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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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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期深圳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时间:2017-07-11   来源:  责任编辑:syx

        7月8日下午,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和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共同举办第三十二期深圳法治论坛。主办方邀请到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潘晓璇法官与大家共同讨论公司治理中的若干法律实务问题。300余名来自律所、企业、法院、高校等法律法学及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期论坛。

7月8日下午,第三十二期深圳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

        在主旨演讲环节,蔡元庆教授发表题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保障:从股东代表诉讼到双重代表诉讼》的主旨演讲。他强调要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对加强内部人的追责制度,并指出《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提供的制度保障中“最关键的因素是责任追究机制”,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第151条的“股东代表诉讼”,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意见稿)中通过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进行扩大解释,设定了双重代表诉讼制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潘晓璇法官

        潘晓璇法官发表题为《与公司有关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主旨演讲。她指出由于公司立法的原则化和模糊化,导致适用法律困难,是当前与公司有关纠纷案件是商事审理的重点和难点,而“贯彻商事审判理念,是处理与公司有关纠纷案件的一个要点”。她还重点对股东决议纠纷和股东知情权纠纷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嘉宾对话

        嘉宾对话环节由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宇主持。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会秘书徐茜博士首先以公司法务的视角,从法经济学分析的角度,深入剖析了公司控制权的配置问题,介绍了三种公司治理模式:英美的外部监管、德日的内部控制和东南亚的家族企业模式。其后,徐茜博士与潘晓璇法官和蔡元庆教授就公司内部管理人的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法律顾问的“一票否决权”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现场回答了观众提出的具体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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