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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通知

时间:2012-06-22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将于2012年8月25日—26日在北京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8月25日—26日,会期2天。

         报到接待时间:2012年8月24日8:00—24:00。

         二、主题:八二宪法实施三十年:回顾与展望

         今年是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这部宪法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请围绕三十年来基本权利保障和国家机构的法治化、宪法与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宪法学的发展等主题撰写论文,特别欢迎以实证材料为基础的研究。

         三、地点:北京友谊宾馆

         报到、住宿地点:友谊宾馆2号楼(敬宾楼)。

         住宿价格:标准间430元/天。

         开会地点:(1)8月25日上午开幕式及全体会议、8月26日下午全体会议及闭幕式:瑞宾楼1+2号会议室;(2)8月25日下午分论坛、8月26日上午分论坛:瑞宾楼1+2号会议室;嘉宾楼1号会议室;嘉宾楼5号会议室。

         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电话:010-68498080。

         到达路线:(1)机场乘机场快轨到三元桥站,换乘地铁10号线到海淀黄庄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人民大学站,出D口(西南口)即到;(2)机场乘大巴(首都机场——公主坟路线)到友谊宾馆站;(3)北京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到宣武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人民大学站,出D口(西南口)即到;(4)北京火车南站乘地铁4号线到人民大学站,出D口(西南口)即到;(5)北京火车西站建议乘坐出租车前往,约35元。

         四、论文: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文提交与评议请参照《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见本通知附件)。

         论文字数请控制在1.5万字以内。正文采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其他格式与注释体例务必按照《中国法学》或《法学研究》的现行要求处理。

         请参会代表2012年7月25日前将论文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会务邮箱,逾期不再接收。邮件主题的格式为:“姓名+年会论文”(例如“韩大元年会论文”);论文Word文档标题的格式为:“姓名:论文标题”(例如“韩大元:宪法文本中人权条款的规范分析”)。

         五、回执:请参会代表2012年7月25日前将回执电子版与参会论文一并发到会务邮箱,回执请粘贴为邮件正文,尽量不要使用附件形式;或将纸质版寄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张翔(邮编100872)。如需订返程票,请在回执上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六、费用:免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自理;另请交会务费500元。

         七、接站:因出席会议的代表较多,一般情况不接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站的,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请勿带陪同人员,请勿派人代替。

         八、联系方式:会务邮箱:constitution2012@163.com;联系人:张翔(13511058159);姚国建(13693510277);翟国强(15901536101)。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2012年3月15日 

 

附件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程序进行改革,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1.论文提交

        1.1与会者一般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年会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年会并已编入年会论文集;

        1.3论文提交者应按照会议秘书处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论文,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前30日提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的工作;

        1.5论文未及时提交的将不能被编入年会论文集。在超过论文提交时间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至少200份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在论文提交截止后,会议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并初步确定会议各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人选。未按时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不得被确定为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但可以参与会议自由讨论;

        2.2在与初步确定的主题发言人沟通后,由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主题发言人最终人选;

        2.3在确定主题发言人后,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个研讨单元确定2-3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工作,秘书处应在论文提交日期截止后15日内完成;

        2.5评议人应认真阅读被评议论文并形成评议意见,如果撰写了书面评议意见,可以在会议开始5日前提交大会秘书处。

附件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回执


点击下载:/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回执(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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