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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2011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在杭州召开

时间:2011-12-14   来源:  责任编辑:

  12月9日,浙江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2011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在杭州召开,会议主题是“法律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本次论坛由省中小企业局、省法学会指导,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承办,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协办。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高剑明等领导,以及来自全省各地的相关法学院校、投融资机构、法律实务部门和全省中小企业、新闻媒体等专家和朋友共120余人出席会议。

  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具备专业性、指导性和服务性,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得到了中小企业的欢迎。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高剑明致辞说,当前金融危机、经济宏观调控形势下,融资难成了中小企业最突出的矛盾,这是由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相对滞后、民间融资不规范、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等因素造成的。近几年来,我省虽然在进一步创新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融资新模式等方面作了不少尝试,但依旧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此次论坛,希望依靠法律服务开拓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天地,加强新型融资配套中介服务、政策法规研究,积极落实各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举措。相信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法律界的尽心指导,一定能够取得积极的成果,更好地为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广开法门见市场,汇聚信用避风险。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在致辞中指出,政府层面要运用更广泛的法律、制度手段,推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多元的、足够容量的市场运行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来引导、规范与保护股权融资、信托融资、基金融资及民间借贷融资等行为,既满足市场需求,又能防范金融风险。对企业层面而言,要积极挖掘、组合自身的信用资源,用信用换取融资,同时又要合理运用信用资源,熟悉法律法规,避免、减少融资风险,律师要充分发挥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不断深化对实际问题、可能涉及的法律手段等问题研究,帮助企业应对困局、渡过难关。

  融资难及融资所引发的非法集资、企业互保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困扰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对论坛选择“法律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这一主题认为很好,非常符合当前实际及需求。中小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当前保障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我省的民间资金非常丰富,然而中小企业却找不到融资渠道,这表明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存在法律、政策上的障碍,制度还不够完善。推进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一方面需要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另一方面需要政府、人大完善法规政策及专家、学者、律师悉心指导。所以,建议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的自身法律素质。

  围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主题,与会嘉宾从不同角度分别作了主题演讲。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学军教授概述了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信贷增速回落、融资成本上升、资金缺口较大。然后分别介绍了担保方式创新、信贷抵押资产创新、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创新、资本市场创新、混合创新、制度政策创新等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的办法。最后针对民间借贷规模大、利率高、用途散等特征,提出了“规范民间借贷,鼓励民间投资”建议及信用评估、企业评估、并购评估、产业评估、市场评估、内部评估、外部评估七大风险控制措施。

  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秘书长卢绍基从行业角度介绍了2010年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的状况,阐述了担保公司解决信息对称、信用交易、信贷规划(融资)的定位,分析了担保公司及行业存在的诸如业务运作规范性差、内部管理松弛、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足、违法违规抽逃资本金、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问题。同时,基于融资性担保由“监管真空”进入“宽松的审慎监管”时代之背景,着重介绍了我省担保业“多方共赢、风险分担、底线锁定、混搭组合”的创新理念,“桥隧模式、路衢模式、平台模式”等创新模式及“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商、银政保结构化中小企业集合信贷、系统风险早期的设定及股权收益权跟进”创新案例。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智慧分析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金融机构过度强调风险控制、宏观调控与货币政策影响等原因之外,融资困难的首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融资理念陈旧,融资方式仍局限于银行信贷和民间借贷,没看到资本市场发展机遇,跟不上资本市场发展速度。由此,朱律师建议在政府层面采取差别化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倾斜性金融政策及规范民间借贷的大背景下,作为一名律师,更应在引导中小企业转变融资理念、帮助中小企业选择融资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设计适合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和防范新型融资方式中的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大幅提高新型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比例,争取实现从“缺钱找银行”到“缺钱找市场”质的转变,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浙江工商大学法硕中心副主任、省财税法学会常务理事王潭海分析认为当前我国缺少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税收政策体系,大多数是通过对中小企业的直接税收优惠来减低中小企业的税负,从而间接地起到增加中小企业资金积累,但同时这些直接税收优惠又不够彻底,导致中小企业税费负担过重。为此,建议税收政策的制定应定位于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多种融资渠道的补贴和税收优惠,为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推动信用担保、创业投资、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多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设;通过加快税费改革,清费立税,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公平的环境;律协组建税法专会,从律师角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全面的税收咨询服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刘恩分析了中小企业资金借贷在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政府及社会五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建议分别从审查、面签、跟踪、解决四个环节防控风险。审查环节,针对性审查借贷人可供抵押的房产、平稳的用电量、持续的订单;面签环节,着重把握签名是否真实、公章是否备案及借贷合同设计;跟踪环节,重在持续观察还债能力、与审查时资料的对比、抓住时间采取解决措施;解决环节,关键要控制财产线索、提升风险意识及限制高消费。其中,作为借贷人尤其要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的刑事风险,公司人格混同及企业债务转为个人债务。

  最后,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会长胡祥甫致闭幕辞,表示当前中小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困难期、也是关键期,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将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中小企业正遭遇或可能遭遇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利用研究会联系法学界、法律实务界及企业界的平台优势,进一步完善论坛内容及形式,争取在推动中小企业法学研究和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取得更大成绩,为中小企业尽快摆脱转型困境、尽早实现转型升级出谋划策,贡献智慧力量。

  论坛上,与会者彼此敞怀交流,分享了观点,启发了思路,丰富了渠道,获益匪浅。新华社、浙江日报、联谊报、浙江电视台、钱江晚报、浙江在线、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等八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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