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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菲律宾出席东盟法律协会纪念东盟成立50周年活动

时间:2017-11-01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att2014

10月23日至27日,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菲律宾出席东盟法律协会纪念东盟成立50周年活动

  2017年10月23日至27日,应东盟法律协会邀请,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率代表团赴菲律宾马尼拉出席东盟法律协会纪念东盟成立50周年活动。此次活动是东盟国家为期一年的纪念东盟成立50周年系列活动中唯一一场法律界庆祝活动,期间举行了东盟法律协会纪念理事会,并在菲总统府马拉卡南宫举行了纪念音乐会。除柬埔寨、老挝外,东盟法律协会其他各国家委员会均派代表团出席了活动。我会作为东盟法律协会观察员,与东盟高级别法律官员会议(ASLOM)及东盟议会间大会(AIPA)等两家东盟法律协会友好合作组织共同应邀出席活动。

我会代表团与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及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合影

  东盟法律协会纪念理事会上讨论了如下事项:(一)通过了东盟法律协会于今年3月在文莱举行的第39届理事会会议纪要(二)东盟法律协会与东盟高级别法律官员会议(ASLOM)及东盟议会间大会(AIPA)的合作事宜(三)通过了成立东盟法律协调研究院倡议,决定成立仪式将择期举办。会上,新加坡国家委员会代表还就即将于2018年在新举办的东盟法律协会第13届大会情况进行了宣讲和邀请。

  在菲总统府马拉卡南宫举行的纪念音乐会上,菲总统杜特尔特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活动并致辞,对东盟法律协会未来发展表达了美好期待和衷心祝愿。东盟法律协会主席阿维利诺·克鲁兹向杜特尔特总统汇报了东盟法律协会的工作成果。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向越南法学会会长阮文权赠送纪念品

  借东盟各国法律界高层人士出席会议契机,代表团主动加强与参会代表的联系沟通,推介将于12月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以及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十一期研修班。代表团访问期间受到了东盟法律协会高规格接待,协会主席阿维利诺·克鲁兹、东道主东盟法律协会菲律宾国家委员会主席潘格尼班以及一些国家委员会主席如越南法学会会长阮文权等,均在理事会上对我会代表团表示欢迎。克鲁兹还表示东盟法律协会将积极支持南宁论坛,并请各国家委员会积极支持南宁论坛。

  访问期间,代表团分别与越南法学会会长阮文权和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举行双边座谈,就加强双边及区域法律合作问题达成共识。

  东盟法律协会成立于1979年,由东盟各国的司法界、律师界及法学界的精英人士组成,每年举办一次理事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大会,是东盟地区最具特色的高层次法律交流与对话平台。2007年11月20日签署的《东盟宪章》将东盟法律协会正式定位为泛区域性非政府法律组织,为东盟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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