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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法学会创新会员管理方法

时间:2016-07-2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南通市法学会副会长、南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宋超接受群众咨询。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工作实践了中国法学会对基层法学会的要求,“发展会员队伍,开展法律服务”在南通已经取得了较好反响。

  6月27日,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第二期)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开班。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秘书长葛重兵是参加这期培训的300余名法学会干部中的一员。在听到中国法学会领导对地方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做的指示与要求时,葛重兵赞同地点头。

  近年来,南通市法学会的工作实践了中国法学会对基层法学会的要求,“发展会员队伍,开展法律服务”在南通已经取得了较好反响。在与其他地方法学会交流经验时,葛重兵将南通市法学会建设发展所秉持的理念、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进行了经验分享,得到了其他兄弟单位的一致好评。

  县区级法学会建设

  得到市委市政府支持

  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南通市委、市政府给予的大力支持。南通市委领导认为:南通市作为沿海开放城市,无论是深化市场经济还是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加强法学研究并指导法治实践。南通法治建设处在一个较高平台上,法治建设氛围日益浓烈,为繁荣法学研究提供了深厚土壤,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加强法学会建设。

  从2012年开始,南通市委、市政府就把南通市法学会的建设作为法治南通建设重点工程,不断调整法学会管理体制,并且为法学会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

  2013年4月,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到江苏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江苏省法学会的工作,鼓励江苏省各级法学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努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学会工作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南通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即向中国法学会表态:“将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南通市法学会建设。”

  随后,南通两级法学会建设进入了快车道。

  在2013年5月30日南通市法学会换届大会上,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曹斌明确要求:两年内实现县级法学会建设全覆盖。

  2014年,南通市又将县级法学会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100个重点项目,以重点任务分解形式狠抓落实。南通市法学会主动协调市编办,为县级法学会争取了1-2个行政或事业编制,并明确领导职数和办事机构。

  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督察法治建设工作,法学会建设列入其中,对工作不力的地方以季度“法治建设提示函”予以警示,并将法学会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综合绩效考评内容。

  至2014年年底,南通市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法学会,并实现了编制、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五到位”。如今,南通市法学会已经建立有专业研究会11个,县级法学会9个,共有个人会员1716名,团体会员40家,各级法学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创新机制体制壮大会员队伍

  南通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蒋玉虹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为了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南通市法学会还建立了多个长效机制,确保会员队伍不断壮大。

  南通市法学会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不仅重视发展法学、法律领域的高水平人才,也重视发展实务部门致力于法学研究的优秀骨干,建立法学会会员的有序发展机制。

  2013年南通市法学会换届后,从政法、教育、卫生、税务、劳动等40多个部门发展1300多名新会员,会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00多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70%以上是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律工作者。3年来,会员数量每年增长速度不低于10%。

  通过制定《会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实现了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规范运行机制。南通市法学会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研究会员发展、重大活动安排等工作。对会员重新登记、发证和建档,并向新会员所在单位发出入会通知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结项,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等均经学术委员会研究。

  按照“统一活动,分级管理”原则,市、县两级法学会分别管理辖区会员,南通市法学会建立了分级管理机制,会员不仅有电子、文字双档案,而且会员信息会定期更新。

  南通市法学会十分重视会员信息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会员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让会员自选专业研究会,建立以专业研究会理事为骨干的会员“小家”,增强了会员的归属感。

  人才培养作为队伍建设的长远之策,建立培训机制显得尤为必要。2013年、2014年,南通市法学会委托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对骨干会员进行分批培训。2015年,在上海交大举办了有95人参加的法学研究骨干研修班,今年6月又在武汉大学举办了培训班。

  培训工作不仅局限于市级会员骨干,也延伸到县级法学会。通州区法学会、启东市法学会这两年分别在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举办培训班。仅2015年,南通市两级法学会就培训会员1085人,不仅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法学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更增强了法学会的凝聚力。

  通过开展优秀法学会、优秀会员评选表彰工作,建立评优激励机制,培养激励更多的法学法律人才健康成长。

  2015年,南通市法学会根据《南通市县(市)区法学会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的会员管理服务工作,采取考评小组考评、专家评估、第三方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绩效评估。评选出海安县法学会等5个优秀法学会,15个优秀专业研究会和35名优秀会员,并在法学会刊物上开辟“法学之星”专栏,宣传优秀会员的风采和成果,并对会员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和资助。

  积极组织会员参与法治实践

  蒋玉虹谈道,南通市法学会认识到,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归根到底是要繁荣法学研究,优化法律服务。所以南通市、县两级法学会着力指导、组织广大会员立足本地、研究本地,充分发挥法学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南通市法学会出台了课题管理办法与奖励机制细则,对重点课题和委托课题、青年课题、自选课题视学术价值给予适当奖励。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领域、难点环节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展重点课题招标和法学研究。通过调研报告、情况分析等形式,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保持顺畅的沟通联系,使法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形成人大代表议案或政协委员提案,提交两会审议。

  2015年以来,南通市法学会会员被省辖市以上立法、司法、执法机关采纳和县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法学研究成果达24项、承担地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法学研究课题54个。两级法学会会员数百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南通市申报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被评为全国优秀创新事例,12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论坛上获奖。

  南通市法学会把法治宣传作为广大会员主动作为、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能,变单一的法律宣传为内涵丰富的法治宣传。

  2015年,南通市法学会组织县级层面的报告会35场、其他报告会270多场,28000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南通市法学会遴选了一批优秀会员,组建平安法治“普讲帮扶”9个小组,深入全市乡镇(街道)、村居实地调研277场次,召开座谈会159场次,普讲413场次,将各级关于平安法治建设的规范、要求传达到基层,以社会宣传为载体,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两级法学会和依治办、司法局联合开展法治惠民系列活动,组织广大会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先后举办法治书画摄影展、法治文化下乡、法制图书阅读、学法达人赛等法治文化活动,并且加强了媒体宣传报道,主动邀请新华社来通调研,供中央省部级领导参阅的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先后两次报道了南通市基层民主自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经验,得到了江苏省省委书记罗志军的重要批示。

  南通市法学会建立了由130名法学法律人才组成的专家库,邀请专家学者参加面向社会的重大宣讲、咨询、论证、诉讼等法律服务活动,并与市委办、政府法制办密切协作,资源共享,承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大决策咨询、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

  南通市通州区因为拆迁问题被中央媒体报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请南通市法学会提供帮助。南通市法学会通过邀请南通大学、中级法院、建设部门等专家就该区拆迁工作涉及的法律政策进行论证,区政府虚心听取专家意见,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有效化解了纠纷。

  以南通市法学会建立了由79人组成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团,100多名会员成为1400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应执法、司法部门邀请,南通市法学会还组织专家学者为司法改革、地方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疑难案件处理等提供咨询意见。组织会员积极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诉讼服务等活动。

  按照“一地一品”思路,推进县级法学会法律服务工作。如东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加入“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老年人、伤残人员等提供法律服务,海安县法学会引入律师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推动了社会矛盾的化解,这些都是法学会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事例。

  搭建交流平台深化会员服务

  为了改善法学会会员之间相互联系不紧密、会员队伍相对松散的问题,南通市法学会通过搭建“四大平台”来沟通、凝聚广大会员,拓宽服务范围和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研究领域逐步向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拓展,南通市法学会先后组建了宪法法理学、行政法学、民法民诉法学、刑法刑诉法学等11个专业研究会,将专业研究会作为会员开展活动的主阵地,并以此为依托建立秘书长、联络员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在各研究会轮流召开有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驻通高校等11个单位的正、副秘书长,基层法学会负责人及会员联络员参加工作例会,使之成为日常工作交流平台。

  南通市法学会开发了一套会员联系平台,除了定期给会员寄送日常文件资料外,还通过“会员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送学术活动信息、重要节日祝福,使之成为日常联系纽带。

  建立会员诉求反映机制,通过QQ群、微信群,定期征求、听取会员对学会工作的建议和需求,及时发现会员服务管理中的问题,并以会员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在第一时间及时答复和说明,在相互沟通中不断改进工作。有的会员骨干生病,法学会领导会及时上门慰问,增强了法学会的向心力。

  南通市、县法学会联动,以与各研究会联办年会为主要形式搭建交流平台,组织会员开展各类学术活动。相继召开“司法公正语境下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研究”为主题的民法、民诉法学研究年会,“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司法实践”为主题的刑法、刑诉法学研究年会,以“法治中国背景下的新型城镇化与治理现代化”为主题的社会法学研究年会,以“陆海统筹的法律作为”为主题的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等。此外,组织会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法治江苏高层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中国法学会各类论坛等活动,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参与交流并获奖。

  南通市法学会紧密联系媒体和报纸杂志,拓展社会宣传平台。南通市、县两级法学会均与所在地电台电视台密切合作,通过“以案说法”“法治纵横”“法治360”等节目,每周都安排高等院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会员做客电台、电视台,点评本地大案要案,以案说法。同时,充分发挥与新闻媒体联系紧密的优势,及时将会员的调研报告、法治评论、案例分析等推荐给法治类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扩大了会员及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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