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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学会:建队伍 创机制 聚人才 努力推动法学会工作开创新局面

时间:2018-01-29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建队伍 创机制 聚人才

努力推动法学会工作开创新局面

山东省济南市法学会

  济南市法学会于2004年12月恢复重建并理顺体制,由市委政法委代管,为副省级城市正局级建制,配会长1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1人,兼职副会长11人,内设综合部、研究部两个处级机构,现有18名参公编制工作人员。近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亲切关怀和有力指导下,我们立足地方实际,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把“建队伍、创机制、聚人才”作为重要工作抓手,积极引领和推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发起创办了“泉城法治论坛”“泉城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泉城法学学士助学金”“泉城法学文库丛书”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品牌工程,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助推平安济南、法治济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固本强基,组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立足群团组织特点,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于2016年10月底实现县区法学会全覆盖。我们以组织市法学会换届和成立县区法学会为契机,深入研究解决法学会“小机关、大团体”和进一步增强组织的群众性、广泛性等问题,积极推进队伍多元化建设,夯实了法学会工作的根基。一是,在人员构成上,体现广泛性。充分利用省会资源优势,注重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学院校和教育、卫生、法律等公共服务机构,将30多个行业、50余个部门(单位)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的优秀分子纳入市、县(区)两级理事会,为加强行业间横向的协同协作、促进上下级纵向的联系交流搭建了有利平台,使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二是,在作用发挥上,突出专业化。在市法学会设立学术委员会、案件咨询委员会,将理事会成员中学术造诣深厚的35名专家学者和工作实绩突出的20余名法务工作者选聘其中,组织他们在重点课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处置中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组织成立刑法学、劳动法学、卫生法学、工程法学等14个应用法学研究会,按照学术专长和个人需求,将理事会成员纳入相应研究会,形成研究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了理事会成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在推进工作上,注重接地气。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选聘政治坚定、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会员担任联席委员和副秘书长,协助服务有关会员、倾听反映基层需求、协商解决有关事项、帮助落实有关任务。实践证明,这一措施为推动法学研究“接地气”、实现法学会基层组织全覆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坚持建章立制,形成规范化的工作模式

  我们以“确保规范运行、提升整体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规章。针对法学会群团组织性质、职责任务,先后研究制定了《会长会议制度》、《专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理事会工作规则》、《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章》、《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研究会管理办法》、《会费管理使用办法》等20余份制度规范,从会机关专职干部管理到理事会兼职成员履职,从日常工作规范到议事决策程序,都实现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形成了比较全面的规章制度体系。二是,创机制。为更好地繁荣基层法学研究、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我们探索创立了“泉城法治论坛”、“法治六进宣讲团”、“会领导联系研究会”等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市法学界、法律界引导了良好反响,较好地发挥了服务法治实践的导向作用。三是,重规范。干工作有章法、讲规范是提升工作标准、完成工作目标,进而实现创新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我们始终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重要活动有方案,每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有总结,经费收支集体决议。在规范有序地运行中,理事会成员之间、会领导之间、上下级之间、各会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顺畅、信息共享及时,进一步提高了理事会成员和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纳荐并举,打造聚人才的重要基地

  法学人才是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积极吸纳、广泛举荐和培养激励法学、法律人才健康成长,并创新思路参与法学教育,使法学会成为了省会法学、法律人才的聚集地,为我市法学研究事业和法治文化强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积极吸纳人才。充分关注省会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领域的最新动向,关注法学、法律人才的发展状况,对热爱钻研、有培养潜力的法学法学工作者及时给予研究项目支持并吸纳入会。目前,济南市法学会共有团体会员单位130个,个人会员2600多名,实行会员年审登记制度和定期沟通机制。二是,广泛举荐人才。积极向党委、政府、人大举荐法学、法律人才,特别是在去年10月济南市委首届法律顾问和专家库选聘工作中,经我会直接推荐的7名法学、法律人才(理事会成员)全部受聘。截止目前,市法学会理事会130余名成员,有半数以上受聘于省、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成为法律顾问。在省、市举办的各类辅导报告会、法治培训班和立法、司法咨询以及重大事项论证会上,市法学会理事会成员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三是,激励培养人才。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培养人才健康成长,我们于2012年组织开展了“泉城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成为全国最早开展此项活动的省会城市,较好地发挥了正面导向作用,得到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好评。为积极参与法学后备人才培养,我们已连续6年开展“泉城法学学士助学金”,协调资金60余万元,先后资助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法学、法律专业大学生190余人,并协商济南慈善总会在12所驻济高校成立了慈善工作站,得到了各驻济高校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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