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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立项公示公告

时间:2016-11-25   来源: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10月9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申报公告》。11月15日—11月21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9位专家进行了两个阶段的通讯匿名评审工作。经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审核,严格按照两个阶段分数及与课题相关度等情况,确定了5项(资助经费5万元)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拟立项名单。

  本年度课题评审工作严格遵循《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专家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请人对课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性、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阶段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主持人及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在课题选题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2.两个阶段均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背靠背进行,尽最大可能避免干扰。内容评审阶段确保绝对匿名,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与申请人之间完全匿名。基础评审确保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对申请人匿名。

  3.每个阶段每组的评审专家均为3人,两个阶段的专家不交叉。除了学术造诣和学术公心的遴选条件,为了遵循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一般不由法学院校和高校科研部门负责人担任。

  4.第一阶段即内容评审阶段评分排名前35%的,进入第二阶段即基础评审阶段,其余淘汰。内容评审第一名领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项建议名单,不再进行基础评审。

  5.两个阶段总分的计算公式为:总分=内容评分X65%+基础评分X35%。

  6. 评审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尽可能全面公开,包括公开评审办法、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2016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申请书》(拟立项用) (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16年12月5日之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秘书处1308 邮编:100081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周明钱

  联系电话:18515497879 (010)66110681

  电子邮箱:dongbiwu@chinalaw.org.cn

  附件:

  1.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立项公示名单(点击下载)

  2.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申报公告(点击下载)

  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点击下载)

  4.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评审专家名单(点击下载)

  5.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评审指标及分值(点击下载)

  6.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评审专家承诺书、工作人员保证书(点击下载)

  7.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专项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申请书(拟立项用)(点击下载)

  中国法学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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