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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山东青岛召开

时间:2016-04-28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2016年4月21日,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在青岛市召开。中国法学会会员部高度重视,副巡视员王益民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七省(市、区)法学会和青岛市法学会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会议。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彤宇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会上,王益民同志通报了2015年区域法治论坛举办情况、2014年重点委托课题完成情况,对办好今年区域论坛、特别是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彤宇同志汇报了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筹备情况;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邹曙光同志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与会同志认真讨论了《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方案》(讨论稿),围绕这次论坛主题与分论题的设置、论文征集、论文评奖、课题组织、成果转化、会议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后,经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同意,本届论坛承办方山东省法学会向环渤海七省(市、区)法学会印发了《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和《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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