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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税制改革与 中国自贸区的稳健发展”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时间:2013-10-10   来源:中国财税法网  责任编辑:admin

尊敬的       先生/女士:

  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等协办的“第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税制改革与中国自贸区的稳健发展”学术研讨会,着力于探索税制深层次改革对于促进我国自贸区稳健发展的路径,拟于今年12月在广州举行。我们诚挚邀请国内财税学、财税法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与会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会议主题为“税制改革与中国自贸区的稳健发展”。下设六个议题:(1)自贸区税法改革的顶层设计;(2)自贸区的稳健发展与关税的改革;(3)自贸区金融创新与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4)自贸区现代服务业与税收征管方式的改革;(5)自贸区税制改革与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6)国际自贸区税收立法的经验与借鉴;(7)有关自贸区税制改革的其他问题。

  二、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7-8日(星期六、日),其中外地嘉宾于6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开始办理住宿等手续,本地嘉宾于7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前报到,九时至下午五时举行研讨(其中上午九时正举行开幕式,下午五时举行闭幕式),届时将提供会议详细议程。8日组织外地学者参观游览(地点另定)。

  会议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中心酒店。

  联系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许健聪(15017508190);

  蚁佳纯(13822286504)。

  三、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等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餐饮茶点及参观游览;但与会嘉宾往返广州的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四、论文要求、提交方式和时间

  论文要求与提交方式:请与会嘉宾围绕会议主题,参照附件中的论文写作规范撰写论文,通过电子邮件(标明“第六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论文”)发送至邮箱:nftaxlaw@163.com。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的与会嘉宾可参评会议优秀论文,请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论文提交时间:2013年11月25日-12月2日。

  

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广 东 省 律 师 协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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