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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年会暨商标法研讨会在山东枣庄举办

时间:2018-11-12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qsr

11月5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年会暨商标法研讨会在山东枣庄举办

  11月5日,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主办,山东省枣庄市法学会、枣庄市律师协会承办的关于“共同研讨商标法的惩罚性赔偿 推动法人打假”年会暨主题研讨会在山东枣庄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枣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出席会议,枣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建福、市司法局局长王业胜、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宋诚、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士刚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315专家、中国法学会会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协会会员、律师、媒体友人等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任伟、宋丙干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李林作了讲话,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主持会议。

  任伟在致辞中介绍了山东省各级法学会的基本情况,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年会在山东举办,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既是中国法学会的研究组织与地方法学会的研究组织上下联合、协同研究的一次盛会,又是法学研究界与实务界深入交流、深度融合的一次盛会。山东法学会将在既有良好研究的基础上,发挥法学会和研究会的独特优势,通过举办学术论坛、开展基层调研、与实务部门共同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大法律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动法学法律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

  宋丙干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枣庄的法治建设特别是法学会工作在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团结组织全市广大法学会会员,突出党建引领,抓住“法律服务进基层”“法治枣庄百人宣讲”两项重点,围绕“平安枣庄”“法治枣庄”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依据,推动了全市法学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此次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年会主题研讨会在枣庄举办,为我们加强商标法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也必将为推进法治枣庄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李林在讲话中客观分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会议通过了2018年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工作报告,围绕主题开展了研讨活动。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3·15知识产权论坛组委会主任宿迟,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婧,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关光明,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道立,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崔连凯,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枣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君友,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在会上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2006年在北京成立,是中国法学会57个直属研究会之一。该会致力于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推进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发展,是为中央决策服务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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