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06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2015年9月1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宁夏法学会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银川举办。宁夏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李文章、宁夏高级法院院长李彦凯、宁夏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同志出席了论坛开幕式。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崔秀娟和业务指导处负责人杜林同志前来指导工作。来自广西、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吉林、湖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福建、山东等省法学会受邀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田云鹏和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分别主持论坛开幕式、闭幕式。
9月1日,第三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银川举办
李文章同志代表宁夏党委政府致辞时指出,中央“四个全面”重大战略部署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赋予了法学界、法律界新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任务。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地处祖国西部和边疆地区,地域辽阔,发展潜力大,但经济文化普遍欠发达,法治建设任务繁重。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持续深入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推进,区域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亟待各少数民族地区法学界、法律界共同联手、合力研究,从法治的角度提出解决之道。他希望,与会专家学者们以本届论坛为契机,使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得到新的提升,为不断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法律支撑。
崔秀娟同志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时,对宁夏的法治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办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专家学者们应利用论坛搭建的平台,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积极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真知灼见。
本届论坛紧紧围绕“法治与区域治理”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治研讨和学术交流。致辞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宁夏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振宇博士作了题为“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和要求”的主旨报告,10位获奖论文作者、专家学者作了专题发言,宁夏自治区党校副校长张廉教授作了点评,大家畅所欲言,在相互启发中激发了许多思想火花,既有创新的理论观点和针对性较强的对策建议,又有对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进行的反思和总结,对于加强和创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这次论坛的主题征文得到了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的积极响应,共收到各类论文500余篇,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论坛组委会评出一等奖7篇,二等奖21篇,三等奖42篇,并首次增设了优秀组织奖,在闭幕式上一并予以表彰。论坛结束时,宁夏法学会与下一届论坛承办方新疆法学会交接了组委会印章,大家共同祝愿“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