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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法学会:积极履职尽责 扎实开展法学研究 助推法治合肥建设

时间:2018-01-29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积极履职尽责 扎实开展法学研究

助推法治合肥建设

安徽省合肥市法学会

  合肥市法学会于1991年12月成立。现任理事会为第三届,于2013年7月换届产生。近年来,我市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开展法学研究,为法治合肥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一、强基固本,夯实法学研究根基

  我市法学会着重加强基础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市法学会为纽带,以所辖县级法学会为基础,以专业性研究队伍为依托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的法学研究组织推动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合肥市法学会建立了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常务副会长负总责、政治部主任兼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法学研究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有人干事。同时,将法学会工作纳入政法工作总体部署,同谋划、同推进。每年将法学会的研究重点列入全市政法工作要点,作为硬任务下发给基层单位,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了 “法官类、检察官类、警察类、律师类、教师类、其他法律工作者类”六类型法学研究队伍,共计300人左右。2015年,建立了政法宣传通讯员队伍,共计100人左右,通讯员及时报送各单位的理论研究成果、调研成果、撰写法学研究课题等,主动参与法学研究活动。同时,我们还将研究力量强的法学法律专家聘选为法学会常务理事或副会长,提高专家参与研究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明确了市法学会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经费,也都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市级各专业协会的工作经费,也都能得到主管部门的积极支持。2016年,市法学会开展了法学研究课题征集,对完成立项的课题,给予了一定的经费赞助。

  二、搭建平台,丰富法学研究载体

  一是联合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2013年合肥市法学会与武汉、长沙、南昌市法学会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战略合作协议》,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旨在加强法学研究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探索法学研究服务于鄂湘赣皖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2014年,第二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由合肥市法学会承办,来自武汉、长沙、南昌、合肥法学法律界的领导、实务人员、法学专家近100人参加会议。

  二是牵头成立地方性“法治合肥”论坛。2015年,由合肥市法学会牵头,联合市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律师协会,成立了“合肥法治论坛”,搭建法学研究长效平台。首届论坛由合肥市法学会举办,论坛每年一次,市法学会牵头,由其他4个协会轮流承办。2016年,第二届合肥法治论坛由合肥市检察官协会承办,以“法治合肥建设与司法改革”为主题。

  三是组织会员参与区域性研讨交流活动。市法学会积极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执法公信力论坛”、“ 长三角法学论坛”、“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等活动,百余篇论文获得交流,多篇论文获奖。

  三、健全机制,促进法学研究规范化

  一是建立课题征集机制。出台了《合肥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课题研究,实行公开招标,择优立项,并且对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经费及成果验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课题征集长效机制。2016,市法学会下发了四项重点课题,28个课题组参与课题立项竞争。四项课题均顺利结项,其中有2项成果在省外权威刊物上公开发表,有的成果上报市有关领导,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出台了《合肥市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评选办法》,建立了科学的、规范的考核机制,提高了研究人员实证研究的积极性。2015年,市法学会协同市委政法委开展合肥市第四届十佳(优秀)政法干警评选,22名同志获选,大多数是法学会会员。在奖励激励的同时,市法学会严把课题质量。对不如期完成的课题立项者,视情给予暂停或取消课题申请资格的处理。

  三是建立考核考评机制。把法学会工作纳入年度政法工作综合考核,县区法学会工作不到位的,影响县级政法委的考评。建立了用稿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市直各政法部门、县市区政法委的信息及理论成果的用稿量在《合肥政法》上刊载,督促各单位重视成果的总结和报送。同时,对通讯员个人实行年度考核,以积分制办法评选,按得分高低评出年度优秀通讯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四、积极作为,推进法学研究见成效

  法学会如何立足,如何发展、如何提升影响,关键在于将自身的工作融入当地党委政府大的发展规划中,服务于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创新实干,主动作为,赢得领导重视,努力实现以“有为谋发展、有为赢地位”。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法学研讨。每年着眼于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法学研究关切的难点问题,举办1-2次研讨活动,以探索新路径、研究新对策、破解新难题。近年来,组织开展了“探讨新形势下维稳机制”、“三项重点工作”、“深化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新形势下罪犯矫正模式研究” 、“医患纠纷”调研和“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课题研究等。

  二是围绕领导决策,组织专家讲座。2014年,市法学会积极向市委建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法治建设讲座内容。市法学会特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周汉华,为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作《深入学习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辅导报告。2016年,特邀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志远作以《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为题,为全市政法干警授课,对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政法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是围绕关注民生,开展法律服务。下发《合肥市法学会开展“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搭建地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服务平台和阵地,推动法学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有载体、有阵地、有平台、有措施。2015年,长丰县法学会法律服务部共接待咨询300多次,代理案件77件。市法学会还积极指导县级法学会挖掘区域法制宣传特色,创造性开展活动。肥东县法学会以排演本土折子戏为载体,联合县法制办、普法办在县电视台开辟法制栏目,邀请多名法学会会员现身谈法,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四是围绕成果转化,积极拓宽渠道。《合肥政法》2008年创刊,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法学会承办。在合肥长安网站上设立了“法学研究”专栏,及时刊载和报道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法学研究成果,截至目前共刊登了20多篇研究成果。每年编写《合肥政法年鉴》专门一章,汇集年度的“调研文章”。将在征文活动中收到的论文成果汇编《论文集》,向省市领导、基层、政法各部门分发,指导工作实践,促使研究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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