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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法学会:创新体制 深化服务 探索模式 努力打造法学会建设红桥品牌

时间:2018-03-09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近年来,红桥区法学会在天津市法学会和红桥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自身水平,自觉服务地方大局,取得了一定成绩,打造了特色品牌,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党委统领,创新体制机制

  在市法学会的专业指导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法学会的组建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区法学会完成了社团注册登记工作,并与区委政法委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在严格贯彻落实《天津市法学会关于组建区县法学会的实施意见》的同时,红桥区还结合地方实际,对区法学会的体制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一)成立研究部,细化专业分工。根据专业方向和工作需要,设立了刑事、民商、社会和理论四个研究部。每个研究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由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学、法律工作者担任,会员根据个人意愿可以选择加入感兴趣的研究部。各研究部分别在各自专业领域,针对红桥法治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和服务工作。

  (二)聘请顾问,加强外部支持。设立顾问委员会,聘请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资深律师、大学教授等11名为区法学会的顾问,对法学会建设、发展和职能发挥等方面的问题给予宏观的指导和建议。建立意见征求机制,在会员发展、专题调研、普法基层行活动等重大问题上,主动征求顾问意见建议。顾问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法学会与区有关部门,尤其是政法部门的业务衔接与协调;另一方面也有益于法学会工作获得更多的外部支持。

  二、围绕中心,强化法治服务

  (一)组织专题调研。先后组织专业团队对军队退役人员群体问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毒品犯罪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缠访闹访”问题成因与对策等实践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对调研成果进行了推广应用,组织参加了区综治委组织的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二)参与疑难案件研讨。与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等密切合作,完善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处置制度机制,经多方调研、协商和意见征集,制定出台了《红桥区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处置程序规定(试行)》,为各部门协调处置此类案事件规范了流程、细化了标准。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参与疑难案件研讨活动,先后为高某某涉嫌诈骗案、杜某某交通事故纠纷、某公司违约执行案、师范附小招生校址变动、刘某某拆迁继承案等30余案事件的解决提供了专业建议和智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二)开办法治讲座。实行“双百”活动常态化,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两年来成功举办7场报告会,约有900余人聆听了法治宣讲,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水平,与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联合举办法治“平安大讲堂”,邀请国内和市知名专家学者开办辅导讲座,如请区委党校老师孙时珠主讲“法治平安红桥巾帼筑梦行动——解读《反家庭暴力法》”,请区检察院专家张媛做题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助推平安红桥建设”的讲座、请天津旗帜律师事务律师李丞“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基层普法志愿行——解读《民法总则》”演讲等。

  (三)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活动。与区综治办、区司法局等部门配合,送法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做好法律普及工作,近两年共组织非法集资、出租房屋整治等普法宣传活动11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三、探索模式,助力风险评估

  (一)构建一支专业团队。吸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专家学者加入法学会,成立社会研究部,专门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服务工作。社会研究部由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所所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王晓霞教授任部长,工作人员由10余名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组成。社会研究部的设立为全区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理论研究和进行具体项目评估工作提供了专业化、高水平的工作团队。

  (二)完善两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社会研究部内部工作机制,包括成员相互联系机制、定期研讨机制、项目承接机制、经验总结与成果推广机制等,使与稳评有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二是建立完善社会研究部、区维稳办和稳评责任单位的交流合作机制,实行“月报告,季评议”,要求责任单位每月报告本单位负责的稳评项目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末对各单位稳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加强具体项目稳评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对接协调,保证各部门间沟通有效,配合得当,共同推动稳评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行三种评估方式。依托专业平台,通过委托评估、辅导评估、专家咨询服务等方式,为全区责任单位开展稳评工作提供多种有效选择。一是实行委托评估方式。将具体项目的稳评工作委托给独立的、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来完成,包括市场化的评估机构,也包括委托给有关科研机构。二是实行辅导评估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对稳评项目进行全程辅导,在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风险调查、进行风险预估预判、编制评估报告等各阶段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的指导,但具体的评估工作仍由责任单位独立完成。三是实行专家咨询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对责任单位的稳评工作提供一般性的咨询服务,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解答稳评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但并不为具体项目的稳评提供全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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