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2 来源: 责任编辑:fml
长春市法学会成立于1988年,现有事业编9个,内设办公室、学术研究部、会员部3个工作部门,2016年成立党组,书记1人,副书记1人,成员1人。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长春市法学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法治长春、实现法治优良目标,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学会聚集法学法律人才的资源优势,以社区法律服务站为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整合法律资源,延伸服务触角,为把长春建设成为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统筹协调,健全法律服务站的运行机制
长春市法学会在吉林省法学会的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县(市)区建立 “社区法律服务站”464家,实现了县(市)区、乡镇法律服务站全覆盖,借助乡镇、社区的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法律服务,形成了党委领导、法学会协调、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一是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律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目标,健全了组织体系及服务团队设置,制定了设立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市法学会督导检查、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为社区法律服务站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加强了工作队伍建设。确定了由社区书记担任法律服务站站长,组建了一支以政法干警、律师等专业法律工作者为骨干,以高校法学院师生等社会志愿者为辅助,以政法系统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为补充的社区法律咨询服务队伍。同时,市法学会依托驻长法律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组成10个专家服务团,与社区法律服务站对接,提供点对点服务,使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社区法律咨询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公示、承诺、监督、考评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确定了“四个一”的基本活动形式,即:组建一支相对固定的法律咨询服务队伍、每周设立一个法律咨询服务日,每月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在“社区法律学堂”上一堂法制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坚持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大局,在建设法治长春中找准工作着力点
长春市法学会围绕长春市委提出的 “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积极投身法治长春建设,明确基层法律服务的方向。一是注重在主动服务上下功夫。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二是注重在特色服务上下功夫。建立法援对象数据库,将困难家庭、弱势群体作为社区法律服务站的重点服务对象,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走进贫困家庭”活动,积极为孤寡老人、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法律援助。三是注重在专业服务上下功夫。选聘一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作为服务站的驻站律师,为群众面对面的答疑解惑。四是注重在全天候服务上下功夫。将法律援助中心、调委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辖区司法所的办公电话以及专职调解员、公证员、服务律师的手机向社区居民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全天候为群众提供义务服务。2017年,全市社区法律服务站共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8020(件)次,开展法制宣传661(场)次,化解矛盾纠纷7000余起,防止刑事案件发生500余起。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在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优势
长春市法学会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社区,深入基层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既充分发挥了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水平,也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了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促进和维护了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是社区法律服务站成为了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连心桥”。广大法律工作者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群众不出社区就能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群众可以亲耳听到、亲眼看到党委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做出的努力,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社区法律服务站成为了维护群众利益的“保护伞”。服务站成立以来,积极在征地拆迁、物业服务、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把维护群众利益的“保护伞”。三是社区法律服务站成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使很多矛盾、问题在基层和在萌芽状态中得到了及时解决,有效防止了一大批“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筑起了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四是社区法律服务站成为了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助推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教育,群众遇事找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多的群众自觉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正常的信访渠道反映诉求,有效减少了越级上访、集体非正常上访情况的发生。
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基层法律服务的转型升级
长春市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努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创新社区法律服务模式,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在城市、乡镇建立了“专家普法小课堂”、“法律诊所”、“一刻钟法律服务圈”、“便民法律服务e网通”、法律服务QQ群等特色主题项目,普遍推行了“互联网+法学会”的工作模式,通过菜单、预约等方式,居民可在线或直接视频连线律师在线解答法律问题服务。二是创新校园法律服务模式,主动积极地为在校大学生排忧解难。长春市法学会建立了面向高校大学生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长春市青少年法律服务中心,为在校学生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支持以及心理咨询等,今年以来,围绕“校园贷”的危害及防范等主题,组织了22场专题报告会,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听众达6000余人,有效防范了校园贷风险。三是创新特殊人群法律服务,积极把服务职能延伸到监所。法学会在长春属地的8所监狱和1个拘留所设立了法律服务站,组织协调了36名法学、法律专家组建了“吉林省(长春地区)监所法律服务团”,通过“一个统一、两个结合、三个落实”,切实把监狱系统的法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一个统一”,就是组建统一的服务团队,统筹安排定期服务;“两个结合”,是将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相结合、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和志愿者团队相结合;“三个落实”,就是落实服务对象、落实服务职责、落实工作场所。2017年以来,共组织42次法律服务和心理疏导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3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