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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学会反恐对策研究会:围绕总目标,面向反恐实践,努力开拓反恐对策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8-02-2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围绕总目标,面向反恐实践,努力开拓反恐对策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新疆法学会反恐对策研究会

(2017年5月)

  新疆法学会反恐对策研究会自2015年4月在新疆警察学院挂牌成立以来,团结引领本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繁荣反恐理论研究、服务反恐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立足新疆实际,明确为反恐实践服务的责任和使命

  新疆正处于我国反恐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始终没有停止,他们相互勾连、兴风作浪,暴力恐怖活动呈易发、频发、多发态势,成为影响新疆乃至全国发展稳定的最大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自治区党委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好“三个坚决防止”( 坚决防止发生类似“7·28”这样大规模暴恐案件,坚决遏制暴恐案件多发频发势头,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向内地蔓延),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形势,亟需加强反恐理论和对策研究,从法理、政策上为反分裂反恐维稳斗争提供理论支撑,用科学的理论去指导实践。

  反恐对策研究会成立以来,一直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研究会工作的首要要求。坚持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的有机统一。立足新疆区情、抓住新疆特色,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积极组织引领反恐对策研究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新疆发展稳定大局,抓好反恐学理论与对策问题研究,努力推动学术理论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出咨询建议。

  二、集结队伍,明确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

  反恐对策研究会作为新疆法学会发起设立的16个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的一员,其成立标志着新疆在反恐对策研究领域有了一个高端的制度平台和研究基地,对我区反恐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深入开展,对从事反恐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同志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对自治区法学研究的繁荣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影响。研究会成员的构成,充分考虑了理论联系实践的发展需要,成员中既有长期从事反恐理论研究的人员,也有司法、律师和法律服务界的人员。目前,反恐对策研究会已经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研究团队,能够确保研究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

  反恐对策研究会确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新疆法学会的指导下,开展有关反恐理论与实务方面的学术研究与交流,研究探索新疆反恐活动的策略;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培养反恐领域的法学、法律人才,为上级领导和决策机关发挥智囊参谋作用。依托新疆警察学院成立反恐对策研究会,对于加强我区反恐理论研究、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开展反恐学科建设和反恐专门人才培养,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在研究会的具体发展规划方面,总得原则是:立足反恐,拓展视野,培育特色,注重应用。为此,我们确立了几个主要的发展目标和研究方向:一是理论研究;二是实务研究;三是疑难、热点问题研究;四是资政研究。研究会核心成员在上述方向上进行了必要的分工,并确立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开办学术会议,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立法咨询、法律服务等工作

  (一)积极开办学术研讨活动。2015年以来,结合研究会工作职能,以反恐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为重点,在警察学院总体安排部署下和新疆法学会的指导下,反恐对策研究会先后参与举办了首届“全国公安院校反恐专业建设研讨会”“2016年学术年会暨反恐学术研讨会”和第二届“反恐专业建设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为我区反恐研究的理论建设和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系统观点和研究成果,拓展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学术视野,为反恐专业创建积极献言献策,形成了合力,扩大了影响,进一步加快了反恐专业创建进度,以满足公安反恐实战的需求。

  (二)组织反恐对策课题研究。研究会成员多次作为课题主持人先后申报国家及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课题和新疆法学会等多项课题资助项目,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共向有关部门上报《要报》近10篇,其中3项成果获得国家领导及部委的重要批示:《中国在中亚成为恐袭目标风险分析与对策》(中央政治局常务、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同志作重要批示);《ISIS国际恐怖势力渗透新疆现状评估及对策建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宗教极端主义在中亚国家的发展评估及对策》(被中央办公厅、人民日报采纳)。这些课题项目的研究,为研究会组织建设提供了雄厚的智力资源,提升了研究会的“软实力”和反恐理论研究水平。

  (三)积极参与立法咨询、法治宣传和服务。在参与立法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研究会成员李娟、蒋秀兰、艾尔肯·沙木沙克、古丽燕等同志参与了《自治区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新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多个地方立法的法律咨询和制定工作。在法律宣传和服务方面,研究会还根据新疆法学会“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安排,连续两年组织专家参与自治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前往南北疆进行了多场法治宣讲,社会反响强烈,宣传效果明显。

  (四)大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会成立以来,积极主动参与和加强与全国部分公安院校及疆内公安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 2016年10月19日,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反恐实训基地在新疆警察学院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两校合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为应对反恐维稳形势,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发挥更大的作用;长期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研究中心合作联系,积极参与该中心举办的反恐学术研讨会,并在反恐学术研究领域加强资料共享、专业共建以及课题研发等方面的合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系邀请,研究会部分成员前往该院为侦查专业反恐班授课,同时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与重庆警察学院组织协商,为该院申报的“反恐处突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并参加了该中心的成立揭牌大会;与上海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反恐研究中心开展了交流活动,参与了该校承办的公安部反恐师资培训班的课程设置和授课任务;为提高警察学院办学层次和对外影响力,特别是解决反恐专业教师不足的瓶颈,依托“反恐对策研究会”聘请了部分实务部门和国内知名学者作为客座教授。

  四、建章立制,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

  研究会成立以来,通过优化研究会理事会成员结构,广泛吸收法学院校、科研单位、法律服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参加,保证了研究会的代表性和结构的合理性。一些研究会通过制定《研究会活动办法》、《研究会财务管理办法》,完善研究会的规章制度,加强了研究会内部的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与挂靠院校单位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研究会工作的正常运转。新疆法学会积极协调新疆警察学院共同解决了研究会办公场所、人员、经费等困难,为研究会开展学术活动和法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今后,研究会还将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根据新疆法学会工作要点,不断完善研究会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对反恐维稳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把研究会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出成果、出人才上,多出有深度有高度、应用价值高的研究成果,履行和完成好新疆法学会对研究会工作的要求,努力发挥党委政府做好参谋智囊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法治新疆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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