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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继往开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时间:2012-11-19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11月16日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会议在苏州同里湖大饭店隆重召开。筹备组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主持,与会人员主要有中国法学会领导、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会议就第二天的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的召开及议程事宜展开商讨。

        2012年11月17日上午八点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在苏州同里湖大饭店盛大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主持。在主席台就坐的还有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方向主任、社团管理处刘海燕处长;以及研究会的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兼秘书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慕亚平教授、商务部反垄断局尚明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邵景春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杨松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周仲飞教授。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大学法学院承办。出新会议的代表共有156名。


(大会现场照片)

        本次会议由沈四宝会长主持。会议首先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处刘海燕处长宣读“中国法学会关于成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的批复”;接着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方向主任发表讲话(方向主任的讲话全文随后全文上传)。会议就以下重大事宜通过了决议:第一项、通过研究会章程草案,第二项、选举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负责人,第三项、通过会费标准的决议。


(领导照片)

        本次代表大会有历史性的意义,它的召开标志着原“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在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发展的新形势下,研究会与时俱进,涵盖的研究范围更加广阔,服务的会员更加广泛。在继承原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必将做出更大的贡献,开创更加美好未来。
代表大会胜利结束后,大会进入第二阶段,即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开幕仪式。参加研讨会的嘉宾和各地代表共150余人,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商务部、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全国各地数十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各地专家与法律实务界的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业务精英人士。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丁丁教授主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丁丁教授)

        首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方向主任代表中国法学会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的成立的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方向主任)

        随后,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清伟执行院长发表致辞。他代表上海大学法学院对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诚挚而热烈的欢迎,对法学院“创特色,重育人,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向与会代表做了详细介绍,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清伟执行院长)

        最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致开幕词。沈教授结合十八大的会议精神,就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谈了三点体会。第一,中国的和平崛起,需要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法律新秩序。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应积极参与多边事务,推动国际秩序朝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沈教授认为,这说明中国和平崛起,国际地位发生了变化,原来已经建立的国际经济秩序和体系要演变。因此,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活动,积极参与公平合理国际新秩序的构建。第二,“三化变四化”,突显中国自信。十八大报告论述中,除了保留原来的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外,又增加了文化多样化,这突显了中国的自信。他认为,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和法律制度强加于人,基于文化多样性的原则,各国应自主选择适合本国发展的道路、价值观与制度。第三,中国应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维护发展利益和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推动贸易自由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沈教授认为,今天“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更能促进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沈教授希望,研究会及全体会员积极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的研究,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

        随后,七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围绕“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奉献了精彩的主题发言。邵景春副会长主持了主题发言环节。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邵景春)

        在主题发言阶段,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博士作了以“中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相关问题”为主题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高晓力法官分析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的几个问题”;贸仲上海办事处高菲博士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新发展”;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谷昭民主任谈了他对“加强战略合作,推动法律外交”的感悟;上海财经大学周仲飞教授解读了“全球金融法的诞生”;韩国媒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法官、首尔中心区法院首席法官Byeong Reol Lim代韩国媒体仲裁委主席Seong Kwon做了题为“商事纠纷方面的媒体调解与仲裁”的发言。最后做主题报告的是复旦大学张乃根教授,他报告的题目是“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 抑或‘演变’”。
        本次研讨会收到的稿件质量好,实践意义强是与会专家学者的共识。研讨会将在之后的议程里分四个分会场对这些论文展开探讨。与会代表都会在研讨会中分享真知灼见、努力碰撞出思想火花,本次研讨会一定会实实在在地成为一场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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