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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

时间:2018-11-30   来源: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yyx

11月28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协议书》

  2018年11月28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协议书》。在两级法院法官以及研究会代表们的共同见证下,马宏俊会长与孙海龙院长庄重签署了共建基地协议。这是继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正式签约的第三个实践研究基地。

  简短而隆重的签约仪式结束后,孙海龙院长和马宏俊会长又围绕“德法并重与裁判文书”这一主题,先后为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做了演讲。

  孙院长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推广普法案例等三个方面介绍了重庆四中院裁判文书质量保障工作的已有成果和机制保障,并提出了工作展望。

  马宏俊会长则结合司法大数据的应用,从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系统的运行机制,技术理性与司法理性之碰撞,以及智能裁判技术理性的潜在问题等几个方面,着重谈了“德法并重在法律文书中之体现”。

  在点评阶段,刘桂明副会长将孙海龙院长和马宏俊会长的演讲主旨高度概括为“快慢——效率问题”“前后——程序顺序问题”“繁简——程序选择问题”“雅俗——文笔问题”“深浅——专业理论问题”“真假——认知与举证问题”“共独——共性与个性问题”“正误——法律的解释问题”“高低——情理法的和谐问题”等十个具体方面。刘副会长的精彩点评将本次讲坛活动推向了高潮。

  共建实践研究基地是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工作的重大新举措。合作双方在共建期内将通过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法官培训、课题研究、实务研讨等方式进行深度合作。共建期满后,双方还将总结经验,继续深入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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