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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举办第三期“法治文化讲坛”

时间:2016-12-29   来源:  责任编辑:syx

        2016年12月24日,由吉林省法学会、吉林省全民阅读协会、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主办,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三期“法治文化讲坛”在长春理工大学举行。讲坛由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赫然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显忠主讲,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会长李晓英,省全民阅读协会副会长赵云良,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赵静波出席,长春理工大学师生共200人参加。

        赫然在主持时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各项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繁荣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吉林建设,决定举办第三期“法治文化讲坛”。

        宋显忠教授讲座的题目是“中西法治传统漫谈第一讲:自由与社群”,三个部分,一是中西法治不同的逻辑原点,二是国家社会二分和一体化,三是探索基于社群组织的治理。主要内容和观点是,自由与社群是西方和中国法治传统两个不同的逻辑原点。在相互独立的历史和政治条件下,中国和西方各自沿着不同的制度逻辑发展,形成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模式。然而,中西的法治传统最终将殊途同归。西方法治与中国的法治传统一样,均依赖于社群机制形成法治秩序,而且也正在依赖社群机制不断强化其现有的法治秩序,因此,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要扬弃西方法治各种形式主义和公式化论断,大胆地继承中国传统法治的优秀成果,推进社群和基于社群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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