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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创办中立法律服务社,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和成效

时间:2018-04-24   来源:  责任编辑:fml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学会系统践行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组织动员法学法律界参加法治广东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广东省法学会于2014年11月创办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并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铺开,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去年8月26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广东省法学会报送材料中批示:“这是法学会服务社会的有益探索” 。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社等也作了宣传报道。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马兴瑞、林少春、何忠友,都对省法学会创办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一、基本情况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于2014年11月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为专职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议事和协调委员会。由省律协精选了2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理事单位。目前服务团队由242名执业律师、12名“四老”专家(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高校法律专业教师)以及若干名省法学会理事组成。工作日每天安排1名律师和1名“四老”专家值班,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取得初步成效后,广东省法学会开始在全省推动各地级以上市成立相应的中立法律服务社,并纳入年底考评项目。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均成立了法律服务社并开始有效运作,广州、东莞等市还在所辖区、镇全部设立了中立服务站。佛山市、江门市等珠三角地区市法学会印发了《关于成立区级中立法律服务社的通知》,推动中立法律服务社向县区延伸。在各区推动截止11月20日,全省各级中立法律服务社(站)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806件,其中涉法涉诉案件1657次,体现了法学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经验

  (一)贯彻中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第三方作用。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活动时要让群众唱主角。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广东省法学会创办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正是贯彻上述精神,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搭起了一个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活动平台。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以“中立”冠名,以“中立客观公益专业”为立社之本,就是为了充分体现社会组织笫三方的价值,为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商业法律服务之外,提供第三条法律服务的渠道。广东省法学会创立的中立法律服务模式,为构建社会治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广东经验。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与省信访局建立了合作工作机制,并与“以法兴企”活动联动,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同时创立“中立网律”网约律师信息平台,通过手机向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开通微信咨询服务,为“朋友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广中立法律服务社将办公场地设在市信访办事大厅,为信访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与市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对反复上访的案件有延续性和针对性地处理,防止引发次生矛盾。广州市越秀区 中立服务站实行案件“首问首办负责制”,对于重复咨询上访的案件,由首问律师进行跟踪处理,跟进后续的咨询和化解工作,有效避免了“律师轮换、下班不管、重复接访”现象。各区服务站陆续建成后,正探索实行网络约访、视频接访,避免了定点定时接访的单一模式,让有需要的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免费中立法律服务。深圳中立法律服务社在社区设立实体化的社区法律诊所,并整合社区“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资源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法律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同时与深圳图书馆、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在图书馆设立了中立法律服务社常驻法律咨询服务点,另还组织在深圳机场、深圳北站、深圳书城设“流动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佛山中立法律服务社除开展接访、驻点、释法劝导、引导申诉等常规工作外,接受党委政法委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个人等的委托,对群众反映强烈、多年上访不息、疑难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或遇到的土地纠纷、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案事件开展法律评估,逐案做出评析报告,针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和争议重点、焦点提供专业性的评析意见,供党委和办案部门提供意见参考。东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借助东莞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网上法律咨询功能,组织值班服务律师轮流为群众开展网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由来访群众进行点评,服务效果作为值班服务律师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佛山中立法律服务社依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涉法涉诉信访窗口,定期派驻专业律师到服务窗口值班,为信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无偿申诉代理服务。中山中立法律服务社针对久访不息、纠缠闹访的信访人,建立专案专人服务机制和包案化解机制。针对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中立服务社组织第三方评议。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协调给予司法援助。湛江中立法律服务社在全国两会、清明、县(市、区)两委选举、省党代会期间,组织值班律师配合市信访局参与市领导接访群众活动,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

  (三)坚持高标准,精心打造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一是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保证依法依规办事,打造中立、公益、专业和公平公正品牌。同时,制定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章程、运作方案、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流程、值班纪律、值班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珠海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还特别对法律援助、调解、应急事项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置流程、代理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利益冲突的回避、首接服务责任制等相关机制,做到了受理、咨询的每一件案件都能与其他部门衔接上,确保服务群众首接负责、一站服务到底。二是优选值班力量,保证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准。省法学会通过省律师协会挑选了25 家广州地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理事单位,再由他们选出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作为值班律师,“四老”值班人员也主要选取有丰富一线工作经验、身体好、热心公益的老同志担任。所有值班人员都要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岗。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群众知情面。省法学会专门制作了宣传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的短片,利用网站和下基层开展“以法兴企”等活动时播放。每年都要举办经典案例评选活动,并召开经典案例介绍会,向媒体推介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同时积极与《法制日报》、《民主与法治》等媒体联系,请他们进行深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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