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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法学会:法治教育护春苗,柳州校园和谐美

时间:2018-04-24   来源:  责任编辑:fml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教育培养好祖国的接班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抓好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植青少年法治意识,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百年大计。

  近年来,柳州市法学会坚决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要求,牢记使命,在探索中创新发展,在实践中砥砺前行,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络的重要节点,在全区树立了独具特色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柳州品牌。

  一 、各级重视,加大投入

  近年来,柳州市法学会牵头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为校园法治教育主要抓手和平台,得到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将法治基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级人大、政协通过专题视察、调研提案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始终把青少年普法列为工作重点;团委、关工委等将其加入工作发展规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陈鸿宁亲力亲为,多次到融水县思源实验学校、融水民族中学等法治教育基地深入调研,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欧顺红带领由我市政法、教育、团委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学习组专程赴上海、南京、南宁等多地就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行了学习考察,推动和促进我市校园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2013年以来,市法学会及基地建设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相继投入共800多万元(市法学会仅2017年就投入146万元)创建各级校园法治教育基地,并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定期组织全市各校园青少年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使基地法治教育活动常态化。

  二、统筹谋划,整合资源

  市法学会搭台,多方联动唱戏。市法学会积极作为,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团委、反邪教、禁毒、消防、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建立会商制度,共同谋划紧密合作。市法学会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先后制定了《柳州市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施方案》、《在全市各大专院校 各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明确了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组织单位、项目内容、职责分工、经费保障等事项。形成了法学会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共担经费(即市级相关部门、县区相关部门、创建学校三级共同分担)、共建法治基地的工作格局。在市法学会的积极推动下,2013年9月我市第一所示范基地在市民族高中建立,2014年6月柳州市第一所自治区级校园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在市民族高中挂牌,2014年9月自治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柳州市召开,会上推广了“柳州经验”,即由法学会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设的模式,现场会有力推动了我市和全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蓬勃开展。2015—2017年,我市继续加大市级示范基地创建力度,成功创建多批市级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目前,柳州全市10个县(区),创建市级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共计30个,每个县区至少一所示范基地,实现了示范基地县区全覆盖。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成熟,基本实现了“四落实”和“七个有”。“四落实”即落实法治教育课时,落实师资、经费和教材;“七个有”即有宣传阵地、有法治课堂、有模拟法庭、有校园维权岗、有法治教师队伍、有规范法治教材、有机制保障。为了加强领导,每个基地均配备至少一名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的法学会会员兼职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市十二中学文昌校区还实现了由市中级法院派驻法官到每个班级担任法治班主任,他们指导学校经常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每学期为全校师生进行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讲法,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使广大师生深受教育和启发。通过示范引路,有力推动了全市784所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基地全覆盖。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每年受教育人数达80多万人次,形成了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法治氛围。

  三、形式丰富,力求创新

  我市的法治教育基地充分体现了法治育人理念,突出法治教育的资源整合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注重利用各种先进教育技术和手段,融图文、视频、场景等于一体,涵盖知识讲授、实践模拟、现场观摩、游戏互动等多种教育方式,提供实践性、互动式的法治教育内容;注重适应组织学生参与的需要,设立多种功能区域,满足学生参与实践的需要,成为贴近法治实践、贴近青少年生活和认知特点的法治教育中心,成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其具体功能设置有:模拟法庭、法治教育馆、法治宣传教育长廊、心理咨询室;根据场地条件、不同受教育对象等情况,还分别开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国防教育、防范暴恐、防范地震灾害、防范艾滋病、防范校园欺凌、青少年维权等多种内容,通过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警示图片展、青春自护体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网络文明宣教、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的普法活动,全面开展综合性法治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与此同时,市法学会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不断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使基地起到对校园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充分发挥辐射效应,使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施多样化的法治实践教育,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方式,积极推动我市中小学校普法层面的全面进步,有效提升了全市校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能力。

  此外,我市还实现了广西首个法律机器人进校园。通过人机自由对话、法律问题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功能,让“虚拟+现实”的多维法律服务进入校园。下一步,市法学会计划于2018年将部分法律机器人投放到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内,力争实现自治区级和市级示范基地法律机器人全覆盖。在规范化高质量法治教材编写方面,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今年,由我市岩村路小学季宏主编的《小学生法规教育》校本教材,通过中国出版集团现代出版社审核修订,已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近期,为满足我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的需要,在教育形式上逐步换档、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法学会和相关部门投入约200万元专项经费在市一职校、第十二中学文昌校区共约3500平米的场地建设柳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综合性实践基地,拓展我市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学生开展综合性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平台,以期打造在全区甚至全国一流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四、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我市开展的校园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成效已经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法学会的肯定。2016年10月17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到我市考察法学会工作时,对我市开展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视察参观市十二中学教育集团文昌校区时,对孩子们利用剪刻纸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高兴地与师生合影并且题字留念。由广西法学会组织在我市十二中学文昌校区、市公园路小学、市岩村路小学拍摄的柳州市校园法治教育工作视频材料也于2017年9月在中国法学会郑州干部培训班作为经验进行交流。

  我市现有自治区级校园法治教育示范基地6所,占全区12所自治区级示范基地总数的50 %,区级示范基地数量在全区地级市中排名第一;市级示范基地30个,法治教育基地实现了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全覆盖。通过法治教育基地这个平台极大地拓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了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性,自2014年以来,全市青少年特别是校园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显著下降,有效维护了校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过去的成绩,凝结着心血和智慧;未来的发展,更呼唤责任与担当。站在新的起点,柳州市法学会将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鼓舞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用恪尽职守诠释责任,以奋发有为回应期待,不断提升校园法治教育工作新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柳州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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