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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顺利召开

时间:2012-07-26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5月27日,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顺利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研究会负责人。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机构和企业的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管理处负责人首先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关于中国知识产权法章程草案和拟任负责人的批复文件。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致辞,他指出,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和中国法学会的职责要求,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作为中国法学会的社团管理职能部门,研究部社团管理处承担具体工作。研究部将一如既往尽力支持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尽力支持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为知识产权法学的繁荣发展和法制的进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贡献。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章程和选举办法。会议推举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为终身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寿康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为名誉会长。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研究会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当选会长。
  最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做重要讲话。他结合各个法学研究会的共性问题,对法学研究会提出四点要求:第一,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第二,团结不同学术观点的人,为共同繁荣我国的法学研究服务;第三,更好地贯彻“双百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第四,端正研究会学风,更好地为党为人民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同时针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特性,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提出殷切希望。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原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正式转变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研究会将团结全国知识产权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开展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推进知识产权法学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此外,研究会还将开展编辑出版会刊,主办网站,向会员提供法学研究与法学交流信息,宣传法学研究成果;组织开展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法学的对外影响;组织、参与法治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多项工作。
  5月28日至5月30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承办的“2012年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顺利举行。出席大会开幕式的中方嘉宾有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常务副会长刘飏、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美方嘉宾有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大卫•卡波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兰德尔•瑞德及其他6位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律师协会会长史蒂文•兰伯特,联邦巡回律师协会会议筹划委员会主任、福特汉姆大学访问教授马克•柯恒。会议亦受到美国政府重视,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出席大会开幕式。此外美国商标专利局有关官员、美国知识产权业界知名专家100余人会同我国相关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的代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各大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代表共计1100余人共同参与研讨会。会议规模之大、内容之丰富、历时之长、影响之广,在我国知识产权业界尚属首次。
  此次中美知识产权司法研讨会的成功举行,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提供重要的比较意义,并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国际范围内的影响力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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