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2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务实求新,推动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健康发展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2017年5月)
我会的挂靠单位是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山东省法学会唯一挂靠在基层单位的专业研究会。正因为植根实践的沃土,上级法学会的正确领导,研究会得以蓬勃发展,在繁荣法学研究的同时,按照“出亮点、接地气、有成效”的思路,为打造全省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研究中心、活动中心、舆情中心、实验中心”奠定了基础,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14年10 月,挂靠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在2015年10月召开的首届全国问题青少年管理与矫治研讨会上,受到了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表彰。与会的专家学者评价,“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即有特色又富有成效,走在了前列。”所做的这些工作,也得到了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充分肯定。不断提升理论研究水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正是我们的使命和担当,我们一直在努力!
一、搭建平台,扩大队伍,建立覆盖全省的研究网络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儿童利益的最大化,就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一个国家司法制度和文明程度的标志,就是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先进与否。而其中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司法实践是最鲜明的代表。
作为司法实践智力支持的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我会一方面坚持高端性,力出精品,另一方面立足现实性,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研究和实务。一是建立与全国著名青少年犯罪专家的联系,将山东境内的青少年法学、教育学、犯罪方面的专家整合起来,形成可供咨询、授课、协作的“专家库”。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八所院校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二是在全省公检法司、律师、教育、媒体、社会志愿者等机构和领域,吸纳发展骨干力量,目前已有理事128人,而且呈现“滚雪球效应”,热衷于这项事业的人越来越多。三是触角伸入地市,尝试建立第二级平台,在青岛市、平原县建立了预防犯罪研究基地,由潍坊市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市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四是建立会议协调制度和机制,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开设论坛、组织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合作完成课题。为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我会还联合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授予七名同志“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与实务突出贡献奖”,2017年准备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与实务名牌工程”评比活动。对两年内收到的 323 篇论文,委托山东大学法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共对 78 篇优秀论文进行的表彰。去年以来先后三次组织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邀请全国著名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七场。领导重视、精英引领、“众人拾柴”、资源共享、规范有序、协作共进的研究工作的新格局在全省逐步形成,呈现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二、积极探索,凸现特色,强化理论成果的实效性
让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看得见、摸得着,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立足山东实际,揉合山东文化特征,服务现实工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理论依据是我们的任务和定位。事实也表明,我会在组织力量开展的调查和研究中,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基层实操,无论是基础理论研究,还是工作经验总结,都在不同层面产生良好的精神动能。
作为2015年山东省人大一号议案的《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研究会的领导及理事作为立法专家的构成主体,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完成了条例起草修改任务,开启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参与立法工作的先河。《条例》具有明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和协调机构,注重端口前移,突出源头预防,专门设置“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章节,突出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犯罪预防等亮点,已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受共青团山东省委委托组织拍摄大型预防青少年犯罪公益片《青春·护航》,拍摄系列动画片,组织全省“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微电影”比赛展播,组织《条例》实施座谈会,广泛宣传,促进落地实施。
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共同探索心理技术介入未成年人起诉环节的课题,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共同调研《青少年命案犯罪的防范策略》课题,与山东省公安厅指挥中心调研室共同调研网格化模式下少年警务工作的推进,并就山东青少年犯罪“警务、起诉、审判、矫治”的“一条龙”建设进行实证和总结。组织协调全省部分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完成中央综治委课题《青少年重新犯罪研究》、团中央课题《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犯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网络文化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等,特别是与全国唯一的问题青少年研究博士点----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组建联合实验室,让博士与警官共同组成课题组,利用“生物电测量技术”,为矫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实践插上理性的翅膀,将前沿心理技术和传统经验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新的工作路径。与青岛第56中、济南港沟中学联合探索《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研究》,掌握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学生、老师、校领导、警官、家长多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阶段性成果已见成效。编辑出版《护航者》杂志,打造“为了明天----山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理论与实践书系”,已了出版论文集和专著各一部,铸就理论研究成果展示、传播的平台。
2015年10月在山东大学以山东省法学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名义举办“首届山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论坛”,议题是“新时期、新态势---青少年犯罪”。2016年8月又在鲁东大学举办“第二届山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论坛”,议题是“互联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新机制”,同时,组织全国10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领导和论文作者举办了“未成年犯矫治工作论坛”。2017年将在曲阜师范大学举办“第三届山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论坛”,议题是“传统文化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已发出会议通知,正在积极筹备。论坛搭建起的平台起到了聚集力量、沟通交流、成果展示、发布经验、相互促进的作用,论坛设有“理论前瞻”“实务操作”“矫正管理”“青年之声”四个固定工作坊,两次论坛参加人员达500多人,论坛具有鲜明的“山东符号”、“山东创新”,所推出的“12355”公共服务平台、“青年之声”、“齐鲁未检”公众微信号、“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武城互联网+未成年人保护大平台”、青州公安“蓝猫行动1+1”等项目,都在实践中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效益,颇具社会影响。
值得提出的是“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和“武城互联网+未成年人保护大平台”,引起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关注。“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是青岛市知名公益组织之一,该平台整合了公安、共青团、综治、统战、民政、教育、媒体和心理行业等社会各界力量,借助心理学和教育学、法学专业优势,为青少年心理健康,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行为纠偏,提供全方位服务。截至2016年,服务已遍及岛城100余所大中小学和80多个社区,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200余场,共约35000余名青少年受益。“武城互联网+未成年人保护大平台”,依托县检察院建立覆盖全县的互联网络,群众可以通过有偿信息,及时提供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线索和案源,网络指挥中心联动县各职能部门,发出指令,随时出击,并纳入县委县政府政绩考核体系,被誉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110”,为在互联网条件下的防范工作提供了模本。
三、抓住重点,内挂外联,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春期被喻为心理上的“暴风骤雨”期,人生的“危险年龄段”,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和心理辅导,未雨绸缪,“治未病”是预防工作的重要“关口”和根本举措。整合资源、主动走出去,介入社会预防工作,正是研究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同时也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
我会发挥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舆情工作站功能,注重培树“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接受委托组建“山东青年之声网站法律联盟”,开设专栏组织专家学者通过网络平台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使理论研究活动“线上线下”遥相呼应,网上的呼声与专家的观点于网络平台互动,发布研究成果,收集舆情。与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12355”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构建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大平台,设立犯罪资料库,把档案变数据,把储存变使用,探索大数据背景下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数据化运用,条件成熟时,提供“山东省青少年犯罪蓝皮书”,为领导决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
参与社会普法活动,成立“齐鲁护航行动讲师团”。在17个地市设有工作站,聘请讲师300余人,深入工厂社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护航行动深受欢迎,在全省展开,仅法院系统今年以来,就做普法报告1000余场。与平原县委县政府联合组织“春雨行动---百名讲师进校园”活动,组织100名政法工作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送法讲法。联合山东省少儿图书馆组织全省中小学“我的法律故事”读书征文绘画比赛活动,收到良好效果。设立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济南“148”热线特别工作室,连动青春“12355热线”,对预防重点群体进行问题解答和跟踪咨询。
依托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承建和运作“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基地系社会福利彩票基金资项目,由共青团山东省委主管,投资900多万元,已完成投标进入施工阶段。该基地突出“青春之旅,法治护航”的主题,通过声、光、电等科技手段,与在押未成年犯互动,采用视频连线对话、实地参观等方式让来访者受到强烈的感官冲击,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预计每年可为10万名青少年学生提供法治教育。
我会挂靠单位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全国青少年优秀维权岗、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曾荣立集体一等功,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将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从实践中选题,培训骨干、召开研讨会、联合攻关,边研究边实验边总结,特别就“未管特色”、“矫正管理”、“心理矫治”等工作领域展开研究和实验,取得了大量成果。一方面促进了教育改造,另一方面从监管角度,以在押未成年犯为“活档案”,为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提供了佐证,为专家学者和研究工作者到所调研提供帮助,真正发挥了研究基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