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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全力推进开展“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 深度参与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

时间:2018-03-22   来源:  责任编辑:fml

  2014年以来,辽宁省法学会以“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为抓手和载体,即全力推动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组织省市法学会研究会与100个县(市区)对接共建法治实践基地,组织动员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全省1500余个乡镇街对接共建法律顾问站,藉此健全织密组织架构体系,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工作域面,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优势作用,积极深度地参与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省共有县级法学会107个(包括7个开发区),法律顾问站1535个,法治实践基地100个,实现了全覆盖。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抢抓机遇,及时调整创新工作理念思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指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基层基础建设既是根本性任务,也是紧迫性工作。要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在基层整合、矛盾在基层化解。要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和精细化。”新任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强调,“要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社会治理创新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多次强调法学会工作既要顶天,也要立地,要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大背景和大趋势、大任务下,我们及时调整转换工作思路,着力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在全省部署开展和深入推进了“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

  二、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形成态势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2014年11月,“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动员部署大会在我省朝阳市召开,正式拉开了此项工作的序幕。一是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将朝阳市作为“百千工程”的先行试点和重点地区,着力抓了朝阳县法学会和朝阳县柳城街道法律顾问站、南双庙镇法律顾问站、建平县叶柏寿街道法律顾问站等几个典型建设。二是争取上级支持指导。先后邀请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副巡视员王益民到朝阳市调研指导工作。今年11月份,中国法学会张苏军副会长专程到朝阳市调研指导工作,对朝阳市、县法学会推进开展“百千工程”的做法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加强对外交流。推荐朝阳县法学会专程赴吉林等地考察学习。推荐朝阳市法学会和朝阳县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河南郑州召开的“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特别是朝阳县县委书记参加会议并作发言,是全国唯一一位县委书记,受到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亲切接见。推荐朝阳市法学会、丹东东港市法学会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吉林长春、河南郑州举办的2期“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作经验交流。认真学习吉林、河南、广东等省份法学会好的经验做法,并与来辽宁调研考察的广西、河南、宁夏等省份法学会认真交流互鉴。四是勇争全国第一。根据王乐泉会长指示精神,朝阳县法学会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县级法学会党组。朝阳市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高度肯定,王乐泉、陈冀平、张鸣起、鲍绍坤四位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将此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的决心和意志。

  三、联合部署,高压传导,强化保障,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

  这项工作在最初开展时,计划从2015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但会党组通过深入全省14个市、9个县区和4个乡镇街调研,根据法治建设的紧迫形势,对这个目标进行了调整加速,明确提出“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硬性时限要求,并着力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来确保目标完成。一是在思想上断绝退路。针对基层存在的“畏难”情绪,及等待、观望、消极应对等情况,明确要求各地丢掉幻想,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困难不要提、过程不要讲、办法自己想、成果献给党”。二是在部署上实行联手推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法治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方案》两个制度文件,特别是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推进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的意见》,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来建设法律顾问站,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成本,减轻了推进阻碍,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合力集聚。三是在机制上提供保障。建立动态台账和及时通报制度,对各地工作进度每周调度和通报一次。对于工作推进不理想的地区,专门进行调研督导,对极个别地区还采取杀个“回马枪”的方式进行再督导、再推动。四是在考评上强化压力传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并明确提出,凡是不能完成任务的地区,在综治考评中扣重分,在年度评先选优中“一票否决”。

  正是在此强压推动之下,各地区克服了大量困难,付出了艰辛努力,确保了目标的完成,一些地区还较好地解决了县级法学会的机构、编制、人员、资金问题。在没有统一安排的情况下,这是十分不容易的。事实再次充分验证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千难万难,只要重视就不难,大路小路,只有行动才有出路”。

  四、开展培训,加强指导,配套跟进,推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按照先建立、再规范和边建立、边规范的工作思路,着力从六个方面入手来解决县级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基层法律顾问站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一是明确长远目标导向。提出县级法学会的长远目标是规范化建设,并从机构建设、组织架构、党的建设、日常工作机制、日常工作运行、组织基础和政治地位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二是明确近期工作重点。要求在逐步朝向规范化建设目标努力奋进的同时,当前要结合辽宁实际,优先开展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会员发展和服务管理工作。三是明确工作的载体抓手。要求真正抓实用好“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课题研究、经验总结和典型树立、综治考评奖惩等六大载体平台。四是组织开展针对性集中培训。2015年9月,组织召开了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重点解决认识、态度、信心及怎么建、干什么的问题。2016年7月上旬,借着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的东风,在全国第一个举办了全省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重点解决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和如何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等问题。今年7月,又借着中国法学会哈尔滨会议的东风,再次举办了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着力提升干部的宣传思想工作及新媒体沟通与运用能力。五是注重抓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树立。在从省法学会层面,着力培养、发现、树立和总结宣传典型的同时,根据每个市、县所建立的县级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数量的不同,对其应抓好的典型数量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并纳入综治考评。如2016年,要求县级法学会数量在7个以上的市,每市至少树立2个典型,其他市每市至少树立1个典型,法治实践基地在7个以上的市,每市至少树立2个典型,其他市每市至少树立1个典型,法律顾问站数量在100个以上的市,每市至少树立10个典型,其他市每市至少树立5典型,县级法学会每县应至少树立2至3个法律顾问站典型。六是跟进抓好会员发展工作。会员是开展工作的主体,是依托,也是基础。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新发展个人会员数量突破1万名,目前总数达到4.2万名,会员数量在全国居于前列,与全省4300万总人口、10余万政法干警的总数相比,这个成绩的取得十分不容易,也为“百千工程”的深入推进和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充足可靠的人力资源保证。2016年11月份,在中国法学会召开的部分省区市会员工作推进会上,辽宁省法学会专门做了经验介绍,收到王其江副会长的充分肯定。

  在解决“干什么、怎么干”这一课题的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强调创造性建设、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问题。我们认为,全省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笼统地搞一个模式,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起码在目前阶段是不切实际的,是行不通的,因此,省法学会提出的只是原则性、方向性、指导性要求,允许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各地“ 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一是在建立模式上搭建省县共建直通道。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地区,由省法学会直接给予支持。目前,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与县级法学会共建法治实践基地28个、与基层司法所共建法律顾问站15个,还开启了与乡镇共建法治实践基地和与相关部门联合在企业共建治实践基地的新模式。二是在机构组成上注重整合资源。在法治实践基地建设上,原则上依托县级法学会建立,同时允许依托司法局、法制办等单位建立。在法律顾问站建设上,既有整合司法、公安、计生、综治、土地、民政、信访等多个机构共同组建的模式,也有只整合司法、信访等少数机构组建的模式,还有只依托司法所建立的模式。法律顾问站站长有的由司法所所长担任,有的由党委副书记或副镇长担任,还有的由人大主席担任。三是在工作力量上善于广泛借力。在法律顾问站工作力量的配备上,有的借助“五老一律”(老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司法所长、老公证员和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开展工作,有的借助辖区公检法司的力量开展工作,有的组建专门的律师团队采取“轮流派班”形式开展工作,也有的借助法学院校师生力量开展工作,还有的依靠当地的权威人物开展工作。四是在服务方式上积极创新。除了通过张贴公告牌、设置展板和接待台帐开展服务外,很多地方都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或法律顾问便民卡。有的地方通过开通微信平台、与移动公司合作推送信服务信息、在媒体刊登法律顾问站二维码和开设法律服务专栏等新颖灵活、便捷高效的方式开展服务。有的地方推出了预约上门服务、现场解答与预约答复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一些地方还建立了“跟踪暗访”“定期回访”、“随即抽访”、“考核评比”等多种制度机制,对开展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管理。五是在工作触角上积极延展。通过在村(社)组设立“法治信息员”“法治宣传员”或“法律分站”等方式,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延伸到最基本的社会管理单元,逐步实现工作域面和影响力县乡村(社)组四级全覆盖。朝阳市法学会在全市1536个行政村(社)、营口市鲅鱼圈法学会在全区92个行政村(社)全部建立了法治信息员队伍。六是在工作内容上力求丰富多彩。各地通过参与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审核把关乡规民约、审查合同或协议、围绕重大法律问题开展论证研究、组织到信访接待大厅等地轮值,以及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办法律讲堂、法治大讲坛、法治大集或法治文化广场,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或法治主题演讲、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还有自编自演法治节目或普法短剧,编印涉农法律资料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受到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实践证明,“百千工程”的开展,即健全完善了法学会的组织体系,延展了工作触角,拓展了工作域面,提升了影响力,又较好地解决了为什么建立县级法学会以及怎么建、建成之后干什么等问题。有的地区以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为依托,直接与法学院校对接,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在促进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还有地区的法律顾问站积极参与乡镇党委换届和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建设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因而也越来越受到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视。以朝阳市朝阳县为例,“百千工程”开展以来,法学会和法律顾问站共参与党委政府的工作会议235次,帮助村委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430余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图册、宣传单高达15万份,举办法制讲座180余场,受众达8万人次;共接待法律咨询2000余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调解疑难复杂案件6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时事件10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0件。用2017年10月末的数据与2014年“百千工程”开展前对比,全县进京上访下降75%、进京非访下降81%、进京集体访下降69%,信访总量总体下降83%。刑事警情下降65%,治安警情下降71%,其他警情均都下降90%以上。特别是今年十九大维稳安保期间,全县没有发生进京非访、进京集体访,只发生了1起(1人次)进京访,信访矛盾纠纷大幅度下降。又如本溪市本溪县有一件长期闹访、缠访的涉嫌刑事犯罪的老大难案件,当地党委政府用尽了多种方法,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正好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与当地共建法治实践基地,当地党委政法委便通过法治实践基地这个渠道找到了省法学会,2016年6月,省法学会专门针对此问题组织召开了“法治实践基地服务基层疑难案件论证会”,协调刑法学研究会和民族法学会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对案件进行研讨论证、把脉问诊,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主线,继续巩固深化已有的工作成果,努力改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努力把工作开展得更扎实、更规范,努力使工作效果更凸显、更实在,为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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