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3 来源: 责任编辑:syx
12月10日下午,由深圳市法学会、罗湖(法院)法律文化书院、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中心共同主办的“深圳法治论坛”2016收官之作圆满举办。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以“民法典编纂视野下合同法总则的完善”为题作了精彩演讲,并对观众提问进行了权威性的解答。来自法律界、企业界的四百余人参加了活动。
现场观众
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出席活动并致辞。增昌常务副会长指出“名家汇聚、紧贴时事、立足深圳,放眼全国、理论联系实际”是“深圳法治论坛”的四大特色。开办两年多来,“深圳法治论坛”坚持“权威、热点、实务、互动”的定位,赢得各界的广泛好评,希望论坛各主办方通力合作,在2017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争取更多的主体,将法治论坛继续办好办实。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出席活动并致辞
“合同法是一部交易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王利明教授在主题演讲中强调,“市场经济在不断发展,合同法也要不断与时俱进,很多内容在制订民法典的背景下也应该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真正体现法律与时俱进的精神。”
王利明教授做主题演讲
王利明教授认为,应当协调好合同法和民法总则的关系,充分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和组织经济功能,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解除等方面加以完善。王利明教授主张,在合同法中应当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协调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违约责任规则。
讲座结束后,王利明教授就听众关心的合同法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互动气氛热烈。对于王利明教授干货十足的分享,到场观众表示收获良多,期待深圳法治论坛精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