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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举办“2012’上海航运法治论坛”

时间:2012-06-29   来源:  责任编辑:

  6月26日下午,以“航运服务业的规范与发展”为主题的“2012’上海航运法治论坛”在沪举行。本届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海事大学协办,浦东新区法学会、浦东新区航运服务办公室承办。浦东新区副书记、区长姜樑,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吴光裕出席论坛。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教生、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李继斌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金鑫主持论坛开幕式和主题报告。来自上海航运主管部门、法学院校、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200余人参加研讨。

  会上,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局长孙建平作题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方向及重点问题》的主题报告。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兆杰、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国华等7位发言人,围绕航运功能创新、航运法治建设以及航运保险、邮轮经济、水水中转业务、航运服务领域的外资利用、空港衍生服务业等具体航运业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了专题演讲和深入探讨。

  会议认为,优化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实现航运服务业的规范发展,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上海市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颁布,标志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将由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转入提升基础设施能力与发展服务软环境并举的阶段,建设高端航运服务业、提高航运软实力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核心。健全上海航运服务业的功能和网络,要充分利用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平台和载体,尽可能系统化地解决与航运相关的金融、外汇、经纪、保险和法律等功能集聚和产业链完善的问题,缩短上海与航运发达国家和地区间的环境差距;积极推进航运法治建设,努力突破航运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和政策瓶颈,形成有利于提高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法治环境。与会专家们呼吁建立完善、统一的航运法律体系,以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在国家层面,希望尽早出台《航运法》、《航道法》;在地方层面,建议适时开展《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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