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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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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法学会典型经验材料

时间:2018-03-16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包头市法学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团结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全力推进“法治包头、平安包头”建设,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包头市法学会在包头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学会及各有关单位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强化政治引领、推进地区法学会建设、深入拓展学术交流、承担上级法学业务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全面推进包头市法学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建立法学会法律论证中心专家人才库,切实发挥法学会“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法学会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参与立法咨询和法律顾问工作,因此离不开法学、法律和各行业领域专家人才,今年4月份,学会通过认真研究,决定建立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并通过认真筛选,选定了122名行业精英首批纳入法学会法律论证中心专家人才库。 5月18日,市法学会隆重召开了包头市法学会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法律论证专家聘任大会,市委政法委和市公检法司部门分管领导、有关领导主持并参加了会议,我市相关高校和各行业有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政法界有关领导向受聘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任证书,受聘专家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法律论证中心专家人才库成立后,包头市法学会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于今年9月与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为医院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11月1日,与市工商联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并于11月10日,组织市法学会有关专家到市工商联所属会员企业,就如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内容进行宣讲。12月14日包头市法学会与东河区委、区政府正式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提供相关法律专业咨询服务,为促进地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更好的顺利开展,提供法理支撑。

  今后,法学会将继续完善专家人才库建设,打造法律服务高品质平台,结合时效性原则,积极推行人才库专家动态化管理,通过充分调动各位专家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各位专家积极参与到“法治包头、平安包头”的建设中去。同时,积极主动与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及相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对接,探索建立委托和推荐委托论证、调解、评估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各项涉法项目,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疑难法律问题免费咨询、委托论证、社会稳定评估、合作组团代理等事项,力争成为法学会系统开展法律服务的典型示范单位。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法学交流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学研究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是进一步繁荣发展法学研究,服务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学研究向更深层次迈进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市共发展团体会员163家,个人会员424人,法律论证专家人才库百余人,下设1个专业研究会——“包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主办、发行了我市唯一的横跨立法、司法、审判、执行等领域的综合性法学、法律期刊——《包头法学》,发行面覆盖我市各政法部门、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聘请了百余名法学法律及行业性专家,面向社会开展高端咨询、论证、评估、调解等服务,不定期发布法治研究课题、召开学术论坛和法治书画交流活动,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10月,包头市法学会被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评为“全国先进社科组织”。

  为推进法学研究向更深层次迈进,2017年,包头市法学会将积极开展法学交流研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于2017年5月正式启动了第一届法学论坛的筹备工作,组织辖区党政机关、公检法司、高校等单位以“转型时期的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为题开展法治研讨,共收集论文139篇,征集到一批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切实推进了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法学研究的同步发展,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优质学术环境和氛围。同时借此契机使法治精神传播到社会各界,使社会公众都能够意识到法治不仅是法律从业者的事,更是每个人的事。今年9月,包头市法学会联合昆区法院,成功举办了以“转型时期的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为主题的第一届法学论坛,并将论文汇编成册,分送市委、政府等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结合今年举办法学论坛的成功经验,包头市法学会计划将论坛征文范围逐步延伸拓展至旗县区,驻包大企业等领域,每年召开1次不同主题的法学论坛,同时,围绕十九大提出的,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主题论坛征文活动1次。

  三、积极推动旗县区法学会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基础

  包头市推动旗县区法学会建设工作,早在第二届法学会换届后就已逐步开展。按照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4〕5号)和关于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实施新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政法〔2009〕18号)精神,我市该项工作在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的不断努力推动下,结合地区实际,分别于2010年和2016年成立了昆区、青山区和白云矿区三家法学会。三家法学会自成立以来,围绕我市法学、法律有关内容,配合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今年初,包头市法学会根据自治区法学会向全区各盟市法学会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内法会〔2017〕18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客观情况,经认真分析总结,于7月初,起草了《包头市法学会关于加强旗县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意见》重点对全市未成立法学会的地区就学习领会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法学会有关标准和要求等内容提出了明确意见。

  9月中旬,根据全区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对于建设市、区两级法学会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市之前一个时期相关工作开展实际,经认真梳理总结,于10月31日组成旗县区法学会建设调研督导组,由市法学会会长带队,市政法委和法学会有关领导随同,分赴全市全部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就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工作开展调研指导,每到一地均以走访和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编办主任及相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并明确提出旗县区法学会的建设要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地”。同时,提出人员编制要尽可能专人专用,避免出现挤占挪用的现象;经费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同时,也要尽量足额拨付。被走访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均明确表示全力支持法学会的建设工作,争取按照“五有”原则,于今年底前全部建立法学会组织,并推动相关工作积极开展。

  我市推动旗县区法学会建设工作在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的不断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成果,截至目前,我市除昆区、青山区、白云矿区已成立法学会,并按照市法学会的“五有”要求完成了学会相关建设工作外,石拐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和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法学会的机构批复和组建工作均已基本完成;东河区、九原区委政法委已将关于成立地区法学会的相关请示文件报至区委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等待审议和批复,结合地区工作计划,经市法学会协调推动,两地成立法学会的相关请示文件将于近期得到批复。

  四、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进一步适应新形势。

  为适应法学会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学会服务社会法治建设的能力,年初,包头市法学会在原有5个事业编制基础上申请增加了6个事业编制,目前,学会编制总数增至11个。结合编制和现有工作人员情况,学会将内部机构设置为综合部、会员管理和学术交流部、培训部,并制定明确了三个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为学会顺畅有序的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为保证学会更好地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学会在原有硬件基础上新增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增加办公用房7间,现办公用房总面积共900余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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