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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 服务工作大局

时间:2018-03-29   来源:  责任编辑:fml

  近年来,在上级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赣州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职责,积极推动法学研究,不断扩大法学交流,较好发挥了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大力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获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6年12月2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同志在介绍赣州市信丰县法学会工作经验的《坚守阵地勤实干,突出特色重实践》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信丰法学会的工作经验值得学习推广。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紧贴发展大局,积极举办法学论坛活动。市本级坚持每年最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法学论坛活动,各地、各分会也结合实际,定期举办法学论坛,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举办法学论坛93场次。如,2010年12月,市法学会与江西理工大学、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环境司法专业化”专题研讨会,邀请了武汉大学、重庆大学、福州大学、安徽省社科院等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征集论文190余篇,并将25篇优秀论文汇编成书在全国公开发行。2011年,为缅怀党的丰功伟绩,重温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大力弘扬中央苏区法制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市法学会在瑞金举办了赣州法学论坛(2011)暨中央苏区法制精神的传统与传承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发来贺信,评选出优秀论文38篇编辑成册。信丰县法学会自2012年以来每年举办“法治理念与法治信丰”主题论坛,并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论坛论文集。

  二、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参与上级法学会组织的课题调研和法学论坛等活动。为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论坛活动的积极性,市法学会专门制定了奖励办法,每年安排数万元资金作为专项奖励使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等学术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至今共报送论文500余篇,近200篇论文获各类奖项,特别是在今年“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和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中,我市选送的论文分别获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12名,获奖论文层次和篇数均创历史新高。认真组织开展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中央苏区法学研究工作及其机构的历史沿革》的资料征集、论文编撰和相关修改、审定、报审等工作,邀请各级专家学者对课题进行反复讨论、研究和点评。该课题在中国法学会2012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中被评为优秀。

  三、完善组织机构,率先成立学术委员会和发展研究会。2011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级法学会的学术委员会,吸纳了驻市高校及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学者参与其中,每年定期开展活动,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了更好的传承红色基因,今年,在省法学会的大力指导下,赣州市法学会正在抓紧推进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的建设,进一步系统性、整体性收集、整理和挖掘中华苏维埃时期法制历史文本和历史资料,搜集和整理法制事件和法制实践,以总结中央苏区法制建设成功经验,探析其对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的借鉴意义和启迪价值。

  四、深入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法学研究宣讲活动。2017年,启动了“点对点法学研究宣讲”活动,即由基层点题,每个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三个课题”(可以是法学讲座课题,也可以是专门的法治宣传课题),市法学会统一收集整理后,从专家库(由赣州三所高校学者、执法司法部门业务骨干、知名律师组成)筛选专家,形成专门工作组,分工负责课题的调研宣讲活动。2017年,共开展点对点法学研究宣讲活动10余场,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加强研究交流,办好《赣州法学》会刊。市法学会于2010年就创办了《赣州法学》会刊,在全国市级法学会中属较早创办的法学内部刊物之一。通过会刊,搭建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交流、联系的平台,努力解决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两张皮”的问题,交流法学研究成果,推动法学学术研讨,促进法学成果转化。每一期会刊,我们都会与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汕头市等地相互交流,加强信息互通。

  六、当好参谋助手,抓实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在市法学会的组织引领下,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法治赣州建设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的研究,针对“法治赣州”、“平安赣州”建设的重要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论文,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的法学评选和研讨活动,有的调研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和党委政法委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有的研究成果直接用于指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参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法治赣州建设”等重大文件的起草,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几点工作启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完善,是做好法学研究工作的前提。赣州市法学会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理顺了体制机制,强化了工作保障,为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二是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是做好法学研究工作的关键。赣州市法学会充分调动了驻市高校法学院系的力量,在市县两级法学研究活动中,借助高校资源,帮助开展相关活动,实现了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的无缝对接,浓厚了法学研究氛围,形成了良好的长效机制。三是紧贴工作大局、当好参谋助手,是做好法学研究的根本。法学研究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才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新型智库功能,更好的促进法学成果转化,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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