际互联网治理规则的制定过程中获得话语权。第四,建立跨界联合、跨业合作的有效机制,推进网络信息产、学、研、管、商、媒之间的协同创新,使研究会成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典范。要树立问题意识,紧紧立足中国实际。要打破产、学、研、管、商、媒之间的障碍,针对实践问题提出新观点、总结新经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无缝衔接。

  随后,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局长、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院长杨树桢同志,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梁志峰同志,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巡视员、副局长赵世强同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原所长李林同志,分别代表研究会发起单位致辞。

  杨树桢同志指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第五疆域,迫切需要法律来明确网络行为的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发挥法治在明晰权责、惩治犯罪、保障安全上的重要作用。其次,应将互联网思维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全民守法的各个环节。使法治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第三,全面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要求,只有全面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建立完善网络空间法治体系,才能更好的落实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杨树桢同志还就学会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占领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思想理论研究的制高点,哲学、历史、政治、法学、经济等不同的角度深入开展研究。二是希望研究会能够引领广大法学工作者积极投身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实践,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系统性、战略性、前沿性的研究,提出务实的政策建议。三是充分发挥联系网络和信息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各类人才发挥智慧的作用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四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为指引,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法治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梁志锋同志表示,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征程,也为我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以良法善治为基本,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步伐,建设与网络强国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学会建设,梁志锋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立法研究,组织研究技术创新发展对法治建设带来的新挑战。在研究思路上,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提升和保障我国网络信息技术与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核心优势为目标,以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确保安全为原则,破除产业发展阻碍、维护人民群众数字权益、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增强全球网络治理话语权。在研究内容上,要针对网络与信息化立法的空白领域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以电信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为代表的基础性专门性立法,以及以数据确权、采集、处理、传输、交易、应用等问题为代表的细分性规则的研究,同时还要关注对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案和建议。二是推进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展开深度合作,切实克服理论研究与实际相脱节的问题,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可靠性,准确反映产业的立法需求,打通研究成果与制度转化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法治人才对物,实现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的新作为。

  赵世强同志指出,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网络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日益增强,我国网络安全的压力和风险也在不断的攀升。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和网络反恐斗争的形势严峻复杂,维护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任务更为艰巨。传统犯罪与互联网快速融合,网络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涨,网络犯罪的规模和危害急剧扩大,黑色利益产业链条盘根错节。网络犯罪形态成倍增加,网民上网的安全感总体不高。关键基础设施防御能力整体脆弱,数据安全保护相对滞后,数据主权和安全面临的风险也日趋突出。为应对上述安全威胁,我们必须要大力推进网络安全法治建设,加强网络法学的理论研究,加快网络立法的进程,完善网络执法司法实践,大力提升新时代依法管网、依法治网的能力。

  李林同志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总体宏观战略的高度指出,要牢牢把握信息革命的历史机遇和战略窗口,通过建设网络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观目标提供强劲动力。我们要认清形势,为党分忧,为国效力,把握网络强国建设的新机遇,迎接信息化发展的新挑战,深化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为依法管好用好网络与信息、为依法规范治理好网络社会,确保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公民的数据权利和隐私安全,贡献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的绵薄之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作为发起单位,通过创设“中国网络法治30人论坛”、组织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编辑出版《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投身学会建设工作,为学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有益贡献。目前,建设网络强国、加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新时代我国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应当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框架下,进一步将法治理论、法治规则和现实问题这三个层面的结构打通,使网络信息法学能够从理论上思考、规则上布局、现实上入手,为建设网络强国贡献我们的法学智慧与法治力量。

  主题演讲环节结束后,大会举行换届选举。选举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卫国教授主持。

  首先,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宣读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复。随后,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首届会长刘海年研究员向大会作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刘海年研究员对学会在引领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推动网络信息法制建设、壮大网络信息法学研究队伍、拓宽相关学术研究领域、开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介绍。他还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本会要围绕贯彻落实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战略,加强网络信息法学学科建设,积极推动信息法学基础理论,把本会真正建成网络信息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创新平台、国家网络信息化法律工作的智囊团和我国信息化社会健康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全体会员举手表决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章程》(审议稿)以及《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办法》,本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了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共计226位理事。第二届理事会投票选举李林同志担任会长,杨树桢同志、周汉华同志担任常务副会长,同时选出的还有2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和73名常务理事。

  计票期间,腾讯集团法务副总裁江波、阿里巴巴集团法务副总裁俞思瑛分别围绕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和网络发展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的挑战等问题发表主题演讲。

  江波先生表示,大数据产业之所以在如今社会的发展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数据资源的积累已经达到一定数量;第二,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第三,硬件发展使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获得了质的提升。在此基础上,江波先生呼吁,对待数据新兴产业的发展,应采取一种包容式的监管态度,为技术发展预留制度空间。在大数据与隐私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江波先生认为,二者并非相互矛盾,而是相辅相成,通过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数据资源利用与用户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

  俞思瑛女士认为,中国互联网产业在技术上已经站在了世界前沿,在商业上也已经走出了国门,而在制度上能否引领全球,将是我国从一个制造业大国向标准的制定和输出国转型的关键。面对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传统时代下的法律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到了挑战:第一,技术将人们的沟通方式从文本标准转化为了技术标准,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与数字经济时代相适应的沟通标准和沟通模式;第二,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管辖机制和管辖资源的分配方式;第三,平台经济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主体法律关系模式,主体间的边界因跨界而融合和模糊;第四,传统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亟待进行调整;第五,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要求制度建构要具有全球视野。

  选举结果宣布后,当选会长李林同志发表讲话。李林会长首先感谢了全体代表对其的支持和信任,并代表新一届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提出了网络信息法治建设发展中所需关注的四个重要议题。具体包括:第一,洞彻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四对主要关系,即科技与法律的关系、中国与世界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以及公法与私法的关系。第二,加强我会在网络与信息法领域的国家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是一个集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端合作平台,我们要建立一种多方共同参与的常态化、规范化、新型化合作机制,承担党和国家网络与信息法治战略的思想库、智囊团功能。第三,加强网络与信息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已经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开始《网络信息法》课程,希望通过加强网络信息法学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话语体系建设,为国家培养更多网络信息法专业人才。第四,提升学会高规格学术平台的社会影响力,用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为国家网络信息法治建设提供重要理论和决策支撑,对社会产生持续的重要影响。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网络大国”改为“网络强国”,标志国家建设网络强国的理念有了深刻转变和重大提升,网络强国的战略有了全新部署和战略安排。

  讲话结束后,李林会长宣布了聘任研究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研究会副秘书长的决定,并经理事会通过。本次会议还从收到的200余篇参会论文中,经过学术委员会的严格评审,选出20篇优秀获奖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周辉等人分获一、二、三等奖。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刊《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第2期)也在本次会议上首发。

  23日上午,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学会负责人。同日下午,大会分两个会场分别展开主题研讨与圆桌讨论。

  主题研讨分为两场:第一场主题研讨,由中国社科院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李洪雷主持,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处长李菁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王春晖、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教授曹树金、搜狐集团总法律顾问庞小妹先后做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徐汉明,国家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副局长尤雪云作为与谈人进行评议。

  李菁菁处长介绍了网络犯罪的主要发展趋势:第一,网络犯罪催生协同共生的黑色产业链第二,网络犯罪滋生了大量专业化的犯罪团伙;第三,网络犯罪的危害向预备阶段大大前移,希望未来不断推进网络犯罪方面的程序立法。

  刘品新教授指出,网络犯罪要化解证明难题必须采取体系化的思维,不能是某一种方法就解决,也不能简单从某一个小点出发,而应该参考国内国外共同的经验,技术和法律结合解决,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王春晖教授提出网络信息法学会建设要体现三个变革:网络技术与法学研究深度融合、法学研究共同体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再造、网络与信息研究利益相关者之间要进行协同和联盟。

  曹树金教授介绍了有关被遗忘的问卷调查,认为大多数网民非常重视自己在网络上信息的删除权,建议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庞小妹女士指出平台化是数字经济时代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内容、数据、算法和基础设施是平台经济的四大要素,认为平台企业会结合自身的业务形态制定治理规则,要区分不同的平台特点设定相应的平台责任。

  徐汉明教授在与谈时指出,网络时代的法学研究不能固守既有的概念、规则,从事法律的专家学者应当走出校门、走出课堂,同网络企业联手来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学的建设。

  尤雪云副局长在与谈时指出,互联网技术发展快、应用不断更新,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法律要紧跟技术,监管部门也要紧跟技术,很难说我们的法律能有多少前瞻性,期待研究会为我国网络强国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场主题研讨由北京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家力主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于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际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邵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12315处长张道阳、今日头条法务总监邰江丽先后做主题发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刘仁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丛文胜作为与谈人进行评议。

  于莽先生指出,伦理和规则在网络等新技术面前会产生颠覆性的变化,研究会有必要在这方面多做研究,为产业界提供指引和参考,也呼吁“云、管、端”三个个环节的企业都应有合规意识,在建设网络强国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陈际红律师从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保护和计算信息系统安全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大数据应用中数据收集相关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合规的思路方案。

  邵明教授认为,应当按照持经达变的原则处理网络时代的问题,既要注意坚持既有的原则和规则,也要保持开放的心态,注重疏而不是堵。

  王成教授指出,现行民法将个人信息作为民事利益而不是民事权利来保护,而且缺乏相配套的保护措施,呼吁在民法分则尤其是人格权法中,对个人信息的重要性进一步加以强调,将其在民法上的定位从民事利益上升为民事权利。

  张道阳处长介绍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渠道畅通、流程透明、大数据监管、社会共治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立法经验,提出行政监管应当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适应互联网带来的变和不变。

  邰江丽女士分析了人工智能时代数据权属的法律规制,认为有必要对数据资产进行保护,人《民法总则》第127条与111条有意将数据与个人信息加以区分,将数据独立于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为确立数据资产的特殊权利奠定了立法基础。

  刘仁文研究员在与谈时指出,网络信息的发展对刑法传统理论造成很大挑战,认为网络犯罪、信息犯罪等法定犯的发展,将会推动刑法典和附属刑法二元化的发展。

  丛文胜教授在与谈时指出,科学技术创新最先应用的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应充分发挥军民融合的功能把网络技术与国防军事技术密切结合起来,重视以法治的手段强化我们的国防信息安全。

  圆桌讨论环节以“网络与信息法学科建设”为主题,分为主题发言与自由讨论两个阶段进行,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主持。主题发言阶段,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申卫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龙卫球,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蔡立东,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教授石文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虹,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骆梅英,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谢永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心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海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胡凌,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民虎,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宋华琳,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陈越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副教授张吉豫等专家学者,围绕网络与信息法学是否应该成为独立的二级学科、法学如何与科技相互沟通、法学内部不同学科之间应如何沟通、如何利用技术手段提升法学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申卫星教授提出,社会问题是纠缠在一起的,围绕以社会问题为主导,包括网络法、医疗卫生法、体育法、娱乐法,很多新兴的交叉学科,环境法等等应运而生,所以学科研究方面也应该打破传统二级学科的固化。

  龙卫球教授提出,要加快学科建设路径,很大程度上是整合分割的过程,我们要整合分散研究资源,打破传统部门法的分割,另外我们也要做交叉和技术管理学科研究。

  蔡立东教授提出,完善网络与信息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网络法缺乏体系架构前提下,从关键节点入手,渐次拓展到基本线索,最后形成面,未尝不是网络法建设的一个思路。

  石文昌教授提出,应当重视技术与法律的融合问题,只有把网络空间的状况、问题、需求搞清楚了,才能在立法方面做得更好。

  薛虹教授提出,法学研究有法学的规律性,在进行网络与信息法的研究过程中,法律应该有前瞻性,应该适度前瞻,但也不能脱离现实。

  骆梅英教授提出,已经有一些高校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入一些公共性的课程来开展网络与信息法的教学工作,但是在引入的过程当中,目前仍有一些困难和挑战。

  谢永江教授提出,学界应当重视网络与信息法的学科理论体系建设,网络法的理论体系,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基本的范畴、原则、价值,这都需要学界去努力挖掘、总结、提炼。

  李海英主任提出,进行网络与信息法的学科建设要有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如何用国际视野来制定国际规则,进而输出我们的一些制度建设,这也是我们学科建设当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胡凌副教授提出,我们既要用传统思维或者我们的法学方法研究互联网空间的问题,但在研究过程中也确实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代码或者算法到底应该怎样去监管,这可能也是网络与信息法未来要研究的一些新的问题。

  马民虎教授提出,目前在网络与信息法学科建设方面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要明确学科边界,二是重点要在师资培养方面下工夫。

  宋华琳教授提出,在学科建设方面,各个学校可以去做一些分工、合作,通过开展学术沙龙、学术会议等方式来促进学科的不断发展。

  陈越峰副教授提出,产业技术仍然在不断发展,因此,我们不急于把有关研究和学科建设极早定性化,应当保持学科的开放性,未来的愿景应该是和时代同步,引领未来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张吉豫副教授提出,在学科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法律人应该关注现代社会中法院和智慧政务的建设,观察其中是否存在一定的误区,另一方面,也应当通过设立人工智能实验室等方式尽量把有志于网络与信息法的教师聚集到学科建设当中。

  在自由讨论阶段,中国人民大学熊丙万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刘晓春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张欣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冯恺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张继红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王玥副教授等人,也分享了各自在网络与信息法学科建设方面的心得和体会。

  最后,李林会长代表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向参加圆桌讨论的会议代表表示了感谢。李林会长表示,下一步学会会结合大家的建议,按照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提供服务、引领发展的思路积极的开展工作,也希望各位代表能持续的贡献力量,大家齐心协力,把研究会的事情共同做好。

  经过一天的议程,会议于晚17时30分举行闭幕式,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主持。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当选人周汉华教授做总结。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作为2018年研究会学术年会承办方代表发言。

  张新宝教授指出,研究会设置学术委员会的目的是要保证研究会的学术水平,在未来办会中要更加的深入实际,服务国家立法和行政执法司法和产业发展大局。研究的问题、发言的问题更聚焦一些,更前沿一些,更深入一些,提高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出高质量的成果和高水平的研究报告,以服务于我们的网络或信息法治建设。

  周汉华教授指出,本次研究会换届选举很成功,主题研讨和圆桌会议讨论热烈、内容丰富,未来研究会将按照陈冀平书记的要求,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中央保持一致,为国家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做出贡献;要服务国家的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人工智能行动计划;要发挥好平台作用,聚集资源、提供连接、寻找解决方案,期待未来研究会所有同仁能共同探讨、寻找更有效的机制发挥研究会作用。周汉华教授还代表秘书处表态,未来一定做好沟通、服好务。

  申卫星院长代表2018年学术年会共同主办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和阿里巴巴集团表示,将把突出网络与信息法的学术研究、突出网络与信息立法和产业政策的优化、突出网络与信息法的人培养和学科建设作为明年年会重点,通过年会进一步推动研究会的发展和网络与信息法学科的发展。

  大会最后在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2018年各项工作的展开进行规划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从三个方面推动网络信息法学与法治的建设发展。

  1.加强研究会网络与信息法领域的国家新型高端智库建设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是一个集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端合作团队,承担着为党和国家网络与信息法治战略服务的思想库、智囊团功能。本会的合作平台是由来自六家发起设立单位以及实务部门、科研院所与产业界的实力企业共同搭建而成。研究会在初创之时就注重政、研、学、产四个方面的合作,大家建立一种多方共同参与的常态化、规范化、新型化合作机制,使我们的研究聚焦国家战略布局与产业发展新态,及时为党和国家相关决策和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国际交流合作提供服务。

  2.加强研究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的学科体系建设

  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周汉华研究员、支振锋研究员、吴峻副研究员、周辉助理研究员共同撰写网络信息法申报“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材料,编制学生培养计划,组织专家评审会,成功通过了评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已面向2017级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在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设《网络信息法》课程。随着研究会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青年俊秀,将投入到网络信息法学这个学科中来。希望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法学的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话语体系建设,争取把它纳入教育部法学必修课程,推广到各法学院校系,以便为国家培养更多的网络信息法专业人才。

  3.提升研究会高规格学术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本研究会汇集了学界科研的领先力量、学科建设的坚实支柱与政研学产一体化的青年俊才。在四支力量密切互动中,通过“中国网络法治30人论坛”、“网络与信息法治圆桌会议”、《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会刊等方式和途径,大家共享互联网法治领域的研究成果,定期推出网络信息法学发展的新动态、新理论和新成果。未来,这些在学术理论、治理规则与实务层面的研讨中所达成的基本共识,将为国家推进网络信息法治建设提供重要理论和决策支撑,对社会产生持续的重要影响。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网络大国”改为“网络强国”。这一字之改,标志国家建设网络强国的理念有了深刻转变和重大提升,网络强国的战略有了全新部署和战略安排。网络信息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信息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中国互联网法治体系建设正在稳步加速开展。新一届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以实施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和法治强国战略为契机,力争早日把研究会建成为我国网络信息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的创新合作平台、网络信息法学的创新研发平台,成为国家网络信息化法治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的高端智库。努力开启网络与信息法学与法治研究的新征程,不断开创新时代研究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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