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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绍坤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8-09-27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

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鲍绍坤

(2018年9月22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朋友们: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今天在历史文化名城南昌举行,应该说这是我国商法学界一年一度的盛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年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诚挚问候;并借此机会,向本次年会的承办单位,以及长期关心和支持商法学研究会发展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商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中,作用突出、工作活跃、成绩显著的一个重要的研究会。这些年来,研究会在赵旭东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抓住组织学术研究、扩展学术成果这一中心任务,依托年会、学术论坛、研究方阵等平台,组织引领全国范围内的商法学者和全体理事,形成了一大批学术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商法学科的繁荣发展。乐泉会长和学会党组对研究会的工作高度肯定,并寄予厚望。

  当前,全国法学法律界正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战略部署、总体布局、重大任务,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责任,明确使命担当,不断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此次年会的主题是“新时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理念与路径:商事主体法律制度发展与完善”,并设置了公司法修订的制度面向、非公司制企业法的法治发展与完善、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等商个人的法治发展与完善、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保护中的法治问题等议题,都体现了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精神,都结合了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商事立法司法等工作实际,都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前瞻性、针对性,我对本次年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充满期待。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希望商法学研究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始终坚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遵循,对于各研究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商法学研究会要引领广大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密切联系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主动聚焦商法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研究,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者、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者。

  第二,希望商法学研究会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推进商法学科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他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是一项基础工程,必须从包括商法学在内的法学各学科做起,每一学科都要对本领域的理论、制度、案例、习惯进行系统梳理,对本学科本领域法治改革和实践的鲜活经验进行归纳提炼,实现理论提升,做到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的知识体系,有自己的理论模型和基石范畴。自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以来,商法学区别于民法学的特有内容和独特价值引起了学者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当前,《民法总则》已经出台,分则各编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大致已经明晰,这意味着商法、民法的界限即将更加明确,商法的独特内容和价值也将进一步突显。希望商法领域的研究能够突出主体性、原创性,丰富和繁荣商法学基础理论,积极推进我国商事法律体系完善,推进商法学科科学化、体系化建设。当然,这必将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需要研究会广泛团结组织全国范围的商法学者来共同实现。

  第三,希望商法学研究会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推进国际间的金融法治合作研究

  商事法律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国际型特征,对外交流一直是商法学研究的重点工作之一。过去一年里,研究会先后组织或参与了“第六届中日公司法制圆桌会议”、“2017年中英商法论坛”、“21世纪商法论坛第十七届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国际会议,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学术影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企业和中国经验也在不断走向世界。“一带一路”参与国法律制度各不相同,法律文化传统各异,法治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这些国家的法律规则不同,不仅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与投资管理等领域,而且表现在公司、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等私法方面。希望研究会发挥自身优势,一方面,积极参与法律风险防范的联合研究与务实合作,为有效防范涉外法律风险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为中国企业和中国投资“走出去”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研究交流,既吸收他国经验,也讲好中国故事,争取在对外交流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话语权和规则影响力。

  第四,希望商法学研究会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青年优秀人才

  加强研究队伍建设,是繁荣商法学研究的根本保障,也是推进商事法律制度、法学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职称评定、对外交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为包括法治人才在内的专业人才成长营造了更宽松的氛围、创造了更有利的机会、提供了更符合学术规律和特点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去年5月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专门谈到了法治人才的重要作用,就如何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青年法治人才的成长提出了具体要求。王乐泉会长在今年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以本土性、原创性、高精尖缺为导向,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发现培养举荐力度,支持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时期脱颖而出,推动研究会成为领军人才“传帮带”的平台。商法学研究会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研究会组织的“青衿商法论坛”“中外商法论坛”“中国商法冬季论坛”等就是很好的形式,要继续办好这类活动。要特别关注青年法学研究人员的成长,努力创造条件,通过青年论坛、青年奖项、青年课题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青年理论骨干人才培养机制,为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脱颖而出和快速成长创造条件,为商法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迎来法治建设的黄金时期,也是中国法学会和各研究会抓住机遇、乘势而为、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希望商法学研究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事业再立新功! 

  预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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