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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5-10-19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上的讲话

  陈冀平

  (10月16日·青岛)

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隆重举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八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本次大会的来自我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长期从事仲裁法实务和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向对本次大会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山东省委、青岛市委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仲裁法》颁布实施20年以来,通过广大仲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一致努力,我国的仲裁法学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理论,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人才,开展了广泛的国际交流,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在世界仲裁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而发展完善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仲裁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是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一只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今年7月份中央召开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发挥群团组织的人才资源作用。这是中央对仲裁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仲裁法学研究会努力的方向。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由中国贸促会业务主管、接受中国法学会业务指导的学术团体,在中国法学会管理或指导的57个研究会中地位重要,是一个特色鲜明、基础良好、成长迅速、深具潜力的研究会。今年上半年,中国贸促会姜增伟会长亲自带领仲裁法学研究会的负责同志来中国法学会,跟我们王乐泉会长和我们几位专职副会长,就仲裁法学研究会的职责定位、中心任务和未来工作开展作了深入的交流。我们期待着,仲裁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贸促会的支持下,在以尹宗华同志为会长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继续团结引领全国仲裁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下面,我就仲裁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展仲裁法学研究,加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前仲裁法学发展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我国正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我国已经跃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商事纠纷数量激增;另一方面,我国的仲裁事业经过20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诸如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不强、仲裁的理论体系需要完善、仲裁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仲裁的机制机构还需要完善等问题。仲裁工作应当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去年我参加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年会,提出研究会要围绕中央提出的工作重点,成立若干的课题组,抓紧进行有质量的研究,及时实现成果的转化。我很高兴的看到,一年来,仲裁法学研究会勇于承担使命,着力推进仲裁理论研究,设立了10项重大研究课题,其中《中国仲裁年度白皮书》、《仲裁理论研究评估体系》已经完成结项。这里我要强调指出,研究会开展学术研究,一要把握正确方向,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虽然借鉴了国际惯例和成熟做法,但根本上还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需求,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西方仲裁制度。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开展研究。二要理论结合实际。“徒法不足以自行”,研究成果要能够切实的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才有价值。为了使我们的研究接地气,就一定要秉持问题导向,重视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要搞“书斋式”的研究。在理论结合实际方面,仲裁法学研究会有着很大优势,很多会员来自于全国各地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司法实务部门,这是开展仲裁法学研究得天独厚的“理论试验田”,希望大家能够从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将理论研究成果在仲裁实践中加以直接应用和推广。三要突出重点、强调创新。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们围绕中央对仲裁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围绕《仲裁法》的修改和现代化,对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发挥、仲裁中的调解及临时仲裁、互联网仲裁的探索、仲裁效力的司法确认、仲裁对自贸区的法治保障等实践中反应热烈的重点问题,积极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创造性的发展和丰富中国自己的仲裁理论与实践经验。

  二、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开拓渠道,搭建平台,在世界舞台上讲好中国故事。仲裁法学研究的涉外性很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走出去”的发展方向,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介绍我国仲裁的最新成就,为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话语权作出了不懈努力。在改革开放新形势、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研究会还要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一方面要重点配合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与沿线国家开展深入交流,形成机制化合作模式,加快融入国际规则体系,为经贸合作互利共赢保驾护航。另一方面,研究会在开展对外交流时,要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二十年的实践表明,我国的仲裁制度是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我们一定要有坚定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向世界各国介绍“中国做法”,支持建设国际和区域的仲裁中心。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可以考虑主导设立一个国际性的仲裁研究机构,为我国仲裁走向世界提供一个具有国际视野的稳固平台。最近,在中国法学会的倡导、指导和推动下,分别依托上海国家中彩中心和华东政法大学,成立了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中非联合仲裁上海中心和约翰内斯堡中心,旨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为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仲裁法学研究会可以多发挥作用。

  三、按照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研究会的标准,搞好研究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能力水平。中国法学会所属的研究会作为国字头的法学研究社团,要体现出国家队的水准,秉持国家队的担当,作出国家队的贡献;要把本领域真正有水平、有成果、有权威的专家都吸纳进来,这样才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目前,仲裁法学研究会已经有登记注册会员2000余人,几乎囊括了全国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等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这是相当可观的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珍惜好、建设好、发展好研究会这个平台。下一步,研究会要以建设成为丰富发展中国特色仲裁制度体系的理论阵地和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智库为目标,不断推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研究成果。本次年会上将首次颁发“仲裁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这对于充分调动大家的理论研究积极性,促进研究会理论阵地和智库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研究会要重视研究成果的及时高效转化,对于有价值的观点和成果,要及时形成材料,通过中国法学会向有关部门报送,供中央决策参考。

  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研究会的工作,着力发挥研究会作为组织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主力军、主阵地的作用,在组织建设、运行经费、课题委托、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协助研究会联合在相关研究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体性科研机构,形成实实在在的协同研究机制,既发挥了研究会的人才优势,又解决了实体性不足的问题,使研究会举办活动有了依托,有利于以点带面,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仲裁法学研究的新格局。希望仲裁法学研究会不断拓展研究平台,加强与其他专业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实现跨学科、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研究。

  目前,中央对各法学社团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的作用有着很高的期待。希望仲裁法学研究会继续努力推动仲裁理论和制度创新,培养优秀人才队伍,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仲裁国际话语权,为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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