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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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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法学会: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职能定位 不断开创法学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8-03-16   来源:  责任编辑:fml

  根据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加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系列精神,在省法学会具体指导支持下,我们积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法学会自身特点和优势,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

  一、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

  市法学党组成立于2005年8月。今年11月,完成了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同时配齐了党组成员。党组书记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并兼任常务副会长,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及专职副秘书长构成党组。市法学会成立了机关党支部,隶属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市委政法委将法学会机关党组和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纳入到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中,统一安排部署,同计划、同完成、同检查、同考核。

  我市10个县(市、区)于2008年11月完成了基层法学会全覆盖。目前,已有7个县区法学会完成换届并成立党组,其余3个县区法学会换届及党组成立工作也将在12月底前完成。

  (二)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法学研究活动,积极为我市和谐稳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司法执法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和民生民众关注的重点问题,认真抓好立项课题的深度研究。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身在一线、根植基层的优势,加强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的交流互动,实现政法实务部门与重点法律院校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政法委深入推进“平安省城”和“法治太原”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个重点立项课题,召集公检法司等资深干警和山大法学院等院校专家教授,先后围绕“涉法信访案件听证”“涉诉信访问题研究”“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刑事和解研究”“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研究”“依法规范职权工作理论研究”“引入第三方调处疑难信访案件问题研究”等15个专题进行立项研究。制定了《太原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市直政法部门和县(区、市)法学会开展的33个课题进行了研究审定,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提出了实用可靠的解决问题办法,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是紧紧围绕政法中心工作,认真搞好专题研讨会。每年分不同主题举办“太原市法治专题研讨”活动,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对研讨论文予以评审评选,选出优秀成果,进行大会交流、表彰奖励,并编辑成书,进行推广运用。同时,注重牵手有关政法单位,以联合创办论坛、联手研究课题等形式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2012年和2014年,市法学会与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法治建设论坛”,联合开展《太原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专题调研,收到良好效果,受到省法学会好评。今年以“第三方参与调处疑难信访案件研究”为主题,在全市举办了专题法治研讨活动。近年来,先后召开各类研讨会、推进会、论证会、座谈会36场次,征集各类论文1600余篇,176篇文章获奖。

  三是做好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县(市、区)法学会专兼职领导和干事“一身两任”的工作优势,把法学工作与政法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互相贯穿渗透。积极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通过开办法治讲堂、举办法治论坛、举办赠书活动、开展专题宣传等专项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全民遵法守法意识。精心组织实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共举办报告会23场,直接听众4100人次,“双百”活动影响力不断提升。坚持编撰《太原法治》杂志,十年来,共出版64期,累计刊印4万多本,既为广大会员学术交流提供了对话窗口,又为推广、运用、转化研究成果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多年来,向县(市、区)法学会发放6700本法律书籍或刊物,由县(市、区)法学会发至社区、学校,有效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四是创新合作形式,搭建优质研究平台。开展了10县(市、区)法学会与10个高等法律院校“结对子”活动,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互为提供“教学实践基地”和“教育培训基地”。2012年,在10县(市、区)法学会成立组建两个“三结合”小组,即重点课题研究小组和解决疑难问题服务小组,为深化法学研究成果、拓宽法治实践、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创建了一个务实的全新模式。2017年,在已有的法学专家顾问团基础上,成立了“太原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库”,进一步从省城法学法律部门遴选法学法律人才,目前入库专家78人,有效整合了我市法学法律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了“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法治太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几年来,我们注重利用和发挥法学专家学者的理论优势,先后参与了法治太原建设方案研究、涉法涉诉听证制度评估、重大疑难案件分析论证、司法改革项目研究建议、重点政法综治立项课题调研、向有关部门推荐法律顾问等工作,均取得了良好工作效能和社会效果。

  五是跟进重点工作,大力加强“法治诊所”研究和建设。市委政法委和市委法治办,为推进法治太原建设,把依法治理工作落地基层,在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开展了“法治诊所”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诊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法治诊所”工作新模式,并制定了建设标准,从软、硬件方面进行规范,以杏花岭区为试点先行,全市推广“法治诊所”工作。市法学会积极跟进这一重点工作,并将其与其他四项政法重点工作一并纳入立项课题,组织院校专家进行重点研究,先后4次带领课题组前往试点单位调研及工作督导,有效促进了试点建设和运行。目前,已命名法治诊所39家。

  (三)市县两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情况

  太原市法学会成立于1986年,一直以民间社团组织运行。2005年,按照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政法委14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法学会纳入人民团体编制序列,由司法局移交市委政法委领导管理,成立法学会机关和党组并完成换届,开始按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运行。

  市法学会机关行政编制6人,正式在编人员5人。领导职数两个,一名正县级专职副会长和一名市管副县级专职副秘书长。内设综合科,一名科长和一名副科长两名中层职数。市委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为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法学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协调解决了法学会在外租赁办公为搬回市委大院办公问题。政法委工作例会、书记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等重要会议,市法学会专职领导都列席参加,将法学会工作纳入政法委全局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

  市法学会2005年换届后,随即着手县区法学会建设。于2006年以市委政法委名义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县区成立法学会机构。在县区遇到不能解决编制难题后,市法学会积极与市编办协调,专门给10县(市、区)落实了两个全额事业编制和一个正科职数。截止2008年11月,10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形成了市县两级完整的法学会体系。同时,为推动基层法学会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和《太原市法学会基层法学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太原市法学会评选优秀论文的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有序地推动法学会整体工作,积极有效地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全面建设。

  目前,10县(市、区)法学会会长均由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县(市、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及专职干事配置到位。县(市、区)法学会均与县(市、区)委政法委一起办公,都有单独办公室。经费随同政法委纳入财政预算、专项支出,有重大工作活动专项拨付经费,实现了“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

  (四)会员队伍发展情况

  发展、组织、团结好会员人才队伍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重视做好会员的发展及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会员不断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市县两级政法部门广泛发展会员的基础上,注重在行政执法以及经济、科技、文化、宣传等社会各界从事法律研究、法律服务等工作、具有一定法学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中发展会员。截止目前,注册会员达2339人。

  二、对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一)在工作理念上准确把握“三个定位”,强化政治引领作用

  1、在性质定位上,深刻把握中政委对法学会是“三个团体”和“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定性的重要性认识,将其作为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尚方宝剑”和目标方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在职能定位上,努力做到发挥“四个作用”,达到“五个效能”。

  3、在工作定位上,认真做好“服务保障、拓展延伸、拾遗补缺”工作。我们注重三点:一是扬长避短,以虚就实。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联系群众广、触及问题多、实践能力强等优势,多联系工作实际,多研究实践问题,多研究应用法学。二是拾遗补缺,以弱就强。就是针对政法委、政法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学研究方面的遗漏或薄弱环节去补充延伸。依靠政法委领导机关的权威,依靠法治部门的行政力量,依靠法学院校专家学者的智力优势,开展活动,推动法学研究工作,弥补法学会弱势。三是搭台唱戏,以小就大。就是由法学会搭好台,让法学、法律工作者唱好戏,通过法学会这个小机构,凝聚力量,集聚资源,协同动作,来做好繁荣法学研究的大文章。

  (二)在工作方式上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强化协调保障作用

  1、在处理法学会与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的关系上,注意重点把握依靠、依赖、依托关系。

  2、在处理法学工作与政法工作的关系上,特别注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政法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合拍、合调、合套,不另搞一套。

  3、在处理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的关系上,注重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工作的先进性、科学性、实践性和有效性的有机结合。   

  (三)在工作模式上重视抓好“三个创建”,强化职能功效作用

  一是创建载体。以活动为载体,承载职能,完成任务,提高知名度,增强吸引力。

  二是创建平台。注重采取和创新各种有效形式,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各种研究、交流问题的平台,组织推动法学研究事业。

  三是创建管道。一个是注重与政法等部门的沟通,创建了解实际工作的管道;一个是注重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创建成果付诸实践的管道。

  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做好法学工作,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只有领导重视才能理顺关系,摆上位置,排除障碍,保障有力,在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尤其在人、财、物的需求上,更要主动汇报、积极沟通、大力宣传,用好政策文件,赢得方方面面的支持保障;三是在创新载体上下功夫。通过经常性、创新性、丰富性的活动形式和内容,集合资源,凝聚人气,调动和激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能动性,做好做活做实法学工作;四是在发挥优势上下功夫。善用我们的优势和强项树立工作自信,敢于展现自我风貌,赢得法治工作一席之地,发挥法学工作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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