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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常务副会长在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5-10-0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在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陈冀平

  (2015年9月18日·郑州)

同志们:

  这次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是在全国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下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上午乐泉会长作了重要讲话,对近一年来地方法学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对法学会工作讲得非常全面,对中央精神特别是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精神吃得透、理解得深,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想法,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各级地方法学会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乐泉会长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契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推动法学会工作全面开展。

  这次会上,有20个地方法学会包括省级法学会、副省级法学会、市县区法学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实际,就市县法学会建设、人才库智库建设、组织研究会工作、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基层进行法治宣传普及、加强法治队伍培训、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体现了各级地方法学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立足职责定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发挥了法学会的优势作用。我听了很振奋,很受启发,对工作更加有了信心。还有很多地方法学会工作开展得也很好,这次各地报上来的典型材料一共有74篇,都各有特色,但限于时间关系,多数都没能在会上发言,其中一部分进行书面交流。能够取得这些好经验,我体会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各地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按照中央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去年在深圳召开的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一些地方法学会在会上介绍的好经验,不少地方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当地情况学习借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党政领导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四是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的地方都有一个有高度责任心、积极进取、攻坚克难、用心去做工作的会长,这对法学会开展工作非常重要。对这些典型经验,我们要认真总结、交流推广、扩大成效,使法学会工作更加充满活力,更好发挥作用。

  下面我就法学会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贯彻落实乐泉同志重要讲话要求,谈一下我的想法。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了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法学会把这些重要决策部署在法学法律界进行传达贯彻,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任务,是凝聚团结、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界工作者,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工作。最近,中央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通过群团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工作。”为我们开展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作为党领导的重要群团组织,法学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把握工作着力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谈了群团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这些问题的实质就是群团组织脱离群众。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组织要抓住“三个切实保持和增强”,这就是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个统一”的基本特征,对群团组织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乐泉会长在讲话中已对各级法学会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群团会议精神,推动法学会工作发展作了充分阐述和具体部署。

  各地法学会要研究如何把中央的重要精神在法学会系统,在法学、法律界得到贯彻落实。要建立一定的机制和有效的工作方式,让我们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知道、了解中央精神,把中央精神传达下去。我想,要把传达中央有关精神,作为法学会工作会议和研究会工作会议,以及研究会年会和各种论坛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召开研究会的秘书长会议,适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传达学习;通过培训班、报告会,宣讲中央精神;要组织专家学者写文章、谈体会,解读领会中央精神。总之,法学会要把传达贯彻中央精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心,组织推动法学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群团组织的先进性问题时强调,“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先进性,必须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对法学会来说,就是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的伟大战略目标提供法治保障。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我认为有几个方面的工作要做好。

  (一)要把智库建设作为地方法学会研究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到2014年底,全国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有533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和部分地市法学会包括有的县级法学会也都有研究会,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对法学会来说,最主要、最基本的智库职能就是通过研究会来体现。要发挥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整体智库优势。地方法学会研究会要突出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特点,以问题导向和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组建一些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中国法学会要加强对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支持、指导帮助,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激励引导机制,不断提高研究会的成果质量和工作水平。

  (二)要把地方区域法治论坛和各省市论坛办好,努力办出特色、办成品牌。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实践特色、促进成果转化、讲求实际效果,体现实践性强、见效快的特点。中国法学会主办的论坛有三个,即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论坛,乐泉会长对这些论坛都高度重视,亲自出席并讲话,论坛的影响力比较大。地方区域法治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并在经费和课题上给予支持。省级或市级法学会论坛,据不完全统计,也有二十多个。要研究如何将区域法治论坛与省市法学会论坛相结合,互相借鉴,兼容并蓄。要重视对论坛成果的深加工、精提炼,及时向中央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论坛成果,为决策提供参考,这是办好论坛的关键。要重视论坛的实效性,不能为办论坛而办论坛。要提升论坛的开放性,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更多地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三)要以课题为重要抓手,完成好党委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课题是我们法学会开展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也是法学会完成党委有关部门交办任务的重要载体,是法学会在法学法律界增强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的重要途径。现在中国法学会课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招标课题,向社会招标;另一类是委托课题。招标课题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委托课题中重点课题都是经党组反复讨论,都属于国家法治建设中急需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的重大问题。这里面有地方区域法治论坛的主题确定为重点委托课题,有“双百”活动主题确定为重点委托课题。目前中央政法委交给我们研究的课题也比较多,将近二十个。完成课题任务要更多地发挥研究会的作用,立足于成果转化。今年我们印发了《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转化应用试行办法》,意在努力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课题成果转化机制。比如,要求所有课题必须提供成果要报;在《法制日报》开辟“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要报选萃”专栏;借鉴国家社科基金做法,把成果要报汇编出版;把鉴定为优秀水平的纳入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予以出版。

  (四)要搭建好专家咨询会平台。目前,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与相关研究会合作,已召开多期专家咨询会。参加专家咨询会的既有教育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又有实务部门、主管部门的专家,共同对立法、重大政策、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目前我们就立法问题已经召开了28次专家咨询会,对28部法律进行了研究。就司法体制改革已召开10多次专家咨询会。每一次咨询会后,不但梳理出重要观点,还附上专家的具体意见,让相关部门能够看到原汁原味的专家意见。有些意见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还有很多意见通过中国法学会要报反映给中央决策部门参考。这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地方法学会也要构建和运用好这样一个平台。

  三、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搞好法律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组织做服务工作具有两重性,既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要服务群众,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也不能畸轻畸重。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党的群团工作的主线,服务群众是群团组织的职责。”他用了形象化的词“顶天立地”,顶天就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地就要密切联系群众,为所联系的群众服务。习近平同志还讲到:要立足所联系的群众,要防止出现活动一个接一个,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同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群众不沾边、不搭界的现象。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搞好法律服务。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有几项工作我想着重谈谈。

  (一)要参与立法咨询、评估工作。根据四中全会要求,今年修改《立法法》,确立了立法前咨询、评估制度。这是项很新的制度,需要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现在设区的市都有了立法权,这些地方的法学会应该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要参与法律实施情况的评估。去年我们设立了对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对策建议的系列专题课题,委托部分研究会针对刑诉法、民诉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调研,提出调研报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四中全会决定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了若干必经程序,很重要的就是法律风险评估,包括合法性审查,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如何预防等等。这项工作我们前年提出来,一直在等国务院法制办的条例。所以严格说,这项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地市县法学会可以先行先试,为地方政府服务。

  (四)要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法学会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是大有作为的。今年我们应中央政法委要求,组织了调研组,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中央司改办逐条进行了研究,为出台司法改革重大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五)要组织专家学者对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设计提出咨询意见。要积极推荐专家常态性地参与这些工作。中央政法委明确提出,以后中政委出台的一些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都要委托中国法学会征求相关专家学者意见,提出对策建议。现在高法高检也与中国法学会紧密联系,司法部召开律师工作会议时也请我们推荐一些法学家参加大会。一些地方法学会也积极参与了当地司法体制改革,有的专家还当选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席。

  (六)要参与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实施状况的评估工作。中央政法委已经委托中国法学会作为第三方来进行评估。目前已签订首批四项举措委托协议,这项工作更多的是要依靠地方法学会来进行。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正在积极推进,改革力度很大,难度也很大,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法学会要积极参与,主动献计献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七)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的大旗要牢牢掌握在我们手中。中央最近要对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专门发文,中国法学会也提了一些意见,强调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法治社会建设很需要我们地方特别是市县法学会做工作。基层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信访代理室、社区法律顾问已经在有些地方开展,拓宽了群众非诉讼的渠道,为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条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各地方法学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性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把基层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组织动员起来,发挥积极作用。

  (八)要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主动作为。乐泉同志在讲话里对法学会如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出了八项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在经验交流中,一些地方法学会也提到了以法兴企、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等。各级法学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意见》相关要求提出相应措施,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工作领域。

  四、要因地制宜,搞好涉外法律工作,开展法学交流

  四中全会决定对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进行了部署,法学会要对这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要在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涉外行政执法、提高涉外司法水平、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上做文章。尤其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企业、公民、法人在海外,以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目前,中国法学会已经和100多个国家800多个法律组织建立了联系,与88个国家135个重要法律组织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建立了10个区域性国际法律论坛。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紧密围绕“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来开展对外法学交流,不断提高涉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办好这10个区域法律论坛,这些论坛以后还要更多地请地方法学会来具体参与承办。

  在为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参与出国人员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外国有关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所在国法律等方面,中国法学会外联部和中国法学交流中心已经做了很多尝试。比如把非洲的检察官、律师请进来和我们的企业进行交流,效果很好。基层法学会也可以做,省市县法学会都可以参与这项工作。现在,一些地方包括县一级都有企业走了出去,他们都很需要这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在形式上还可以采取请进来的方式,把国外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请进来,介绍他国的有关法律制度,这也是对外交流。

  五、要建立机制,搭建平台,搞好法治宣传教育

  (一)“双百”活动是法学会开展法治宣传的知名品牌,是对各级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各地法学会都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双百”活动关键要发挥好组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重点是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进一步使“双百”活动进党校、行政学院、进部门、进企业,做好对广大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青年普法志愿者普法基层行活动要和普法办配合起来,在普法办的支持下,发挥法学会独特作用。要把法学院校的学生、教师、退休的老法学法律工作者组织好。“基层行”活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接地气、求实效。基层行活动形式可灵活多样,要创新活动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求实效上下功夫。要了解基层法律实际需求,开展有的放矢、行之有效、受众认可,打心眼里信服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要运用好媒体资源。中国法学会所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网站,《中国法学》杂志和《中国法律年鉴》,一方面要充分反映地方法学会的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另一方面也需要地方法学会组织稿件,提供信息,搞好发行。各地方法学会要抓好公开出版发行及内部出版的法学类刊物,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总之,法学会系统要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传播法治正能量,唱响法治主旋律,扩大法学会影响力。

  (四)要特别重视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在法治宣传、舆情引导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网络的作用,指出:“网络已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要求“群团组织下大气力开展网上工作,亮出群团组织的旗帜,发出我们的声音,对模糊认识进行引导,对错误言论进行驳斥,让群众能在网上找到自己的组织、参加组织的活动。”强调网上舆论斗争是群团组织必须要抓好的一个重要战场。我们要做好网上舆论工作,各地要有自己的舆情队伍,要发出正面的声音。要不断探索宣传报道的规律,认真研究改进宣传报道工作,办好法学会系统的宣传阵地。

  六、要抓班子、带队伍,按中央要求搞好自身建设

  首先,要抓好班子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群团工作会议上对全面加强群团干部建设提出了要求,强调了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好领导班子。要选那些知群众、懂群众、爱群众,有强烈事业心、高度责任感的人来当会长、副会长。法学会的兼职副会长有相当一部分是在职的部门领导,这是根据法学会的性质经组织部门同意的,一定要充分发挥好兼职副会长的作用,不能挂名当摆设。市县级法学会要把退下来的法律部门干部吸收到法学会,参与有关工作。要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其次,要降低会员入会门槛,广泛发展会员,进一步壮大会员队伍,努力做好会员服务管理工作。群团就是群众组织,习近平同志讲,高大上的比例高了就高不可攀了。所以去年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通过的入会条件列出了五项条件,具备其中一条就可以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把法学会的门槛降低了。法学会会员的门槛要降低,研究会的门槛要高一些,两者要有区别。截至去年12月,全国会员数量为二十三万多人。这与我们几百万人的工作对象来比较,差距还很大。我们要把会员发展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争取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会员队伍中来。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了解法学会的性质、任务、重要地位和作用。了解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入会的条件、程序,吸引他们加入法学会组织,力争使会员队伍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要建立、健全会员联络员和会员联络组网络。在会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部门设立会员联络组,要大力支持联络员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组织、协调、沟通作用。各级法学会要切实重视会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会员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目前,我们联系会员,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面还比较窄,这是我们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此,各级法学会要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服务机制,根据不同需求,组织开展立法咨询会以及培训、课题、论坛、研讨、征文、交流等活动,为广大会员提供交流、学习、考察机会。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广泛的会员参与机制,根据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按照会员的专长和兴趣,组织会员参与课题研究,开展法律法规草案的咨询、论证,参与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更好地发挥会员的作用,使法学会真正成为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之家。

  第三,要把市县法学会建设作为地方法学会自身建设的重点。

  中央政法委就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已下发了三个文件。即2004年5号文件、2009年18号文件、2014年7号文件,对省级法学会领导班子配备、内设机构、按时换届、建立党组、现有编制专编专用等等问题都做了具体规定。现在还需要按照文件精神抓落实。比如建党组,省级法学会只有12个省份已建立,多数尚未建立;又如,有的省级法学会已超过了换届年限,尚未换届,对此,乐泉会长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抓紧落实。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靠党委政法委的支持,法学会要主动汇报情况,提出意见。

  这次会上发了中政委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市县建设法学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乐泉同志已经根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阐述,要抓住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契机,大力推进市县法学会的建设。现在重要的是明确市县级法学会干什么、如何干。对《指导意见》中列出的八项任务,不仅法学会干部要了解,也要让党政领导了解。市县法学会建设一定要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从实际出发,要体现群团的特点,不要过于强调机构、编制、经费和行政级别,要避免行政化。要立足于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见成效上下功夫,不能“等靠要”。省级法学会要加强指导,对建了不发挥作用的,要促其苏醒。法学会的工作已列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要加大力度,推动工作。

  《指导意见》提出法学会要主动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自觉服从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管理。要主动参与和配合政法委开展工作,多请示多汇报。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是双赢的局面,对双方开展工作都是非常有利的。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要对法学会的工作多重视、多过问,支持他们作为群团组织独立开展工作。做好法学会工作还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不能一天到晚坐在办公室里,要走出去,与相关部门多沟通多联系,促进相互了解,争取他们的支持,协商、协调推进工作。

  要关心爱护法学会干部,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环境。今年我们推出了孔立菊这个先进典型,召开了事迹报告会,我们要以孔立菊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宣传宣传她的先进事迹,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中国法学会目前正在与人社部沟通,拟与人社部共同表彰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当前要通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通过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

  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法学会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法学会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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