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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背景下跨行政区域税务法院的设立”专家研讨会通知

时间:2015-05-25   来源: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3年11月和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先后审议通过包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在内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两个重大决定。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基础性文件。按照“四个全面”重要部署,在今后和未来一个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将持续深化和同步推进,推动专门法院建设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在法治财税背景下,税务法院的试点设立作为保障作为公民财产权之基本权利的“桥头堡”,在“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基础上必然会为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国家建设起到“助推器”作用和“模范生”功能。为进一步探讨设立税务法院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促进财税司法与财税立法、财税执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强财税法理论和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拟于2015年6月12日在北京举行“第九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等各大单位业务庭室(司局)的官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中介机构代表等与会研讨。

  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司法改革背景下跨行政区域税务法院的设立

  (1)跨行政区域税务法院设立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跨行政区域税务法院试点的内容、进度与节点

  (3)税务法院的域外比较与经验借鉴

  二、会议规模、时间、地点

  1. 会议规模:30人

  2. 会议时间:2015年6月12日(周五)8:30-12:00

  3. 会议地点: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

  三、论文提交及与会事项

  1. 参会者若需提交会议论文或要点PPT,并请于2015年6月10日之前发送至largebag@126.com和wujing9229@126.com。

  2.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资料费,安排茶歇和午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桦宇 13817985354;largebag@126.com

  吴 静 15600604833;wujing9229@126.com

  辛欣13582294293 0312-5073230

  请随时关注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的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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