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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举办“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研讨会

时间:2012-07-24   来源: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针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日前刚刚发布的“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上诉报告,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于2012年2月5日下午在北京天方饭店组织举办了“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研讨会,针对报告的内容以及该裁决对中国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讨论。本次研讨会共有来自商务部条法司、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外交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和科研机构的2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主持。韩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案件裁决的主要内容,并认为管辖权、GATT1994第20条的适用性、国内出口税政策调整是本案的关键性问题。从案件结果来看,上诉机构仍然秉承严格的文本主义解释方法,做出了对中国不利的裁决。随后,与会专家学者们进行了热烈的自由讨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冯雪薇律师和傅东辉律师都认为,上诉机构仍然没有明确厘清GATT与《中国入世议定书》的关系;商务部条法司陈雨松处长指出,本案导致中国永久性丧失了就出口税问题援引GATT1994第20条进行抗辩的权利,这对中国是十分不利的;中国政法大学李巍教授、外交学院臧立教授则明确提出,中国应该以本案为契机,适度推进出口管理体制改革;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石静霞教授和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针对WTO中的“宪法性权利”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中伦律师事务所蒲凌尘律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副教授则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些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讨论;此外,对外经贸大学盛建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丽英教授则建议,中国学者应该多多参与诸如WTO论坛等国际性活动,宣传中国学者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观点和态度,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和沟通;中国政法大学王传丽教授还以本案为切入点,提出了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学界目前应该研究会14个重点问题,这也引起了与会人员的激烈讨论和共鸣。
        研讨会最后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沈厚铎教授做总结发言。沈教授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果,他指出,随着中国在WTO中的涉诉案件越来越多,中国的各项外贸管理政策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将继续发挥学术团体的组织性作用,组织专家学者针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为实现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良性互动献计献策。

(撰稿人/廖诗评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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