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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审判理念与海商法律发展研讨会召开

时间:2012-10-08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上海8月30日电 (记者 卫建萍 通讯员 金晓峰)今天,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海事审判理念与海商法律发展”专题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万鄂湘发表书面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应勇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万鄂湘在书面讲话中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加深和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海事审判所调处的航运交易法律关系、海上人身财产关系以及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正悄然发生着深刻变化,能动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作用的任务因而更加艰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海事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万鄂湘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海事审判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在继承发扬、吸收借鉴的基础上,不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事审判理论的自我完善与海事审判文化的繁荣发展。必须切实增强高度的责任意识,及时确立和宣示一批法律适用规则,推动我国海事海商立法的继续完善,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法律有效实施。必须树立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海洋发展战略在国际竞争和国家战略中日益凸显的重要地位,积极探索将海事审判及其理论研究由传统的经贸航运领域向海洋利用、生态环境、能源开发领域延伸拓展。必须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审判理论研究的应用定位,以审判的需求和问题为导向,重点研究并破解影响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的瓶颈难题,促进海事审判水平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审判理论研究的平台作用,注重海事审判经验的总结与传承,锻炼并加快造就一支高素质海事法官队伍,不断适应新时期海事审判工作需要。

        借研讨会召开之际,万鄂湘还就抓好当前海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全面领会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抓好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全力以赴化解航运领域突出矛盾,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全神贯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确保年度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来自全国海事审判系统的代表和海商法研究领域的专家、优秀论文作者等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当前形势下航运纠纷动向与海事司法应对”、“海事审判理念与海商法律发展”等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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