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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湖北召开

时间:2013-10-21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admin

        正义网武汉10月20日电(记者 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 漆青梦)10月18至19日,由湖北省检察院承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召开。会议以“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为主题,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与会代表近200人参会。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在会上致辞,他指出,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以国家立法形式体现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成果。此次年会汇集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代表,共同研讨交流新法施行近一年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推动新刑事诉讼法全面正确充分贯彻执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积极适应刑诉法修改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我院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进一步规范诉讼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遵循诉讼监督规律,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敬大力介绍,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工作部署,把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着力推进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建立听取意见、公开审查、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前紧后松”的办案模式等11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以更好地执行新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及基本办案组织建设,按照“两个适当分离”原则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深化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积极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试点工作,有力地强化了贯彻执行新刑诉法、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坚持把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着力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此次年会上以电视专题片的形式,专门介绍了湖北省检察院坚守诉讼监督的工作原则、健全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诉讼监督的工作格局、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四化”建设的诉讼监督“湖北样本”,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代表湖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对年会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代表表示欢迎,并充分肯定了湖北检察机关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所作出的贡献。他认为这次年会在湖北举行,充分体现了研究会对湖北法治实践的重视和肯定,必将进一步推动湖北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入发展。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粱在开幕式上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等作大会专题报告。陈连福指出,检察机关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刑事诉讼法。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夯实贯彻执行刑诉法的思想基础。二是要认真梳理刑诉法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寻求妥善的破解方案。三是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刑事诉讼法。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司法解释、证据制度及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与侦查程序”、“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等有关问题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形成了丰硕的理论研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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