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31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admin
法制日报讯 记者蒋安杰 5月23至24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和中欧世贸项目(二期)联合承办,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为支持单位的“2013年反垄断民事诉讼论坛——中欧反垄断案件的私人执行”论坛在北京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孔祥俊,发改委价监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欧盟驻中国大使艾德和,黄勇、盛杰民、王先林、时建中、许光耀等教授,美国高通公司全球法律总监、英特尔大亚洲区竞争法顾问、富尔德律师事务所、天地和律师事务所等百余位中外企业界、律师界代表,以及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局私人执行主管Wolfgang Mederer先生,德国联邦法院法官Joachim Bornkamm教授,经合组织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委员会主席、前法国最高法院法官Frdric Jenny教授,英国竞争上诉裁判院主席Gerald Barling法官等200名中外代表参会。就反垄断民事诉讼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与会来宾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悉,本届反垄断民事诉讼论坛一方面是对外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与欧盟长期合作的中欧世贸项目二期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一周年而召开。该中心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的研究,致力于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向政府进言献策,这是该中心第三次举办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论坛,旨在为政府、企业和学术机构提供一个宽阔自由的交流平台。
反垄断法司法解释实施后的效果显著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孔祥俊庭长和朱理法官分别介绍了《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一年以来的效果。指出,司法解释实施后,不仅使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更加有章可循,也更加明确了包括一般经营者、消费者在内的普通市场主体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反垄断法司法救济的路径。这集中反映在司法解释实施后,人民法院系统受理的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案件数量增长非常快。去年就受理了近百起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比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到司法解释实施前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总和还多。
随着受理案件数量的增多,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过程当中开始逐渐探索反垄断法实体条款怎样适用,进行了很好的一些探索。在一些案件中,还借用了较为先进的经济学的专业方法和手段。如在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当中,广东高院用假定垄断者测试的方法,来帮助界定相关市场;在华为和美国无线技术公司案件中,涉及到了对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违法行为的判定等世界反垄断法研究领域中的前沿问题,深圳中院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这些探索可能会对今后的反垄断法民事诉讼实施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欧洲反垄断法民事诉讼制度的经验介绍
来自英国、德国和法国的三位法官分别介绍了他们各自国家和欧盟在反垄断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宝贵的司法经验,并对中国法官们比较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三位法官的演讲除了集中介绍欧盟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发展以及它与欧盟层面行政机构执法的关系问题,还对各自国家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介绍,特别是举证责任、行政机构证据材料的调取、宽免申请人文件资料的获取等。
英国竞争上诉裁判院主席Gerald Barling法官介绍了反垄断民事案件中的证据获取和举证责任,特别介绍了英国特有的证据开示制度。
经合组织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委员会主席、前法国最高法院法官Frdric Jenny教授通过考察我国最近刚结束一审的奇虎诉腾讯案介绍了反垄断法与经济学理论的密切关系以及反垄断案件的审理对于经济学分析工具的借鉴和应用。
德国联邦法院法官Joachim Bornkamm教授则重点介绍了德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获取途径,特别是德国法院对欧盟和成员国行政执法机构的裁决采取的态度等问题。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局私人执行主管Wolfgang Mederer先生则从欧盟法律的层面介绍了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作用、意义、实现途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与欧盟共同组织的这次论坛,来自欧盟的官员和三位资深反垄断法官为中国同行带来了宝贵的经验,而象高通公司、英特尔公司这样的跨国公司也积极参加到讨论中来,从企业界的角度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各方受益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