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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继承法修改与完善研讨会在大连举行

时间:2012-11-02   来源: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10月20日至22日,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继承法修改与完善研讨会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大连市科学技术协会协办。此次大会是历届年会中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届,来自全国教学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与实务部门的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今年恰逢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因而此次大会也具有特别的纪念意义。2012年10月20日上午,大会在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龙翼飞教授的主持下开幕,中国法学会林中梁秘书长、辽宁省法学会院国强秘书长、大连市政协主席、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曲维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随后,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就“民事诉讼法修改热点问题”,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识与适用”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大会还重点开展了专题小组讨论,共分为三个专题小组进行讨论:继承法专题、家庭暴力防治法专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题。继承法专题小组讨论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张学军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巫昌祯教授参与该组讨论。继承法专题小组的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特留份制度、遗嘱代理、继承习惯与继承法的制定、遗嘱信托、遗产范围、公证遗嘱效力等问题当中。家庭暴力防治法专题小组讨论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陈苇教授主持,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家庭暴力防治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家庭暴力的范围、民事保护令的风险评估机制、家庭暴力的主体、儿童家庭暴力的干预等问题当中。《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题小组讨论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蒋月教授主持,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忠实义务及其可诉性、夫妻财产处分权的限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等问题当中。我校张伟教授在小组讨论会上分别就继承法修改应明确和坚持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完善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婚姻法解释(三)的定位及婚姻家庭立法应恪守的价值取向和宗旨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主要观点。三组讨论中与会代表积极参与,研讨气氛热烈、博彩纷呈。
        大会还在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主持下,由三个专题小组的代表进行汇报,我校民商法学院赵江红副教授代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题讨论小组向大会作了汇报发言。扬州大学法学院李秀华教授就“儿童家庭暴力干预模式”、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林建军教授就“家庭教育立法的审思”、北京岳城律师事务所杨晓林律师就“律师视野下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分别作专题发言。
        此次大会的研讨范围涉及目前婚姻家庭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就很多问题达成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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