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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法学会:延伸工作触角 拓宽工作范围 服务法治实践

时间:2018-03-15   来源:  责任编辑:fml

  石家庄市鹿泉区法学会在市法学会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在参与党委政府决策、参与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建设等服务法治实践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建设,夯实服务法治实践基础

  我区法学会成立以来,牢牢把握“侧重于法律服务、法治实践、法律宣传,当好党政机关的法律参谋助手,当好广大群众的法律贴心帮手”的职能定位,从三个方面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围绕定位发展会员。会员是学会发展的基石,是学会建设的根本。我们努力把全区优秀法律人才发展吸纳为会员,既看学历,更看能力;既重业务素质,更重品行操守。区法学会现有会员90人,多为法治实践一线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政法部门业务骨干、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乡镇(区)综治办主任和司法所长。会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0人、大学学历71人;从事法学、法律工作人员51人,党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7人。二是围绕工作强化保障。强化组织保障,区法学会成立时,只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各一名,2017年增补了6名副会长,充实了领导机构。强化人员保障,优中选优,建立了22名优秀会员组成的人才库,计划聘请2名离退休老干部专职法学会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兼职不能很好兼顾问题。强化经费保障,申请区财政列支了10万元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区委政法委予以保障。三是围绕规范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和会员发展办法,建立了会员联系制度,在区公检法司和区法制办设立了联络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互联网络建立了两个信息发布交流平台,一个是微信群,用于发布简短信息;一个是鹿泉长安网法学会专栏,及时登载各级法学会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活动开展情况和会员理论文章等,促进了会员间相互学习交流。建立激励机制,区综治委在评先评优上向区法学会倾斜,每年给予2名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名额,鼓励会员积极投身平安建设。

  二、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区法学会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组织会员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一是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根据需要,区法学会积极组织会员参与了区政府关于露天烧烤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对重点区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提出了法律建议并被采纳,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认可。二是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区法学会根据参评项目实际,积极选择和组织5名会员参与了20余项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2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和1项市政工程项目建议暂缓实施,避免了潜在的不稳定风险。比如,在鹿泉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评估时,发现征求沿街群众、特别是商铺经营人员意见不足,由于工程不可避免地会对商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稳定风险,建议全面进行意见征求、风险降低前暂缓实施。随后,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细致地宣传和意见征求工作,对工程方案进行了完善,消除了风险,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三是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工作是建设美丽乡村的第一步,是农村面貌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针对乡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问题,区法学会组织4名法官、律师会员从固定证据、补偿政策、执法程序等方面依法提出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避免了因违法施政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和相关乡镇的认可。

  三、立足职能定位,服务综合治理工作

  区法学会结合实务型会员多、学术型会员少的实际,“扬长避短”,积极组织会员在综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作用。一是服务“五星乡村”建设。“五星乡村”创建是鹿泉区委区政府农村治理的特色品牌,其中和谐星、平安星以和谐稳定、平安有序为目标。区法学会以和谐星、平安星作为工作着力点,与区司法局配合,通过典型示范,积极鼓励律师会员到农村担任法律顾问,为村两委班子提供法律指导,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用法律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区法学会5名律师会员受聘于50多个村庄,经常活跃在农村法律服务的第一线,成为顾问单位和广大村民的法律“主心骨”、贴心人。二是服务综治成员单位。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情况不断出现,在处理新问题的过程中,一些综治成员单位会遇到法律法规界定不够清楚、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办理程序不够具体等情况。区法学会以问题为导向,今年7月份,与区综治办沟通,从人才库中选择12名会员成立了综治工作法律服务团。为便于沟通协调,在区综治工作中心设立了工作室,明确了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收集和汇总综治成员单位的需求,反馈服务团成员的意见、建议,协助区综治办组织服务团成员对综治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参考意见,拓展法学会参与综治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服务团建立以来,就无证幼儿园、农村合作社吸收公众资金等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三是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配合区教育局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安排会员为中小学生作法制辅导报告。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提供师资帮助,安排6名青年骨干会员作为基地法制教育辅导员。2017年8月,积极争取省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区青少年法育基地设立实践基地,成立了6名专家教授组成的讲师团,每学期两次到基地开展教学培训、法制辅导、法律服务等活动,提升了区青少年法育基地的教学水平。

  四、结合区情特点,服务部队法律需要

  鹿泉辖区内驻军较多,团级以上部队有27个。当前,社会处于“矛盾凸显期”,部队现役官兵也面临着各种各样法律问题困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官兵的士气和部队的战斗力。为了帮助部队增强官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官兵的法律素养,2017年7月,区法学会会同区人武部积极探索创建了法律拥军“1+1+3”模式。即一个领导机构、一个工作平台、三项工作机制。一个领导机构,就是成立由区法学会会长任组长,区人武部、民政局、司法局、法学会有关人员和驻鹿部队群工干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法律拥军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协调。一个工作平台,就是在区人武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工作室,在省法学会的帮助下,聘请了4名部队院校专家教授和4名律师组建了军人法律服务团,每月入驻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军地定期联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军地联席会,及时了解驻鹿部队的现实需求,研究和制定有针对性“法律进行军营”工作形式和服务内容;二是涉军纠纷调解机制,对发生在鹿泉辖区内的涉军纠纷,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第三方作用,及时参与协调化解,避免军人军属的诉讼之苦,维护军队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在鹿服役外籍官兵原籍发生的矛盾纠纷,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向官兵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并根据官兵需要尽可能协调原籍所在地法学会、司法行政部门提供法律帮助;三是定期法制宣传机制,根据部队的需要,组织法律服务团专家教授和律师深入部队,通过法律知识宣讲、辅导报告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涉军相关政策宣传。今年,区法学会选取了2个部队作为试点,联合相关单位,组织法学专家、律师走进军营,做法制报告两场,接受咨询30余人次、解答问题50多个,提供法律援助3人,得到了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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