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7 来源: 责任编辑:yyx
2018年11月24日,由西南大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由西南大学法学院、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金砖国家法律研究院承办的“比较合同法与中国民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在西南大学桂园宾馆金桂厅内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深化法律合作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典”。
参加会议的有国际保险法协会名誉会长、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员Marcel Louis M. Fontaine教授、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Anne Pelissier 教授、法国蒙彼利埃大学Emmanuel Terrier副教授、俄罗斯联邦工商总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员Dmitri Baranov教授等国外专家,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暨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知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共40余人。
会议为期一天,由开幕式、专题讨论两部分组成。上午进行开幕式和第一、第二专题研讨;下午举行专题三和专题四的研讨。
开幕式由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教授主持,西南大学国际合作处处长张发钧教授,国际保险法协会名誉会长、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员Marcel Louis M. Fontaine教授、厦门大学罗马法研究所所长徐国栋教授、俄罗斯工商联盟仲裁院副主席Mikhail Savranskiy教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慕亚平教授出席。张发钧教授首先代表西南大学国际交流处做了重要发言,对来校参加会议的国内外来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简要介绍了西南大学及法学院的情况,重申了中国民法典及合同法的重要性,对与会专家提出了殷切希望。随后Marcel Louis M. Fontaine教授赞赏了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就参加对合同法的统一和全球化进程问题以及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的讨论感到高兴。此后,徐国栋教授现场抛出了两个开放式的疑问:第一是民法的市民性质应该保留到何种程度?第二是民商合一的调节的方式。Mikhail Savranskiy教授提到编纂民法典要充分考虑其特点,在实践中不断试错是非常重要的。
开幕式之后,与会专家及工作人员在丹桂厅会议室外合影留念。
与会专家及工作人员合影
第一专题是“合同法的世界发展”。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主持,比利时鲁汶大学终身荣誉教授Marcel Louis M. Fontaine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欧洲华人律师协会会长、卢森堡大学特聘教授章少辉、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佳友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候国跃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杨柳博士,分别以“国际社会致力合同法统一协调化努力的最新进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同法的发展”“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中国债法修订的影响”“法国合同法之情势变更理论对中国合同立法的影响”“中国民法典草案中的合同解除制度”“民法绿色原则与民法典合同编的淳化”“法国预约合同制度对中国合同法改革的启示”为主题发表了演讲。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Anne Pelissier 教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随后对各发言人的演讲作了精彩的评议。
第一专题
第二专题是“合同法的类型化和比较法研究”。本专题由西北大学法学院、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杨丽珍教授主持。法国蒙彼利埃大学Anne Pélissier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李世刚教授、法国蒙彼利埃大学副教授Emmanuel Terrier、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李颖轶博士、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陈范宏博士分别以“法国合同法修订中的附和/格式合同”“关于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考察与思考——以法国经验为视角”“法国医疗合同和医疗民事责任制度”“情势变更比较研究——兼谈中国民法典草案323条”“民法典编纂视域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规制研究”为主题发表了精彩演讲。随后,比利时鲁汶大学终身荣誉教授Marcel Louis M. Fontaine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进行了点评。
第二专题
第三专题的主题是“中国合同法的现代化”,本专题是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尹田教授主持。在讨论过程中,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黄忠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李旭东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周清林副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杨攀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刘项南博士分别就“限制数字资产继承条款的效力论——兼论数字资产继承立法之必要性”“略论‘迟延的承诺通知的二元效力’——兼谈混合继受的科学性问题”“航空公司机票超售法律规制研究”“书面合同成立规则构建”“即时通讯工具两分钟内撤回信息的合同法回应”“买卖型担保合同之界定标准——兼论我国现行担保制度的功能与漏洞”等问题进行了演讲。卢森堡大学特聘教授、欧洲华人律师协会会长章少辉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进行了评议。
第三专题
第四专题是“中国民法典分则编纂诸问题”。本专题是由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主编许明月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杨丽珍教授、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费小兵副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段小兵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李琳博士、西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杜志红博士、西南大学法学院阳雪雅副教授分别就“中国民法典分则诸编的排序问题——将排序有意义论进行到底”“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之范围、限制及效力论”“国内首例代孕所致继承案引发的代孕合法性思考:基于佛、道、儒与西方相关哲学的多维视域”“环境侵权责任认定中的利益衡量”“身体健康权非财产损害救济之反思”“论继承权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论校园欺凌学校连带责任的有条件适用”等主题进行了演讲。俄罗斯联邦工商总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员Dmitri Baranov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黄忠教授对上述主题进行了评议。
与会其他专家积极参与讨论,交流卓有成效。
本次国际研讨会秉持了务实、开放的态度,集结了国内外合同法和民法领域优秀的学者和专家贡献智识,与会嘉宾的观点皆有助于推动合同法和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进一步发展,在比较中逐渐明晰中国民法典中合同法编的发展方向。本次“比较合同法与中国民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的召开必将会对今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我国法治建设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