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1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 责任编辑:admin
15项举措开创研究会建设的新局面——访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黎伟华)2014年7月17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在北京胜利闭幕。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做了热情洋溢的总结讲话,他总结了中国法学会上半年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还介绍了下半年的工作设想和具体安排。与此同时,陈冀平同志还重点介绍了中国法学会加强对研究会服务管理的15项具体举措,这15项措施充分听取了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既有高度,又切合实际,其目的在于强化管理服务,激发研究活力,开创研究会建设的新局面。为什么要出台这15项措施?这15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15项措施将对研究会下一步发展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本报专访了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陈冀平书记介绍说,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引领和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也是法学会团结、联系专家学者的重要平台。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的工作是重视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通过调研、听取部分研究会的汇报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问题,我们感到在抓研究会工作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按照乐泉同志的要求,我们将把研究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量抓好研究会工作,切实加强、创新对研究会的管理与服务,努力提高研究会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增强研究会的活力和凝聚力,促进研究会工作的新发展,充分发挥研究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陈冀平书记详细介绍了15项加强对研究会的服务和管理的重要举措的具体内容:
第一,我们要切实加强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建设。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的首要要求,作为中国法学会:一是将继续通过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会议、工作会议、国情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研究会传达中央重要文件精神,深化研究会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理解。二是中央重要会议召开后,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及时传达会议的重要精神。三是要积极探索推动研究会党建的覆盖工作,通过党建工作促进研究会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四是指导研究会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并以是否积极组织、是否取得实效作为评估研究会思想政治工作状态的参考。
第二,在重点课题组织研究中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作用。中国法学会组织重点课题研究是引领法学研究,为中央决策服务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要阵地作用。一是鼓励研究会积极参与重点课题的前期选题征集工作,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研究,提升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的研究质量。二是中国法学会部分重点课题,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相关研究会具体承担,课题经费由中国法学会拨付。三是鼓励研究会主动推荐青年学者参与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青年课题的研究,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更高平台。
第三,积极主动为研究会创建多种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中国法学会除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等现有的学术交流平台外,还将为研究会创建更多更新、更契合研究会实际的学术交流平台。一是增加研究会及研究会学者、实务部门专家和相关学科在中国法学会重要学术交流活动中的参与度。广泛吸纳研究会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参与,鼓励协助研究会邀请其它法学学科及相关学科专家参加,创建多学科的对话机制。二是完善青年法学家论坛机制,举办法治文化沙龙,邀请相关研究会对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举办不同形式的学术圆桌会议。三是指导地方法学会及其所属法学社团,根据地方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需要,参与研究会举办的年会、研讨会和论坛等工作。四是适时组织研究会会同法律实务部门深入开展跨领域、高层次的调研活动,提出决策咨询建议,推进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和时效性。
第四,推动研究会参与法治实践和法律实务工作。一是积极协助研究会与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建立联系机制。二是增强研究会服务法治实践和实务部门的能力。三是鼓励和支持研究会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活动,为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四是中国法学会也将向法律实务部门推荐优秀法学专家学者交流任职,加强研究会人才的双向交流。
第五,加强对研究会年会和其它重要学术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要从政治上、学术上、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对研究会年会和其他重要学术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还要出台《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年会规则》,使研究会年会规范化。同时,对研究会其他重要学术活动,也要严格执行事先报备,事后总结报告的制度。
第六,推动研究会更多优秀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要更加注重探索把握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规律,完善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机制。加强各研究会法学研究成果的收集、提炼、发布、推广、应用、反馈系统的建设。及时通过《要报》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研究会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同时,搭建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法制宣传、法学教育的对接平台,加快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向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向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的应用转化。
第七,组织研究会开展优秀人才和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目前,先后有70位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有97部(篇)成果荣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有35部(篇)成果荣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研究会在评优评奖方面的参与度,改进和完善评选制度,增强公信力和影响力,为激发研究会活力,促进研究会建设发挥更好的导向、激励和示范带头作用。
第八,指导研究会加大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一是创新学术活动机制,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研究会开展优秀青年人才、优秀论文、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创造青年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机制,促进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三是与各研究会一起进一步扩大青年研究项目,开拓青年研究沙龙、青年创新论坛等平台发现培养研究会青年骨干。
第九,确保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我们已经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中国法学会有章程,各研究会也有自己的章程。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研究会以法学研究为主业,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活动,坚决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有关活动。同时,研究会是否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这将是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进行评估和年检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加强对研究会换届工作的管理指导。中国法学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的要求,结合中国法学会章程和研究会章程,制定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研究会的换届工作。
第十一,加强研究会内部建章立制、规范化建设。一是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基础的民主选举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研究会的规范运作。二是要规范统一研究会的理事、会员的入会条件,严格入会标准,建立合理的理事分布、组成和年龄结构;规范研究会内部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研究会会员的管理。三是要建立健全研究会的民主选举、决策制度。要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四是指导研究会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研究会内部的团结,研究会与本研究领域学者、其他法学、法律界人士的团结,吸引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研究会的学术活动。
第十二,严格规范研究会分支机构和内部机构设立。研究会设立内部和分支机构不能背离主旨,超越业务范围,要专注于搞好法学研究这个主业。下一步中国法学会将出台规范性文件,督促各研究会对内部和分支机构展开清理整顿。研究会设置内部和分支机构须经中国法学会批准,而且应以设立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研究机构为主。
第十三,建立研究会工作评估制度,促进研究会的科学规范管理。
我们起草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评估管理办法》,提交到这次会上讨论,力求使研究会的工作有科学的标准,同时可操作性、可比性要强一些。对于结果评估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法学会不给予经费的支持。对于工作状态太差的研究会,考虑建立整合和退出机制。
第十四,加大对研究会的经费支持力度。我们将出台《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对管好、用好研究会支持经费作出了规范。支持经费将采取分类支持,稳定支持、激励进步、动态管理的原则予以管理。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均可申请研究会支持经费。中国法学会根据研究会开展学术活动的持续性、影响力和贡献度,确定研究会经费支持与否,以及经费支持额度。
第十五,中国法学会机关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中国法学会工作人员要首先转变观念,运用法治思维,依法依规管理服务研究会,不断提高管理服务研究会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创新研究会管理机制。建立学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参加研究会年会和重要学术活动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研究会情况,帮助研究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建立研究部与各研究会定期工作交流机制。通过《情况简报》和网站交流研究会的工作情况,机关各有关部门都要加强与研究会的联系与沟通。二是积极推动研究会登记工作进程。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对研究会重点课题项目支持力度,资助研究会创立活动品牌,建立发布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年度工作指导意见机制,建立发布研究会工作动态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四是制定研究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研究会自律、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努力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法学学术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