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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强化“五种意识”,抓好“五个关键”,努力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8-03-02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强化“五种意识”,抓好“五个关键”,努力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2017年5月)

  河南省法学会民诉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13年4月24日,三年多来,民诉法研究会在河南省法学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从蹒跚起步到摸索前行,再到奋起直追,既脚踏实地,又仰望星空,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学术研讨、成果转化、对外交流、研究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发挥了研究会团结法学人才、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多次受到河南省法学会的表扬,并在全国、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总结其发展经验,可简要概括为:强化“五种意识”,抓好“五个关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抓好研究会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干任何事都要有担当意识,缺乏担当,终将泡汤。就研究会工作而言,主要是靠内生动力驱动发展,而这种内生动力源自每个成员孜孜追求法学理论精进与繁荣、追求公平正义、追求法治中国梦的自觉担当。对于那些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装面子、图虚名的人,虽有才而不纳,这也是我们民诉法研究会成立之初筛选理事、常务理事人选坚持的一项原则。王韶华会长也多次在会长办公会上提出,理事会不在于人员多少,关键要把既有水平,又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同志吸收进来,凝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从民诉法研究会的情况看,大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做到了积极参加年会及各种学术研讨活动,认真撰写、提交学术论文,为研究会发展主动建言献策,还有不少会员积极参加年会、提交论文,积极申请成为研究会理事,展现了良好的团队精神、进取精神和担当精神。雁飞千里,首雁当先。研究会的长远发展,需要有一个善于谋划、敢于担当的班子来引领,因此,抓好班子建设是关键。打铁还须自身硬,是研究会班子发挥影响力、号召力的前提条件,凡事应当有向我看齐的信心和魄力,要有负重前行的担当。民诉法研究会成立之初,就建立了会长办公会定期例会、学习制度,除加强专业学习外,还及时学习、交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对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努力打造学习型、专业型班子。经常一起研究、商讨、谋划研究会的工作重点、发展方向和发展举措,把研究会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干,做到与本单位的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相协调、相促进,积极探索本单位、本部门与研究会协同创新路子。在学术研究方面,每年年会以及举办的各类研讨会,班子成员都积极提交论文,有的作主旨发言,有的作学术报告,发挥率先垂范作用。王韶华会长带头撰写理论文章,每年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社科网、中国平安网、共识网等国家报刊、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十几篇,出版《前行中的思考——司法热点问题探究》专著一部。吴泽勇副会长、张嘉军副会长、程政举副会长经常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各类高规格法治论坛和中国民诉法研究会、其他兄弟法学研究会做点评人或大会主旨发言人,他们发挥各自的研究专长,成功申报国家级、部级、省级课题,出版个人专著多部,经常在《法学研究》、《人民司法》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营造了研究会浓厚学术氛围,提升了研究会整体学术水平。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抓好政治方向这个关键。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改革的攻坚期,也是举国上下奋力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从我省情况来讲,“四个河南建设”深入推进,河南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度和广度正在实质性拓展,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战略规模初现,这些重要发展机遇,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对外开放和经贸往来。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重大的思想、理念、观点和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也必将对法学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既为我们从事法学研究的同仁提供了百年不遇的学术发展机遇,同时也为研究会如何站位服务大局提出了时代课题。对此,王韶华会长多次要求关注国家大事、大政方针、社会热点,结合自身研究领域为实践服务,为现实服务,在服务大局中大显身手。比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任务和当前司法改革热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当然,要服务好大局,就必须把握好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这个关键。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国体政体、意识形态、国情社情经情具有天然联系。坚持什么立场,举什么旗帜,决定了法学研究的学术主张和价值能否实现,理论成果能否落地生根。为此,民诉法研究会一是利用每年召开年会时机,适时讲,经常提,并结合时事热点开展一些主题研讨活动,不断强化广大会员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适时邀请相关领域的领导、专家,给理事会成员和广大会员上国情教育课,增强国情意识,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引导广大会员在学术研究方面更具“中国情怀”和“接地气”。三是适时召开政经热点研讨会,深入研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改革思路对法学领域特别是民事诉讼法学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教育、引导理事会成员和广大会员认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常态,找准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以法律人的敏感和智慧引领新常态,推动新发展。

  三是强化品牌意识,抓好学术研究这个关键。目前,全国性的研究会有57个,地方性的研究有几百个,我省今年发展到39个研究会,在会众多的研究会中,如何让我们的研究会脱颖而出,在法学研究领域有地位、有专长、有话语权、有影响力,这也是我们民诉法研究会一直在思考、努力追求的目标。在民诉法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我们提出要用3-5年时间,把民诉法研究会打造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性研究会。为此,我们制定了品牌经营计划。一是最大范围吸纳全省民事诉讼法学人才,整合、优化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目前,民诉法研究会理事会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4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1人,在读博士3人,在读硕士3人,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数占理事会总人数的67%。在常务理事会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8人,占常务理事会总人数的29%。他们当中有多名专家、教授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体现了“高精尖”的人才特色(即:学历高,业务精,专业特长拔尖),为研究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二是邀请国内知名高校的专家教授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学术顾问(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愉,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李浩,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华),为研究会的学术研究提供权威指导,提高研究会知名度。三是积极开展交流,加强上下左右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全国性研究会组织的学术研讨、论坛活动,扩大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与省内外兄弟研究会的协同、协作。目前我们已和江苏、陕西两省民诉法研究会建立了互相参加年会、定期联系、联合举办学术研讨会等合作交流机制,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合作的范围,与更多的研究会建立合作交流机制,构建横向联合、资源互补、协同创新的平台。四是加强学术研究。研究会的使命和价值在于开展学术研究,为法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学术成果.学术水平的高低和学术成果的多少是研究会的硬实力,直接影响着研究会的品牌价值,因此加强学术研究是打造研究会品牌的关键。民诉法研究会对学术研究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每年年会都认真商讨、确定年会研讨主题,除了关注民诉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外,积极开展跨领域、跨学科研究。二是认真开展论文征集,严格论文评审标准,2013年首届年会征集论文179篇,2014年征集年会论文159篇,2015年开展两次不同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共征集论文242篇,2016年中期学术研讨会征集论文58篇,征集年会论文141篇。对征集的论文我们进行检测后,组织专家学者匿名评审,保证了论文评审质量。三是联合省法学会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学术研讨的积极性。四是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学术研讨活动,针对某一类学术问题或是实务问题,组织小规模研讨,打破习惯做法,创新研讨形式,以交流讨论式研讨取代发言点评式研讨,围绕研讨主题,确定1-2个主旨发言人,主旨发言后,大家围绕主题进行讨论,也可向主旨发言人进行提问,这种研讨方式有利于激发大家的研讨热情,引导大家对问题深入讨论,深受参会人员好评。

  四是强化问题意识,抓好成果转化这个关键。脱离实际问题的学术研究犹如痴人说梦,毫无价值。因此,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倒逼机制,积极与实务部门建立联系,主动征询研究需求,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拓展研究会领域空间,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是研究会开展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必选途径。民诉法研究会成立之初,在理事会人员组成上注重理论界与实务界均衡分布,促进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相结合。在学术研究上,坚持选题贴近诉讼实务问题或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如去年上半年我们专门开展了《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热点问题研讨会》,对立案登记制、第三人撤销之诉、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等重大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研讨,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同志都很感兴趣,通过研讨澄清了一些理论和实务应用上的疑惑,促进了司法实务工作的开展。今年民法典的编纂是重头戏,我们把《民事诉讼与民法典编纂的衔接与协调问题》作为研讨内容。邀请到了王轶教授参加。通过组织小型研讨活动,达到精准研讨实务,凝聚共识、指导实践的目的。坚持问题导向就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因此要抓好成果转化这个关键。民诉法研究会对年会研讨主题和平时开展的小型研讨会,都及时形成观点综述,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转化。近年来我们还积极参与有关立法、司法解释和相关实务部门的决策咨询工作,把学术成果与实务对接融合。如去年研究会副秘书长王少禹同志承担了最高法院委托的《关于加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的若干意见》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好评,今年,我们又把该成果转化为指导全省法院加强和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制度文件。2016年10月份,在省法学会大力支持下,我们成立编审小组,对近年来民诉法研究会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整理编辑成《民事诉讼热点透视》一书,拟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对近年来研究会学术成果集中进行转化。

  五是强化规范意识,抓好制度建设这个关键。与党政机关、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相比,研究会成员分布广泛,隶属关系较弱,管理相对宽松,这也是研究会作为群团组织一个显著特点。近年来,民诉法研究会以规范化建设为己任,逐步建立完善了一些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推动研究会管理有序、规范运行,依法合规地开展活动。一是建立日常学术研讨机制,经常性的开展灵活多样、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研讨会,促进学术成果及时生成、转化。二是建立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因工作岗位调整,不适合从事研究会工作的理事会成员,我们可以实行双向选择,一方面这些同志可以提出退会申请,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依据有关程序予以主动调整。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参加研究会活动,连续三年不提交论文的理事、常务理事按照相关程序给予除名。三是建立院校与政法部门的学术研究合作机制,以司法实务问题为导向开展学术研究,提高学术研究的针对性、实用性。四是建立奖励机制。对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和所在单位(系统)要予以表彰。五是建立日常工作协调、协商机制。在推荐优秀人才、评选优秀成果、确定年会议题等重要事项决策中,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确保研究会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六是建立微信群、QQ群,加强日常联系与沟通。在秘书处下增设联络员,按照会员系统分布情况,每个系统确定1-2名联络人,负责本系统会员的联络与沟通。七是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每月将各个系统会员的学术动态和成果发至研究会邮箱,由研究会秘书处汇总后以《研究会学术动态》的形式发至每人邮箱,增进相互沟通与交流,增强广大会员对研究会的认同感、归属感。

  除了抓好上述五个方面工作外,我们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省法学会的领导,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按照省法学会的要求,及时向省法学会报告半年工作、年度工作、专项工作和重大科研成果,认真完成省法学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和理事会成员参与省法学会组织的省级、国家级学术活动。在涉及重要会议举办、研究会主要人事变动、论文评审等事项时,都事前向省法学会报告,征求意见,争取省法学会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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