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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深圳举行

时间:2018-12-20   来源:  责任编辑:yyx

12月19日,第四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广东深圳举行

  12月19日,第四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广东深圳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论坛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规则与协调”为主题,与会嘉宾围绕完善与协调粤港澳法律冲突和构建合作机制展开研讨。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

  张苏军说,在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个重要节点,我们在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召开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对于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把握发展大势,凝聚粤港澳台四法域法律共识。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通过研讨、对话、磋商、合作等形式,形成更多具有粤港澳台鲜明特色的好做法、好经验。

  张苏军强调,法学会作为法学法律界的群团组织,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和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的重任。要着力挖掘整合粤港澳台法学法律界资源,在保障区域经济竞争公平性,推动区域规划在法治框架下有效实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民营企业等方面组织开展研究,拿出更多切实有效的成果,努力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

  梁伟发在致辞中表示,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三地法学法律界人士要更加紧密地携起手来,深化交流合作,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要加强大湾区法学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大湾区法治合作体制机制,增强协同协调性,提升大湾区整体法治水平。要突出重点加强大湾区法治学术交流,抓好涉大湾区的刑事案件、经济纠纷、知识产权和环保、税务等重点问题,促进更加广泛的交流与研讨。要提高大湾区法治合作的效率,积极推动加强粤港澳三地立法、执法、司法交流与合作,提高法治效率,开创粤港澳法治合作新局面。

  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岸明,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林峰,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副理事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执行副院长方泉等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民主与法制》社党委书记、社长周占华,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王振民,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副主任王国升,广东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文敏,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何桂复、董皞,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欧永良,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余学杰和澳门中联办法律部有关负责同志等出席研讨会。

  研讨会分为大会主题发言和主题为“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其他湾区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审判制度研究”、“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研究”三个分论坛共四个单元。来自粤港澳台四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各抒已见,坦诚沟通,增进理解,形成了很多建设性成果。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主办,深圳市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深圳市湾区法治比较研究中心、《法治社会》期刊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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