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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时间:2015-11-20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2015年11月12日,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受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刘学普委托,重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袁勤华主持开幕式并致辞。

  袁勤华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法治建设情况,介绍了重庆法学会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他说,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重庆召开,是对重庆市法学会工作的极大认可。重庆市法学会要以举办此次论坛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加强与泛珠三角各省(自治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专家学者的新观念和新思路,切实消化吸收,注重成果转化,努力开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新局面,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鸣起代表中国法学会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并高度评价了重庆取得的巨大进步,充分肯定了重庆市法学会的各项工作。张鸣起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学会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地方法治建设处于重要基础地位,着力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发挥地方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有效途径。本次论坛以“地方法治建设问题研究”为主题,具有很强的时代内涵和现实意义。他强调,搞好法治论坛、繁荣法学研究既要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又要坚持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动理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抓好论坛成果的转化,更好地服务法治建设大局。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出席论坛并作了《地方法治的法理逻辑与社会基础》主题报告。他就地方法治的兴起、国家试错策略理论、地方竞争动力理论、地方法治理论的反思、回归社会的地方法治理论进行了阐述,建议地方法治由试错转为常态化建设、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地方法治建设内容由形式法治、转化为以社会为本的实质法治、地方法治建设的动力由迎合中央转化为社会需求导向。报告还结合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创建、发展与取得的成果,认为法学研究应当积极服务地方,特别是应当积极回应当前蓬勃兴起的地方立法需求。

  来自10省(区、市)的施志源、王红梅、张俊文等13位参会代表参加了专题研讨,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张善根等5位专家进行了点评。发言人和点评专家围绕论坛主题,紧扣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结合“泛珠三角”区域法治建设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对地方立法的改革与创新、“一带一路”战略法治保障问题、生态建设法治化保障问题、基层依法治理问题、区域法治建设突出问题等五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本届论坛还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据悉,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878篇,45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

  “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地方法治论坛之一,由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江西、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10个省(区、市)法学会联合主办。该区域法学会代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共120余人出席了此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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