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05 来源: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时间:2012年9月14日-16日
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协办: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背景介绍
2010年9月20日-22日,第一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在比利时根特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本次高级研讨会包括八个主题:气候变化、公众参与、化学品、淡水、海洋、生物多样性、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参加本次高级研讨会的,有来自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海大学、温州大学、佛山大学、湘潭大学的14位中国学者,和来自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语鲁汶大学、法语鲁汶大学、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波兰澳波莱(Opole)大学、美国维拉诺瓦(Villanova)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等大学的30余位外国学者以及10多名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参加本次会议的是王树义所长、秦天宝教授以及胡斌主任。
本次高级研讨会受到了中欧官方的高度重视。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宋哲大使专程赶来参加了研讨会的开幕式,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本次高级研讨会对促进中欧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相互交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全文请见http://www.chinamission.be/chn/stxw/t754091.htm)。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处马燕生参赞和一等秘书李向峰与会并作大会报告。比利时东佛兰德省省长André Denys、根特市市长Daniël Termon以及根特大学校长Paul Van Cauwenberge教授也先后举行欢迎酒会,热情款待与会的中欧双方代表,并高度赞赏武汉大学和根特大学在环境法领域的合作及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一、会议主题
第二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的会议主题是“可持续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具体包括以下四个议题:
1) 水(包括海洋)资源保护法律问题;
2) 土壤保护法律问题;
3) 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问题
4) 能源和气候变化法律问题
二、会议规模
欧盟学者:10-15人
国内学者:30-40人
三、会议工作语言
本次研讨会的工作语言是中文和英语。提供全程翻译。
四、论文提交
论文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论文发至RIEL2@whu.edu.cn。
五、会务费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代表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地址
代表住宿酒店为弘毅大酒店,东湖路136号,电话027-67819888。
会议地点在武汉大学法学院。
七、会议日程
9月14日全天注册,15日-16日开会。
八、会后考察
三峡大坝(或世界文化遗产明显陵)。
九、联系方式
胡斌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办公室主任
电话、传真:027-68752091
Email: RIEL2@whu.edu.cn
秦天宝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电话、传真:027-68752091
Email: fxyqtb@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